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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

P2P限制提現不合理不合法 被侵權應拿法律武器維權

  • 發佈時間:2016-02-24 04:13: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P2P網貸的兌付潮往往是出現在年末,眾多平臺上債權産品會遭遇較大兌付壓力,然而春節剛過,深圳惠卡世紀有限公司就迎來擠兌潮。

  日前,惠卡世紀在其官方微信上發佈了這樣一則公告,公告稱,“為徹底解決外部造謠對該平臺帶來的恐慌性擠兌,給投資人一個冷靜期”,因而要鎖定投資者在惠卡錢包、零錢包,以及其部分理財平台資金30天,不得提現。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在接受央廣網財經記者的採訪中指出,“如果合同上沒有約定,P2P限制提現的做法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公告稱,惠卡世紀之所以會限制提現,是因為有外部造謠。央廣網財經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之前網上有自稱惠卡世紀內部員工舉報其非法集資,還有自稱投資者被騙後被惠卡世紀客服拉黑等相關帖子,自稱被騙的“投資者”還附上了自己的QQ聯繫方式,記者多次添加這位“投資者”試圖聯繫,但截至發稿前,對方仍沒有通過好友。

  惠卡世紀網能購物能求職 旗下有多家P2P平臺

  據惠卡世紀官網資料,惠卡世紀成立於2013年4月8日,公司總部位於深圳,註冊資本5億元人民幣,分公司已經覆蓋上海、北京、山東、江蘇、貴州、香港、美國等地,公司員工超過1000人,公司目前在上海股權登記託管中心掛牌。據該公司董事長何正松稱,截至2016年2月12日,惠卡所有投資理財平臺的在投金額總和約為1.37億元。

  之前有內部人士爆料稱,惠卡世紀以網際網路金融為主,其他的各種事業部都是殼子,純粹就是做一個項目用來高收益吸金。

  央廣網財經記者登陸惠卡世紀集團官方網站發現,在官網上顯示的經營項目種類很多,主要分為五個大板塊:惠卡網際網路+、惠卡物聯網+、惠卡國際+、惠卡農村+以及惠卡實體+。

  在這個網站平臺上可以直接購買商品,央廣網財經記者搜索了平日用的一些東西發現,頁面和平時的購物網站大致相同,但品牌種類很少,一些日常的品牌在這個平臺也基本沒有,挂出來的商品都是一些較為“山寨”的貨品,並有購買商品返利100%到惠米餘額的承諾。平臺上還有一些其他類別的項目如求職類等,甚至還開設武術學校進行招生,品種可謂是五花八門。

  不過,央廣網財經記者發現,即使惠卡世紀經營業務種類繁多,但還是以P2P平臺為主,旗下有惠信錢包、零錢包、脫貧寶、農村寶、創業寶、惠信寶、人人創、電影寶等多個P2P平臺,雖然名目不同,但其實都是屬於網際網路金融的一種。

  惠卡世紀多家P2P平台資金無銀行託管 安全保障不足

  2015年7月18日和12月28日,監管層分別出臺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及《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均要求P2P平臺“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

  所謂的客戶資金存管,是指資金存管機構對出借人與借款人開立和使用資金賬戶進行管理和監督,並根據合同約定,依照出借人與借款人向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發出的指令,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進行存管、劃付、核算和監督。這樣網貸平臺只承擔資訊仲介角色,使得投資者的資金、P2P平臺自身的資金、項目資金都隔離開,並進行分賬管理。

  在P2P監管細則意見稿出臺之前,很多號稱有資金託管的P2P平臺多采取的是第三方支付機構託管的模式。但由於第三方支付機構託管參差不齊,監管體系和法律並不健全,很容易鑽法律空子,投資人的資金並沒有得到最有效的託管保障。

  央廣網財經記者在惠卡世紀的官網上看到,雖然旗下的P2P平臺眾多,但平臺的資金均沒有進入銀行託管模式,只有少數是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託管,在平臺上也未找到此平臺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合作協議。

  以惠信寶、農村寶、脫貧寶和創業寶為例,央廣網財經記者由惠卡世紀網站進入到其旗下的這四個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官網。

  惠信寶,可以投資可以借款,0.1元即可進行投資,年化收益16.47%,投資標的按照惠信寶第*期算,但目前官網上只有系統回購標3可投,央廣網財經記者發現,雖然平臺上承諾可隨時變現轉讓,但若無人接手投資標的,只有超過360天系統才會自動回收債權,幾乎要讓投資者等上一年的時間。而對於投資者資金的安全保障的解釋為,“惠信寶是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企業惠卡世紀旗下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並無任何機構進行資金託管。

  農村寶,年化收益14.6%,發起轉讓後15天內無人接手由公司回購,其官網上聲稱資金由新浪全程託管,由陽光保險承保,但記者想進一步了解安全保障時,卻沒有更多的細節展示。

  而脫貧寶和創業寶同樣沒有資金託管機構,平臺上能夠展示給投資者的只有“高額”的年化收益,對安全保障這方面提及的不夠多,也沒有真正做到資金進入銀行託管。

  律師稱P2P平台資金託管意義不大 限制提現不合理不合法

  P2P平臺是否要有資金託管機構,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對央廣網財經記者表示,資金託管從目前來看意義不大。“即使進入銀行進行託管,但投融資方都可以動這筆資金,銀行無法沒有監管的義務和資格,沒有剛性的約束,有可能更容易形成變相的資金池”。

  張遠忠指出,“託管對投資人來講有欺騙意義,P2P平臺可以借用銀行的信用來增加自己的信用,重點還是要調查用資人項目的真實性以及資金是否真正用到這個項目上,包括後期的監管都很關鍵,避免騙取資金用作他用”。

  而對於P2P平臺上限制提現的做法,張遠忠認為,如果合同上沒有約定,限制提現的做法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是違約的,應該對其進行查處。

  “投資者一方面可向監管機構投訴,或者去法院起訴,要求提回款項。否則度過冷靜期,平臺可能會把錢轉走,對投資者更不利”,張遠忠提醒,“投資者將來在選擇P2P平臺的時候,要把用資人的情況調查清楚,在進行大額投資的時候尋求律師的幫助,進行專業性調查和合法性審查”。

  “監管機構通過這次金融上的危機,應該加強對這些金融創新的監管,如何劃分許可權是需要進一步思考的問題。”張遠忠這樣説道。

  結語

  高收益就會帶來高風險,切勿貪利息失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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