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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這些理財“騙術”你不能不知道:銀行“飛單”咋辦

  • 發佈時間:2016-01-30 09:15:00  來源:安徽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防止被騙,出手一定要謹慎,相信老祖宗傳下來的那句名言“天上不會掉餡餅”。但是,騙子會揣測人的心理,騙術也在翻新,投資者要時刻擦亮眼睛。

  梳理了近年來社會上比較“流行”的騙術,在面對類似事件時,消費者可借鑒,也可舉一反三,識別騙術,守住自己的錢袋子。

  高額貼息攬儲

  近期媒體曝光,16位來自蕭山、杭州、寧波等地的存款人,受高額貼息誘惑,將2.88億元鉅額資金存入中國工商銀行甘肅省臨夏東鄉(縣)支行,卻遭遇企業和銀行“內鬼”勾結,以假存單作質押騙取貸款。事情敗露後,警方已抓捕一批涉案人員,涉案資金也被凍結,但仍有存款到期多月無法支取。

  專家提醒,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同時,一些非常規允諾顯然非機構的正常做法。另外,存款人在關注利息的同時,要多留心眼兒,不要輕信所謂的“銀行信譽”,銀行不僅有“內鬼”,還有人借助銀行場地非法集資。

  銀行“飛單”

  今年7月,廣發銀行被媒體曝出“飛單”案件,客戶劉女士在該行北京某支行員工推薦下購買了一款年收益達11%的私募基金産品,一年兌付期到後卻沒收到承諾的本金與利息。此案中,與劉女士一樣遭遇的客戶有5人,共767萬元未兌付。銀行人員私自銷售非銀行自主發行、代銷的理財産品,産品不能按期兌付的“飛單”事件在多地發生。

  今年6月,銀監會發佈通知,要求加快推進銀行理財産品和代銷産品銷售錄影工作。專家提醒,金融消費者在購買理財産品前,要看清合同條款是否有銀行參與、是否有銀行印章,明確産品是否保本、資金投向、收益、期限等,不要輕信高收益。

  “原始股”

  近期,上海優索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段國帥被批捕,其炮製的假股票在河南騙取上千名群眾的2億多元資金。隨著河南、山東、上海等多省市“原始股”投資騙局暴露,很多人的“一夜暴富夢”破碎,血本無歸。

  中國證監會明確指出,嚴禁任何機構和個人以“股權眾籌”名義從事非法發行股票的活動。專家提醒,投資者只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及承擔新三板交易結算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可以買賣股票,網路推銷交易的所謂“原始股”不受法律保護。

  混淆經營範圍

  今年1月,裝修氣派、工商執照齊全、豪車接送客戶的吉林省博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突然人去樓空,被騙的長春市民趙桂芬難以相信她的10余萬元積蓄隨著這家公司“跑路”了。截至今年7月,經長春市公安機關統計,立案的“跑路”投資公司已達18家,金額近億元,受害群眾上百人。

  專家提醒,這類理財投資管理公司利用投資者認知不夠,混淆概念。這類公司只需在工商部門註冊,實際經營範圍是理財諮詢,不具備融資、放貸、吸儲等資質。投資人別被光鮮外表所惑,決策前應仔細查看工商執照上的經營範圍,以及資金實力、資金流向等。

  存單變保單

  今年5月,急等用錢的常女士要取一筆5年前“存”的10萬元錢,但她萬萬沒想到,這筆“存款”卻是一份保單。回想當初,她説銀行裏的人推薦的是一份比銀行定期收益高的理財産品,並未告知她是一份保險合同,期限竟然也由自己要求的5年變成了10年。

  專家提醒,在銀行推銷産品的人不一定是銀行的工作人員,産品也不一定是銀行的産品。保險産品與銀行理財差異較大,投資之前應充分了解期限、保險責任、退保費用等事項。一般保險産品有一個星期或者兩個星期的猶豫期,在此期間退保不會有資金損失,但過了猶豫期退保損失較大。

  網際網路上的金融傳銷

  “1萬元一年變23萬元”“開戶即送50美元”“月息30%”……近期一家名為“MMM互助金融社區”的“理財”網站,以超高的回報吸引了諸多投資者加入。

  近日,央行、銀監會、工信部、工商總局對此類以“金融互助”為名,承諾高額收益,引誘公眾投入資金的行為,發佈了“風險預警提示”。專家提醒,這種帶有傳銷和龐氏騙局特徵的平臺不對接任何産業、不産生任何現金流,僅靠拉親戚朋友入夥、將“下線”的錢回報給“上線”,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

  P2P“圈錢”跑路

  近期,“90後”的北京白領小陳無比焦慮,剛參加工作的他在“年化收益率23%”的誘惑下,陸續將工資節余投到兩家P2P平臺,但不到4個月他所投資的平臺接連出現問題,導致他損失慘重。據網貸天眼數據中心統計,截至12月4日,全國P2P網貸問題平臺已達1221家。

  專家提醒,P2P企業良莠不齊,低收入者和風險承受能力極低的中老年人應謹慎選擇此類投資,投資前應先了解網貸平臺的背景或評級報告,對高收益標的要多留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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