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對去年違反適當性制度8期貨公司採取監管措施
- 發佈時間:2016-04-05 18: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據中金所4月5日消息,近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對2015年違反適當性制度的期貨公司採取了監管措施。中金所在去年開展的金融期貨適當性制度會員督導檢查中,共發現8家期貨公司違反了適當性制度相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中金所近期分別對這8家期貨公司採取了談話提醒等自律監管措施。
為加強金融期貨市場監管,中金所不斷強化金融期貨適當性制度會員督導檢查,從源頭上切實把好金融期貨市場入門關。據了解,自2011年以來,中金所累計對25家違反適當性制度的會員採取了監管措施。
中金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適當性制度是金融期貨市場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金融期貨市場安全穩定運作。對違反適當性制度的會員公司採取監管措施,體現了維護市場“三公”原則、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理念。
中金所強調,期貨公司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交易所規則,認真履行客戶管理職責,嚴格落實適當性制度。今後,中金所將繼續加強市場監管,切實維護市場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