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證券期貨領域非法集資新騙局
- 發佈時間:2015-11-18 07:29:37 來源:河南日報 責任編輯:田燕
近一年來,非法集資出現了新的變種,一些不法分子假借要成為上市公司,以售賣原始股的名義騙取投資者錢財。我省也有類似情況。
作為中國證監會的派出機構,根據職責分工,河南證監局負責對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單位或個人的金融資産依法進行監測,配合主管部門對非法集資案件進行查處與取締,做好涉及本行業非法集資行為的性質認定,防範和打擊證券期貨領域的非法集資活動。11月17日,就售賣原始股這一非法集資的新變種,記者採訪了河南證監局的有關負責人。
“解答這一問題,首先應該從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兩個方面進行介紹。”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已經上市的公司,一種情況是公開發行證券,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在履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審批程式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還需經證監會核準。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另一種情況,是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在履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程式後,也應當符合證監會規定的條件,並報證監會核準。對於非公開發行的證券,嚴禁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及變相公開的方式。”
“對於非上市的公司,是嚴禁擅自公開發行股票的。如果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則被認定為公開發行,應依法報經證監會核準。”這位負責人接著説,“非上市公眾公司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後,欲向符合規定的投資者發行股票的,必須先行備案,且發行後股東人數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即便是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且股東人數少於200人的,投資者仍需謹慎並注意以下幾個方面。”他表示,一是原始股的入股價格有著嚴格的估值標準,在上市前一定期限內引入投資者的入股價格,是參考每股凈資産並按照一定的估值體系決定的,不是簡單的按照股票面值作為增資擴股的依據;二是股東資格有一定要求,在今後公司上市時必須在招股説明中詳細披露上市前引進股東的原因、必要性等;三是注意增資擴股的真實性,投資者購買原始股前,除了簽訂相關協議外,最好到工商局網站查詢一下被投資企業是否進行了股權變更登記;四是關注企業能否上市,除了監管部門要對公司財務狀況、公司治理規範程度、內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進行審核外,擬上市企業還需聘請仲介機構對其進行上市輔導,監管部門進行輔導驗收,對於進入輔導的擬上市企業還將在證監局網站進行公示。“投資者可以通過許多渠道了解你所投資企業的狀況,一定要理性、謹慎投資,切不可因為‘一夜暴富’的幻想,跌入不法分子設置的新騙局。”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