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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網貸和保險或將“分手”

  • 發佈時間:2016-03-18 09:29:28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陽光保險已經通知平臺解約了。所有險種,統統解約。”記者日前從多位P2P平臺負責人處獲悉了上述消息。“據我們了解,目前,陽光保險僅P2P産品險的保額就達到了好幾千萬。”

  昨日下午,深圳一家平臺內部人士也稱,“剛剛收到陽光保險通知,保監會要求終止交易資金安全險。”截至發稿,記者登錄保監會的官網,並未看到相關文件。上述傳聞是否屬實,尚有待確認。

  據盈燦諮詢高級研究員張葉霞介紹,目前,保險公司和P2P網貸平臺合作可以分為三類:增信合作、産品合作及渠道合作。增信合作,即保險公司為P2P網貸平臺提供特定保障,來降低P2P平臺運營的風險,起到增信作用;産品合作,保險公司與P2P網貸平臺在資産端進行合作;渠道合作,就是將P2P網貸平臺作為保險公司産品的網路銷售渠道。

  網貸安全一直是大家關心的焦點,網貸平臺與保險聯姻多半是為了增信。

  據知情人介紹目前保監會要求停止P2P資金安全險。

  網貸投資不同於銀行理財,更需要投資者擦亮雙眼,警惕風險。業內人士稱,市場中理財産品魚目混珠,資訊量很大,涉及金融更是難上加難。

  日前,零壹財經聯合騰訊財經主辦的2016年“中國網際網路金融高峰論壇——轉型與合規”舉行。此次高峰論壇聚焦平臺合規、轉型及創新。會上發佈了由零壹財經聯合有利網出品的《P2P理財安全指南——問題平臺分析與投資者保護》,書中為投資者總結了目前市場中部門問題平臺的共同特點,如綜合利率偏高,每人平均借款額偏高、運營時間短等。值得注意的是,報告給出了預防風險的投資建議,其中包括“注意平台資質、查平臺曝光度、看平臺是否獲得風投投資、注意平臺運營時長”等。

  普華永道金融服務業合夥人朱宇建議,在當下網際網路金融各細分行業監管細則未完全落地、平臺尚無法完全達到合規前,應該先著重做好力所能及的資訊披露。他認為,純資訊仲介是P2P平臺的合規目標,做好資訊披露和資訊仲介定位,也是平臺一旦與各方發生糾紛時,自證清白的方式。

  中國政法大學網際網路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指出,對公民金融、法律知識的教育是實現普惠金融的重要路徑;另一方面,她指出投資者要提高風險認知,“任何理財産品、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她説,投資人有了這種理性的認知才能打破平臺的剛性兌付現狀。李愛君表示,企業自身自律、行業自律組織進行行業約束、監管層立法及行政監管等也是對投資者進行保護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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