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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眾人壽一支公司銷售培訓承諾固定收益遭罰10萬

  • 發佈時間:2014-09-19 15:35:06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中國網財經9月19日訊(記者 常實) 近日,記者從保監會獲悉,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進行産品銷售培訓時承諾固定收益,對其給予罰款10萬元人民幣。

  2013年至2014年2月,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在對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進行産品銷售培訓時,存在承諾固定收益、縮短産品期限等誤導性內容。

  據保監會證實,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依據《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二十條,對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罰款10萬元人民幣。

  保監會表示,依據《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二十條,對該公司時任銀行保險部負責人單笛給予警告,並罰款2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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