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不少非保險機構基於網路平臺推出多種與相互保險形式類似的“互助計劃”,但該計劃並非保險産品,其經營主體未獲得保監會認可的保險從業資格,這極易造成保險消費者將其與保險産品混淆。深圳保監局近日對此發出警示稱,部分機構、網站或個人將“互助計劃”包裝成保險産品大肆行銷,可能誘發詐騙等違法金融活動,消費者在保險消費過程中切記防範風險,以免造成經濟損失。
經營主體未納入保險監管
什麼是“互助計劃”?它是會員制平臺,以繳費用低廉和運作透明為賣點,以共同抵禦風險為名,直接標榜能為消費者或會員提供意外、重疾等保險保障。假設某平臺共有50萬會員,當其中一個會員出險後,每人眾籌0.3元,即可為該會員募集15萬保障金。
目前,知名度較大的互助平臺有誇客聯盟、水滴互助、e互助、壁虎互助等,但這些平臺無一得到保監會批准設立,原因在於“互助計劃”不是保險産品,也無法被納入保險監管。
但部分“互助計劃”卻打著保險的旗號大肆宣傳,消費者很難分清其與保險産品的差別。因此,保監會去年底至今年初重點約談一些互助平臺負責人,並表示對涉嫌違規的平臺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重者可能將被禁止進入保險行業。
一些嗅覺靈敏的平臺已經開始在概念上試圖撇清與保險的關係。記者在水滴互助主頁上看到,該平臺首頁明確説明“水滴互助不是保險,而是會員之間互幫互助的公益社群”。一位保險業人士對此評論稱,政策的限制讓水滴互助不能以保險自居,因此它只能以公益救助為名義打“擦邊球”。
深圳保監局相關負責人指出,“互助計劃”存在很多潛在風險。“一是現有的‘互助計劃’經營主體沒有被納入保險監管的範疇;二是部分經營主體的業務模式存在著不可持續性,相關承諾的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有效保障;三是個人資訊保密機制不完善,容易引發會員糾紛。”
避談風險大搞用戶積累
記者了解到,目前有些“互助計劃”以所謂的“超低價保障”和産品創新為噱頭搞行銷,也有的網站將“互助計劃”和保險産品混搭銷售,極力混淆兩者之間的區別,而且都採用低門檻、先收費、無服務的形式。行業人士指出,這可能誘發詐騙行為和違法金融活動。
“網路互助平臺多是利用會員繳納的入會資金或捐助資金來成立資金池,這很難擺脫非法集資的嫌疑,隨時可能被取締。”廣東南方福瑞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蘭金如此認為。
“談加盟不談風險”也是部分涉及網路互助領域企業的慣用套路。記者暗訪了一位從事于某小型網際網路公司的工作人員,他所在的公司曾積極嘗試尋找合作方成立互助平臺。
“累積會員客戶是第一位,把‘盤子’做大。”這位人士這樣表示。但當記者問及平臺責任、風險識別及賠付率控制等問題時,該工作人員卻表示“公司暫未制定相關規範”,其累積客戶、資金等行為的後續動向令人懷疑。
此外,還有一些“互助計劃”僅有十幾個人甚至幾個人參與,繳納的總金額也相對很低,一旦會員出險後,平臺也不負擔責任,宣傳時承諾的數十萬保險金能否兌現尤未可期,這與正規保險公司擁有確保償付能力的資本金形成了鮮明對比。
深圳保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互助計劃”的傳播速度快,而且收費金額也較小,容易迷惑保險消費者走入誤區,造成經濟損失。“在保險消費過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風險。”
與相互保險存在明顯差異
事實上,“互助計劃”與相互保險有些類似,這也是部分互助平臺一貫用來魚目混珠的套路。但“互助計劃”只是簡單收取小額捐助費用,與保險産品存在本質差異,成員間也只需要通過網路註冊。而相互保險則是通過精算進行風險定價和費率厘定,遵循保險經營的等價有償原理,財務充分穩定,而且它將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身份合一,規避了兩者間的矛盾。
在深圳保監局發佈的提示中,明確指出了“互助計劃”與相互保險經營原理的不同。相互保險組織應當經保監會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註冊。不具備合法的相互保險經營資質的“互助計劃”經營主體,不受《保險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保護。
目前,僅有眾惠財産相互保險總社、信美相互人壽保險公司及匯友建工相互保險有限公司三家相互保險公司獲得批設。“雖然目前有數十家機構正試圖發起相互保險組織,但能夠拿下牌照的‘正規軍’數量卻很少。”一位相互保險從業人士認為,這是“互助計劃”與網路互助平臺得以滋長的一大重要原因。
(責任編輯:郭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