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1月28日 星期四

財經 > 保險 > 保險要聞 > 正文

字號:  

專家保守估計目前約有20%車險賠款屬於欺詐

  • 發佈時間:2014-11-05 10:42:23  來源:東方網  作者:劉偉  責任編輯:孫朋浩

  保險欺詐被喻為保險業無聲的巨災,時刻在吞噬著保險業的盈利空間,也擾亂保險市場秩序,成為隱藏在保險市場的一顆毒瘤。保險行業的反欺詐工作一刻都沒有止步,北京保險行業于2013年9月26日成立專業機構來應對保險欺詐。一年多的時間裏,反保險欺詐專業委員會開展了一系列反保險欺詐工作,打擊保險欺詐違法犯罪的行動初見成效,遏制了當前欺詐案件的高發態勢,保護了保險公司與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保險欺詐暗流涌動

  保險欺詐並非新鮮事物,從保險業誕生之日起,欺詐事件就如影隨形。

  數據顯示,國際上的保險詐騙金額約佔賠付總額的10%-30%,某些險種的欺詐金額佔比甚至高達50%。保險欺詐不僅損害了保險消費者權益,造成保險服務資源浪費,還增加了保險公司運營管控成本,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公司業務範圍不斷擴大,各類保險欺詐活動也日益頻繁。資料顯示,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期,詐騙犯罪中涉及保險欺詐的僅佔2%左右;到2000年底,這類案件上升到9%左右;到2012年,則升至12%左右。

  在我國,尤以車險市場與健康險市場上的欺詐行為最為突出。據專家的保守估計,目前約有20%的車險賠款屬於欺詐,在北京90%市場份額的7家保險公司在2003-2006年的四年間,騙賠造成的保險損失約有28億余元。車主或無中生有、故意製造保險事故,或移花接木、轉嫁保險責任,或謊報事故經過、利用假發票騙取保險賠償,甚至利用一次事故向多家保險公司索賠。

  在健康險産品的銷售與理賠過程中,投保人或帶病投保,或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或先出險後投保,出偽證故意騙取保險金,更有甚者,保險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專業化的較量

  保險欺詐活動的增加與保險行業自身的制度漏洞不無關係。

  同一車輛多次出險,同一地點同一電線桿被撞上百次,一套偽造的資料多處使用,這些拙劣的欺詐手法卻常常奏效。最讓人不能相信的是,甚至還發生過同一輛車在同一事故中先後在10個保險機構獲賠30多次的怪事。這樣的現象也説明,部分保險公司風險防範能力不足,內部管理不夠嚴格規範,而各家保險公司之間也不能進行有效的資訊交流與數據共用。一些保險公司採取粗放式經營,為了爭奪市場份額,其基層保險機構和代理人為招攬客戶,置相關法律、規章不顧,也為犯罪分子騙保埋下了隱患。

  如何對抗日益專業化的保險欺詐?業內專家認為,設立專門的調查管理機構或崗位,統一開展疑難案件的調查處理和監控管理工作,或者聘用註冊商業諮詢公司的專業調查人員,進行疑難案件的調查取證等技術工作,引入調查人制度、“保險偵探”制度,以專業應對專業,才能使反保險欺詐工作更加有成效。

  但是,要從根本上解決欺詐問題,各家保險公司必須強化承保理賠機制,完善各項理賠管理環節,把被動的“事後控制”轉變為主動的“事前控制”。保險公司應進一步採取措施,大力加強風險管理。在保險承保與理賠方面,不能以犧牲風險控制為代價。加強核保,消滅欺詐于萌芽狀態;加強核賠,把好防止保險詐騙的最後一關。

  同時,反保險欺詐需要整個保險市場聯手行動。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近年來建立了車險、意健險數據平臺、車險理賠數據平臺,實現了數據資訊共用、分析,完善了反保險欺詐的會商機制,並建立了與社會相關職能部門的互通聯繫,多方並舉,減少了欺詐者的可乘之機。

  反保險欺詐在行動

  通過科技手段發現欺詐漏洞,並聯手行動成為反欺詐的殺手锏。

  北京保監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聯合成立了反保險欺詐海淀中心,建立完善了“北京市車險風險資訊系統”及反保險欺詐合作機制,開通了反保險欺詐舉報電話及郵箱,不斷加大對車險詐騙行為懲處的宣傳,保險詐騙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前不久,北京地區某財産保險公司接到舉報:該保險公司一名業務員違反相關規定,在外與人合夥偷偷開了一家汽車修理廠。白天他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去打理自己的工廠。利用職務之便,他的修理廠代為理賠的車險賠款,總比別的廠家高。接到舉報後,公司派出身份隱秘的獨立調查人員秘密查訪。一週後,一份詳細的調查報告擺在公司領導的辦公桌上。

  隱秘的獨立調查人,實際上是保險公司內部的專業反欺詐人,他們直接受公司總經理領導,不與其他職能部門橫向聯繫,他們從業經驗豐富、業務流程熟悉,而且具備較強反欺詐能力,專門開展打擊騙賠行動。

  隨著反保險欺詐工作機制的不斷完善,2012年10月,北京警方成功破獲了以劉勇為首的保險詐騙集團,該團夥詐騙各個保險公司的費用高達近百萬元人民幣。他們組成了一條騙保産業鏈——先是由車主提供汽車,再由汽修廠的工人製造假事故,最終出面的是保險公司的定損員。

  為了騙得更多賠償,該團夥還購置了幾十輛曾遭遇事故的賓士、寶馬等名車互撞,藉以擴大損失騙取保險賠款。

  在這個團夥的辦公地點,警方共起獲了涉案假公章45枚,假身份證67個,銀行卡760張。“對於不配合造假的保險公司定損員,他們會拆掉其所駕車輛的輪胎,進行毆打與恐嚇。”調查人員稱。

  今年7月28日,海澱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共計39人受到法律懲處,其中包括車主、被保險人、修理廠員工、社會閒散人員、保險仲介代理、保險公司定損員等。

  反保險欺詐任重道遠

  保險行業特別是車險經營之所以經常處於虧損邊緣,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保險欺詐的氾濫。

  保險經營具有經營鏈條長、涉及主體多、保障範圍寬等特徵,往往成為惡意欺詐者的攻擊對象。在市場經濟中,保險公司作為一個普通法人,如果沒有法律保障,沒有行政、司法機關的支援和行業組織等方面的配合,很難完成對保險欺詐案件的調查取證,更談不上對保險欺詐的有效防範與打擊。在保險監管部門指導下,由行業組織牽頭,多方共同參與,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保險欺詐防範體系、採取必要措施對保險欺詐進行有效的遏制與反擊,才能更好地推動保險業健康發展。

  形成保險欺詐的原因很多,不僅有社會、經濟、人性的因素,也牽涉到保險公司內部管理和社會法律環境等因素。隨著經濟的發展與科技的進步,保險欺詐的手段將越來越隱蔽化和專業化,識別保險欺詐將變得越來越困難,這場“魔道之爭”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平息。

  保監會《關於加強反保險欺詐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反保險欺詐工作的目標任務,即構建一個“政府主導、執法聯動、公司為主、行業協作”四位一體的反保險欺詐工作體系,反欺詐體制機制基本健全,欺詐犯罪勢頭得到有效遏制,欺詐風險防範化解能力顯著提升。

  隨著反保險欺詐工作的日益深入,社會公眾也會進一步加深對保險欺詐危害的認識。“我們要充分發揮反保險欺詐委員會這個工作平臺的作用,進一步加大對消費者的宣傳教育力度,切實防止投機性的保險欺詐行為;同時重點打擊職業型欺詐,加強行業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聯合查處保險詐騙犯罪團夥,優化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稱。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