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人身保險産品開發設計進一步被規範後,監管將目光投向了人身保險的銷售環節。
近日,各地保監局和人身保險公司收到由保監會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對“返還型健康險被叫停”、“部分重大疾病將列為免責病種”等炒作行為開展全面清查,各家險企需在5月31日之前將自查整改報告和責任追究情況上報保監會。
《徵求意見稿》列出了八種情形,只要各險企存在其中之一的情形,其省級分公司就將被當地保監局停止接受新業務3-6個月。若是一年內同一家人身保險公司有2家或以上分支機構被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保監會將依法對總公司採取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3-6個月的監管措施。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追責機制,對於銷售違規問題的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高管將採取限薪、降職、停職等處罰措施。
八大雷區“踩雷”一個,最高停止新業務半年
以下八大“雷區”,險企若是“踩雷”一個,最高將面臨總公司被停止接受新業務半年的監管措施。
一是對與保險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作虛假宣傳;
二是以保險産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宣傳銷售,實際並未停售;
三是對保險産品的不確定利益承諾保證收益、以歷史較高收益率披露宣傳並承諾保證收益、以培訓方式變相從事行銷活動誇大産品收益;
四是以銀行理財産品、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其他金融産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産品、未經客戶同意擅自將銀行存放的滿期保險金續簽保險合同“存款變保險”;
五是因銷售誤導問題導致非正常給付與退保群體性事件、重大違法案件等;
六是保險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指揮、決策、組織、實施或者參與實施銷售誤導行為,或者指使、教唆、幫助、直接或者間接授意他人實施銷售誤導行為,以及有直接管理職責,但未採取必要措施制止或糾正銷售誤導行為;
七是通過虛假客戶資訊阻礙投保人接受回訪,誘導投保人不接受回訪或者不如實回答回訪問題;
八是其他因銷售誤導問題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或引發較大風險的情形。
《徵求意見稿》特別指出,要對炒作“返還型健康險被叫停”等銷售違規行為進行嚴查和追責。所謂“返還型健康險”,在保險概念中並無此類産品,代理人口中的“返還型健康險”
實際上是具有一定儲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健康保險。而早2006年,保監會就明確規定醫療保險産品和疾病保險産品不得包含生存給付責任。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市場上發行的産品,大多采取“主險+附加險”的形式進行設計,本質上和所謂的“返還型健康險”不同。
人身保險産品監管“風暴”來襲?
在行業高壓監管態勢下,人身保險步步收緊。
本次《徵求意見稿》對人身保險産品的銷售環節作出了進一步規範。《徵求意見稿》指出,對於出現銷售誤導等違規問題、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機構和個人,應當從嚴從重給予經濟處分和紀律處分,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高管人員採取限薪、降職、停職等處罰措施。
在産品設計端,根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5月12日保監會向各人身保險公司下發了《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産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産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産品,業內人士預計這將對中小型險企的在售主打産品構成不小的影響。
而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間,保監會多次發文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加強人身保險監管。
從保監會公佈的數據來看,2016年人身險原保險保費收入達到2.22萬億元,同比增長36.51%。增速創下2008年以來最高。根據海通證券分析,其中壽險保費收入1.74萬億元,同比增長31.72%,保障程度高的普通壽險貢獻突出,實現保費收入1.05萬億元,同比增長55.34%,對行業保費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55.77%;健康險保費收入0.40萬億元,增長67.71%,成為增長最快的險種且在人身險保費中佔比升至18%;意外險保費收入達到0.07萬億元,增長17.99%,規模依然相對較小。在監管加強的情況下,萬能險業務放緩。2016年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1.19萬億元,年累計增速從3月的214%大幅降低至55%。人身保險機構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人身保險産品開發和銷售進一步規範從短期來看有可能放緩人身險保費規模增速,但從長期來看,尤其利於各中小型險企調整業務結構,調整“陣痛期”在所難免。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