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的門徒們正在極力抖落身上的昔日標簽。這個曾備受市場關注的關鍵詞繼暴露多輪風險之後,幾近成為“過街老鼠”。
去年底,當e租寶倒下時,一眾P2P行業人士站出來反覆強調,e租寶不是P2P;今年初至今,當越來越多的P2P倒下時,一眾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站出來反覆強調,自己不是網際網路金融機構,而是金融科技(Fintech)。
舶來品Fintech貌似比網際網路金融高大上很多,兩者之間有何區別呢?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近日在“第一屆中國金融科技大會2016”上表示,無論是網際網路金融還是金融科技(Fintech),其本質是資訊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並沒有改變金融業務的本質。
網際網路金融披上“新概念”
實際上,國外是沒有“網際網路金融”這一説法的,以PayPal、Lending Club為代表的企業在歐美本就是Fintech,而國內的支付寶、拍拍貸、陸金所之類的公司則冠之以“網際網路金融”。這一説法始於2012年4月的“金融四十人年會”上,時任中投公司副總經理謝平首次提出,他因此被稱為“中國網際網路金融之父”。
中國的網際網路金融始於銀行業。上世紀末,時任建行行長周小川即在建行成立網路銀行部,隨後招商銀行等銀行逐漸成立電子銀行部或網路金融部。但銀行的網際網路化受制于監管等因素,發展相對緩慢。
2015年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十部委聯合印發《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確定網際網路金融業務及監管模式。然而,至今僅央行發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證監會等機構尚未發佈網貸及股權眾籌等業務的管理辦法。
2004年成立的支付寶,以及隨後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目前是網際網路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2011年以來,央行陸續8輪共發放支付牌照270張,由於浙江易士、廣東益民和上海暢購在2015年到2016年期間,因違規挪用客戶備付金、涉嫌非法吸儲等原因,支付牌照相繼被央行登出,目前市場上僅剩267張支付牌照。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佈《中國支付清算行業運作報告(2016)》顯示,非銀行支付機構共處理網際網路支付業務333.99億筆,金額24.19萬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 55.13%和41.88%。
截止2016年5月2日,首批支付牌照5年有效期到期後,支付寶、銀聯、財付通等27家獲牌第三方支付機構至今已無照經營近三個月。而第二批獲牌機構的支付牌照也即將於8月到期。
市場猜測,由於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因挪用備付金、洩露敏感資訊、租借牌照、變造交易、違規轉包、違規開展其他金融業務,導致金融體系的欺詐風險、非法集資風險和洗錢風險被放大,央行有意重新審視支付機構的管理。
在過去的三年間,網際網路金融中的P2P作為最新銳的力量一直被市場所重視,但市場的拐點發生在中央及地方多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之後。
繼2014-2015年的P2P熱之後,數以千計的平臺以出問題、停業乃至破産告終。網貸之家數據顯示,2016年上半年,問題平臺數量佔停業及問題平臺的比例不斷出現下降,2015年底該項數值約為60.38%,2016年6月已經下降至44.68%。預計正常運營平臺數量將進一步下降,在未來數年內,行業正常運營平臺可能僅佔10%以內。
重慶市金融辦副主任曹子瑋稱,“兩年前網際網路金融是天使,兩年後網際網路金融可能變成魔鬼,但其實都不是,它的本質是金融,改變不了金融的任何內在含義,但是它徹底顛覆了金融這一資金融通業務的路徑和渠道,顛覆了我們對金融本質實現善的美好的社會的實現方式。”
正是由於網際網路金融行業風險頻出,網際網路金融機構才紛紛自稱為Fintech。
螞蟻金服總裁井賢棟認為,Fin-tech並非簡單的在“網際網路上做金融”,而是基於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和大數據等技術、實現金融服務和産品的發展創新和效率提升。
“從本質上,二者卻是一回事。”融360CEO葉大清稱,玩名詞創新沒有任何價值。即使是所有的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都改名叫金融科技公司,但原有業務模式不改變,金融科技也很快就會被玩壞。網際網路金融之所以被“玩壞”,是因為很多P2P、眾籌平臺甚至網際網路巨頭從事了銀行、券商等傳統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卻沒有和傳統金融機構一樣接受監管。
有市場觀點認為,之所以越來越多的從事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的機構強調Fintech,是希望緩解監管壓力。隨著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的發展,監管機構已對各細分領域的商業模式十分了解,甚至將實施穿透式管理。正如7月2日央行條法司副司長劉向民在由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主辦的會上所言,“凡實質從事法定特許金融業務的,一律須申請並獲得相關牌照,才可以開展業務並接受持續監督。”
Fintech也需持牌經營?
央行行長周小川及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多次強調,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需持牌經營。央行條法司副司長劉向民表示,應劃清金融和Fintech(金融科技)界限。Fintech機構不直接從事金融業務,主要與持牌機構合作。
一位來自股份制銀行電子銀行部總經理向經濟觀察報稱,“不論網際網路金融還是金融科技,都是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移動互聯、區塊鏈等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提升金融效率、提高風險控制和優化金融服務能力。監管趨勢是持牌經營,而不是玩概念,特別是P2P、眾籌等,全力爭取拿各類金融牌照,這也是BATJ等機構的重點。央行行長周小川在近期點評螞蟻金服為影子銀行也正是基於這種邏輯。”
周小川6月24日在華盛頓出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舉辦的中央銀行政策研討活動時指出,網際網路公司在某些服務本質上也算是影子銀行活動。網際網路公司迅速發展,在支付、銀行業服務和眾籌等領域不斷滲透,並創造了新的金融工具。“我們從感情上是支援高科技發展的,人們也不希望這些網際網路公司受到太多限制,但這些公司確實在從事一些影子銀行活動。”
周小川稱,“監管部門向阿里巴巴頒發了銀行牌照,央行也向其頒發了支付牌照。但是,根據金融穩定委員會對影子銀行的定義,他們所進行的影子銀行活動存在期限轉換問題,杠桿程度過高,資本要求也不同於傳統銀行”。
實際上,周小川所説的阿里巴巴,準確來説應該是阿里巴巴的關聯公司螞蟻金服。目前螞蟻金服從事銀行、支付、消費金融、理財等多種金融業務,但部分金融業務並未取得相關牌照。
與螞蟻金服從事相似金融業務而未持有金融牌照的機構,在中國還有很多,比如京東金融等。
京東金融CEO陳生強表示,金融科技公司應該定義成,“遵從金融本質,以數據為基礎,以技術為手段,為金融行業服務,從而幫助金融行業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吳曉靈稱,應該區分金融活動與“為金融服務的活動”,兩者實行不同的監管原則,如果是金融活動,對於資金仲介、信用仲介,必須進行有牌照管理。但是圍繞著金融活動有很多金融服務,這兩類金融活動應該有不同的監管規則。
以P2P為例,雖然監管機構已明確資訊仲介的定位,但實際上,仍有部分機構從事信用仲介業務。央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6》稱,“以P2P網路借貸等網際網路金融平臺、財富管理公司名義變相從事信用仲介業務,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從監管機構多次發言的邏輯來看,只要從事資金仲介、信用仲介業務,不管冠之以“網際網路金融”還是“Fintech”,或是其他概念,都要進行有牌照管理。
正在崛起的巨人
“北京現在成為了矽谷之外第二大金融科技投資市場。”安永金融行業銀行轉型和創新團隊執行總監吳大維在“科技金融本土化深刻變革”Fintech論壇上表示,全球目前31家Fintech的獨角獸,所謂的獨角獸是目前估值已經超過10億的企業有7家在中國,中國目前金融科技市場份額增長率世界第一。
作為其中的佼佼者,以支付寶為主體發展起來的螞蟻金服估值已超過600億美元,接近交通銀行市值,高於絕大部分股份制銀行及所有城商行市值。
隨著市場的發展及監管的完善,Fintech機構正在成為崛起的巨人。麥肯錫的研究報告顯示,2015年全球投入Fintech領域的資金高達191億美元,而中國金融科技融資額達到歷史性的27億美元,是2014年的4.5 倍,各個領域獨角獸級別的公司不斷涌現。但該報告強調,只有那些與現有體系合作共贏,並開展充分的監管溝通和風險管控的金融科技公司才能在網際網路金融的風口脫穎而出。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認為,未來兩類企業可以活得很好,一類是大型生態型金融科技集團,全産業線佈局,一站式服務,客戶粘性強;一類是專注細分領域的小而美企業,要麼專注于C端,做到極致體驗,要麼專注B端,為巨頭提供配套支援。而不大不小的綜合型平臺,兩邊不靠,不具有大的發展空間。
(責任編輯:李喬宇)
免責聲明:中國網財經轉載此文目的在於傳遞更多資訊,不代表本網的觀點和立場。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