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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6日 星期天

網際網路金融專項整治實行“負面清單”

  • 發佈時間:2016-04-21 10:11:40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經歷了前幾年的野蠻生長,再加之非法集資風險愈演愈烈,網際網路金融進入了“不整治不行”的時期。

  4月14日,央行牽頭多個部委出臺《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在該總方案下出臺有關第三方支付、P2P、股權眾籌、網際網路保險、網際網路跨界資管、網際網路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從事金融活動等子方案。

  據財新記者了解,此輪網際網路金融專項整治的核心內容,即在《實施方案》的要求下,由各省級政府組織轄內監管機構,對網際網路金融業務活動進行界定,以進行分類處置。同時,各類業務“線上線下一起抓”,建立“負面清單”並嚴格管理準入。

  多位相關權威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該專項整治工作持續不到一年,按照《實施方案》的部署,分摸底排查、清理整頓、評估、驗收四個階段,所有工作將於2017年1月底之前完成。

  某省政府官員告訴財新記者,此輪專項整治的整體思路為“邊整治、邊研究、邊總結、邊完善”,著力解決當前的各類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同時為未來的制度建立積累經驗。

  負面清單

  “做好負面清單,就避免了絕大部分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前述官員表示。而在整治對象中,P2P和股權眾籌屬於“重中之重”。事實上,這些相關的監管紅線早已劃定,只是現在將更為嚴格執行。

  具體而言,將要求P2P不得設立資金池、自融自保、期限錯配、期限拆分;除信用資訊採集、核實、貸後跟蹤、抵質押管理等業務外,不得從事線下行銷。對於P2P和股權眾籌平臺,未經批准均不得從事資産管理、債權轉讓、股權轉讓、股市配資等業務。

  對於股權眾籌,要求不得虛假標的,不得明股實債變相集資,不得誇大實力和項目業績等。對於線下私募發行的産品,不得通過線上向非特定公眾銷售,或者向特定對象銷售但突破了法定人數限制。

  對於跨界的網際網路資管産品,未經相關部門批准,不得將私募發行的各類金融産品通過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眾銷售等。

  在2016年初一線樓市瘋狂飆漲後,此次專項整治也特別提出,將規範網際網路眾籌買房,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業務。

  據財新記者了解,為避免查處期間出現更大的風險,《實施方案》也強調對資金進行全面監控,包括這些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的資金賬戶、股東身份、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情況。

  對於P2P和股權眾籌,將要求嚴格落實第三方存管要求。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將禁止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客戶備付金賬戶應開立在央行或者經央行認定合格的少數商業銀行。

  同時,本輪專項整治也建立了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3月底北京市金融局表示,對被採用的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的線索,按照評定等級發放獎金,最高獎勵10萬元。但對於“重罰”,目前尚無量化標準。至於已經被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罪的,則按相關刑法處理。

  職責分工

  據一位接近央行人士確認,在職責分工上,持牌機構自然由發牌機構進行整治;不持牌但明顯具備P2P網貸、股權眾籌、網際網路保險、第三方支付等業務特徵的,按照相關領域的專項整治子方案進行整治;不持牌也不明確具備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特徵的機構,由省政府統一組織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對業務性質進行界定,以落實整治責任。

  關鍵在於第二類的認定,即非持牌機構具備了金融性質。誰來識別這些機構是否明顯具備P2P或者股權眾籌等業務特徵?據財新記者了解,這可能是“雙條線制”,由各省金融辦(局)組織該省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等監管部門進行認定。對於跨界的金融業務,則由該省的央行分支機構配合認定。對於跨省的金融業務,由監管部門協調各省進行認定,比如對於跨省的P2P,則由銀監會協調省政府進行摸底排查。

  因此,專項整治的職責分工,仍按照央行2015年7月出臺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2014年8月出臺的《國務院關於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風險處置”的原則。

  但實際上,“誰的孩子誰抱走”這樣的監管理念,正是非法集資的制度溫床。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卜永祥在《中國改革》撰文指出,監管部門把非自身批設的新興金融業態與業務當作“別人的孩子”,既然無需負責“抱走”,則聽之任之。民間理財、線上投融資、地下錢莊、各類地方性資産交易平臺蜂擁而起。各類非法集資及其大規模廣告宣傳處於無監管狀態。

  此前財新報道,地方政府有經濟訴求,打擊非法集資動力不足。往往默許各類機構成長,當地官員參與站臺,給投資者造成極大誤導,直至風險兜不住暴露。“同一件事,因為不同的名字,歸屬不同的機構,制定不同的監管規則,就會有監管套利,最後形成所謂的創新來製造風險。”一位資深監管層對財新記者總結。

  “每天都在加班,各地方政府和監管分支機構也在政策消化期。”一位監管相關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網際網路金融亂象到了“不整治不行”的階段,但目前確實還在理順機制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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