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存"漏洞"還款錯匯前妻賬戶 法院建議加強監管
- 發佈時間:2016-03-18 15:10:0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趙先生使用拉卡拉手機客戶端、拉卡拉手機刷卡器為自己的信用卡還款,卻不慎匯入前妻賬戶。經核對,趙先生發現,即使戶名與賬號不符,使用拉卡拉依然能還款成功。新京報記者3月18日獲悉,經訴訟,朝陽法院判決趙先生的前妻返還不當得利近1.8萬元及利息,同時發函中國人民銀行,建議規範第三方支付手機客戶端業務,加強監管。
戶名賬號不符還款錯匯前妻賬戶
據介紹,2015年3月23日,趙先生使用拉卡拉手機客戶端及拉卡拉手機刷卡器,從自己名下的借記卡向招商銀行信用卡還款,分兩筆分別匯入500元、5000元。4月2日、4月17日,趙先生再次使用同樣方法辦理信用卡還款,分兩筆匯入5000元、7457.92元。此後,趙先生才得知,上述款項誤匯入前妻名下的招商銀行信用卡賬戶(以下簡稱涉案賬戶)。
趙先生的前妻認可收到上述款項,但稱該款項係趙先生返還的婚紗照損壞賠償款。對此,其未提交相關證據,趙先生亦不予認可。
庭審中,為證明誤操作的情況,趙先生當庭演示了拉卡拉手機客戶端還款過程。趙先生的信用卡還款賬戶列表顯示,共有三個信用卡賬戶,三個賬戶均未顯示戶名,僅顯示歸屬銀行及卡號前六位與後四位。經核實,上述三個賬戶中有一個是趙先生前妻的涉案賬戶。在執行信用卡還款操作時,點擊某信用卡賬戶,進入還款界面,需要填寫的項目包括持卡人姓名和還款金額。法庭查明,在填寫上述內容進行下一步操作的過程中,即使填寫的持卡人姓名與賬號實際對應的戶名不符,仍能向該賬號成功劃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趙先生先後將其名下借記卡內的四筆款項通過拉卡拉手機客戶端及拉卡拉手機刷卡器轉入被告名下涉案賬戶,目前上述款項皆由被告佔有。被告雖抗辯稱該款項係趙先生承諾支付,但未舉證證明,故對該抗辯意見不予採信。
最終,朝陽法院一審判決趙先生的前妻返還其不當得利17957.92元並按照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給付2015年4月18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的利息。一審宣判後,雙方均未上訴。
央行復函將根據情況吸收採納建議
據主審法官王耀承介紹,他曾對比了支付寶錢包、微信支付和拉卡拉手機客戶端的信用卡還款支付流程。三家都要求綁定信用卡時驗證用戶資訊。但在信用卡還款過程中,三家手機客戶端則存在多處不同:手機支付寶在還款時不要求填寫戶名,但還款頁面會顯示戶名、卡號、銀行名稱,操作者只需要填寫還款金額;微信支付僅要求填寫金額,不要求填寫戶名,也不顯示戶名,僅顯示卡號後四位和銀行名稱,但在付款成功後會在界面提示信用卡四位尾號及戶名;拉卡拉手機客戶端要求填寫用戶名及還款金額,同時顯示卡號前六位、後四位及銀行名稱,但當填寫戶名與持卡人不符時,仍能還款成功。
針對案件反映出的問題,朝陽法院向中國人民銀行發送司法建議,建議加強對第三方支付手機客戶端行業的監管。
新京報記者獲悉,今年年初,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復函法院,表示司法建議關於建立支付指令驗證方式備案制度、支付指令資訊要素的展示與確認、完善移動終端安全規範等建議對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具有借鑒意義,將認真研究,及時根據行業發展情況吸收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