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摸底公私募産品杠桿規模 12月4日前上報
- 發佈時間:2015-12-04 07:29:2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田燕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多家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近日收到當地證監局通知,要求進一步甄別、確認涉嫌配資的偏股型私募資管産品。
根據通知要求,涉嫌配資私募資管産品核實確認表應于12月4日前上報,如發現公司存在漏報、瞞報、錯報的,將依法對相關公司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行政監管措施。
多位業內人士分析,監管層要求公募基金自查偏股型私募資管産品,是為了摸底杠桿資金規模,鞏固前期清理整頓工作成果,或有意切斷股票市場和信用市場聯繫,將不可控的杠桿水準降到最低,建立權益類市場與信用市場的防火牆。
據悉,需要統計核實的私募資管産品範圍包括三類,一是資管産品賬戶下設子賬戶、分賬戶、虛擬賬戶;二是傘型資管産品不同的子傘委託人(或關聯方)分別實施投資決策,共用同一資管産品證券賬戶;三是同時符合以下特徵的資管産品:優先級委託人享受固定收益、劣後級委託人以投資顧問等形式直接執行投資指令、投資股票市場。
北京一家中型公募基金人士表示,此前已經統計核實過一次,統計的類別主要是上述前兩類,第三類則是新增的統計核實項目,需要統計的項目也更加細緻。“公募基金一些定增産品也符合第三類描述,因為有的自然人會通過杠桿資金來投資定增産品,這也屬於有杠桿的項目,我們在報送時也將定增項目提交上去了。”該人士稱。
深圳一家小型基金公司人士也表示,已于昨天收到這一通知,此前也曾經查過,但是這一次查得較此前細很多,涉及到具體的産品類型、杠桿率等情況。
深圳另一家小型基金公司人士也稱收到了該通知。他表示,該公司旗下的此類産品總規模約為20億元,單只産品規模多為2~3億元,而此前監管層主要是統計核實此類業務規模較大的公司。
滬上一家基金公司也表示,現階段只是按要求上報,對外口徑是不許新增劣後,但主動管理型並不受影響。
據記者了解,此次通知的範圍主要涉及基金及子公司,而券商期貨機構已經經過多輪的統計核查。
北京某大型券商副總表示,券商機構已經過多輪統計核查,而私募資管産品賬戶內部分倉需要外接系統,但這些結構性産品也經過了此前的審查,“股票市場是風險市場,通過杠桿資金可以連接到信用市場和實體經濟,但要治理市場的杠桿資金,首先就是對杠桿資金進行摸底。這次應該是摸清市場上潛在的杠桿資金規模,以便採取相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