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轉系統強調三類資管基金可投資擬掛牌企業
- 發佈時間:2015-10-19 07:22:15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近日,全國股轉系統(俗稱新三板)發佈解釋稱,依法設立、規範運作,且已經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並接受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基金子公司資産管理計劃、證券公司資産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可以投資擬掛牌新三板的公司,且所投公司在掛牌審查時可不進行股份還原,但須做好相關資訊披露工作。
根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産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相關規定,基金子公司可通過設立專項資産管理計劃投資擬掛牌新三板的公司股權;根據《證券公司定向資産管理業務實施細則》和《證券公司客戶資産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證券公司定向、專項資産管理計劃可由券商與客戶約定投資擬掛牌新三板的公司股權;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私募基金財産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因此,私募基金(包括契約型私募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擬掛牌新三板的公司股權。
但資産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所投資的公司申請掛牌時,主辦券商需要在《公開轉讓説明書》中將資産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列示為股東,並在《公開轉讓説明書》充分披露資産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與其管理人和管理人名下其他産品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