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外匯管理指引即將下發
- 發佈時間:2015-06-17 19:1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田燕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司長王允貴17日在此間表示,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外匯管理指引即將下發。
國家外匯管理局當天舉行2015年度第二季度政策發佈會。
王允貴表示,經國務院批准,內地與香港兩地基金互認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在此框架下,內地投資者可以在境內購買香港的公募基金,內地的公募基金也可在香港市場出售;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初期投資額度是資金進出各等值3000億元人民幣。目前,關於兩地基金互認外匯管理操作指引已制訂完畢,即將下發。
這項政策開闢了兩地投資者證券市場投資新通道,是集體投資類證券投資開放的第一步。王允貴表示,通過兩地基金互認,資本和金融項目交易中“資本和貨幣市場工具-集體投資類證券”下所包含的“居民在境外出售或發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內出售或發行”兩個子項將不再受到嚴格限制,從而使中國不可兌換的資本項目減少2項,資本項目可兌換水準進一步提高。
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是近期中國官方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其中一項,另一項為正在修改的《外匯管理條例》。
王允貴透露,調整和修訂《外匯管理條例》主要思路包括四個方面:簡政放權;進一步加強統計監測;創新金融監管;健全危機應對措施。
他表示,希望通過修改《外匯管理條例》,既能夠為資本項目可兌換預留空間,同時築牢風險防控的大壩,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金融底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