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徵信中心轉向市場化:將獲得個人徵信機構牌照
- 發佈時間:2015-11-30 09:16:15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摘要]央行徵信中心以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上海資信有限公司有均有望取得個人徵信機構的牌照。這意味著央行徵信中心將正式轉型開展市場化運作。
財新記者獲悉,央行徵信中心以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上海資信有限公司有均有望取得個人徵信機構的牌照。這意味著央行徵信中心將正式轉型開展市場化運作。
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資信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資信”)成立於1999年7月,是中國第一家開展個人徵信業務的徵信公司,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既從事徵信數據庫建設又提供個人徵信與企業徵信服務的專業化機構。2009年,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與上海市政府達成一致意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正式成為上海資信的控股股東。目前上海資信;2013年,作為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的個人徵信子系統,上海資信開發的NFCS網路金融徵信系統正式上線,該系統主要收集P2P網貸行業的個人借貸記錄,並向P2P機構開放查詢服務,破解了網路金融徵信難題。
分析人士稱,隨著徵信中心開始真正意義的市場化運作,或將改變現有新興徵信機構的市場格局。
央行徵信中心的事業制身份一直是其謀求市場化運作的發展瓶頸,近日央行黨委對徵信中心的一起通報處罰凸顯徵信中心處境的尷尬。
近日,人民銀行黨委對查處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人民銀行徵信中心黨委書記王曉明、主任曹凝蓉、紀委書記高軍因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受到責任追究。原因是徵信中心虛增編制外用工人員,超工資總額發放工資,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王曉明和曹凝蓉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高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對於這一處罰,央行徵信中心備感委屈。“其實徵信中心早已推向市場,福利待遇是按企業的‘五險一金’來繳納的,但這一次被按照事業單位超發工資違紀來處罰,我們也是打落牙齒往肚裏吞。”一位央行徵信中心人士透露。
徵信中心成立於2006年,直到 2010年開始收取徵信資訊查詢費用才開始嘗試市場化運作,已經成為事實上的市場主體;但徵信中心的體制其實是雙軌制。名義上是人民銀行直屬的事業法人單位,但所有的員工包括“一把手”並不享受央行總行的事業單位福利,包括分房政策、經濟適用房指標等。
“目前徵信中心的發展到了瓶頸,如果按事業單位管理,無法擴編招人,系統也無法進一步升級。目前,徵信中心總人數不到200人,但維持一個具有研發能力的lT團隊至少就需要上百人。”前述央行徵信中心人士表示。
2013年國務院頒布了《徵信業管理條例》,明確“國家設立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由專業運作機構建設、運作和維護”。“按照前述描述,徵信中心的定位屬於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的看門人,屬於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運營管理者。”前述人士表示。
世界銀行集團全球金融和市場業務線東亞太平洋地區首席技術援助官員、金融基礎設施技術援助負責人賴金昌表示,“徵信中心確實應該市場化運作,作為事業單位運作起來會有很多限制,而作為企業市場化運作有利於中國徵信市場的發展,其股權結構不一定是國企,變成銀聯架構就可以。”
世界銀行和國際清算銀行關於徵信業的通用標準和原則中,對徵信服務商有明確的定義,分兩大類型:一種是公共性質機構,一般稱為公共信貸服務系統,是由監管機構建立的,比如央行徵信中心;另一種是私營機構,如美國三大徵信局。共同的運作方式是採集資訊、分享資訊。
公共性質的徵信機構如台灣聯合徵信中心,它屬於公辦的市場化運作機構,也是台灣地區惟一的公共徵信平臺,其股東包括台灣財政部門、銀行業公會(類似銀行業協會)等,股權架構類似中國銀聯。台灣聯合徵信中心也同時為客戶定制多元化的信用評分産品,包括個人信用評分和企業信用評分。
台灣聯徵中心實行會員制,按照協議從會員金融機構採集數據並提供相應的徵信服務,目前台灣聯徵中心已經建立覆蓋全島金融機構的信用資訊數據庫,資訊集中高,種類完整,並且在資訊採集、機構管理、業務運營、市場化服務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在業內人士看來,與台灣聯合徵信中心這種真正意義上的公共徵信平臺相比,徵信中心在法律制度、管理體制、業務運營方面,都有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