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活期存款餘額成為P2P平臺新走向
- 發佈時間:2015-08-19 09:31:14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日前,《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出臺進一步規範和促進了網際網路金融業的健康發展。《意見》的出臺對P2P行業平臺的資訊仲介的定位做出了明確解釋,而《規定》的出臺則進一步對P2P平臺的資金安全問題做出了規定。
註冊資金已成業內公認的鑒別平臺實力的標準之一,在《意見》出臺後,國資係、銀行係等平臺也紛紛增資。在《意見》和《規定》出臺後如何解決信任問題成了P2P平臺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平臺目前要不斷的增加透明度,要走陽光化路線,不但要公佈資産端的各個方面詳細情況,還要公佈企業所有相關資訊。比如説企業的銀行活期存款資訊,只有在企業陽光透明的情況下才能增加用戶的信任。
輕易貸CEO李昂表示,目前我國資金供給方長期處於資訊不對稱的絕對弱勢,P2P平臺應有責任為理財用戶提供各類服務,保障理財用戶的利益和資金安全。比如公佈平臺的自有活期存款餘額,這是為了向理財人實時披露公司運營現狀,便於理財人在充分了解平臺實力及運維能力的情況後做出正確理財選擇。
對於《規定》出臺後投資人如何進行P2P平臺選擇,業內人士指出投資者在進行P2P理財的時候最需要清楚的一點就是本金安全與否,一定要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再去追求收益率。對此有關專家給出了兩方面的建議:首先,投資人在P2P平臺進行理財時一定要知道自己借出的錢流向了誰的口袋,如果投資人選擇的平臺連這一點都無法明確披露,就表明資金流向不透明,該平臺很可能設立了資金池,隱藏了巨大資金安全隱患。
其次,投資人需要知道所投資平臺是否有資金實力作風險應備以及應備金額所佔平臺未還貸款金額的比例,並且應備金一定是平臺可以隨時支配並未被質押的可流動資金。比如説,平臺的應備金額是10億元,平臺未還貸款也是10億元,那麼其應備金額與平臺未還貸款金額的比例是1:1,即使其未還貸款全部違約,平臺也有足夠的資金來保障投資人的本金。如果平臺的應備金是1000萬元,平臺的未還貸款還是10億元,那麼其應備金額與平臺未還貸款金額的比例是1:100,這表示只要平臺有超過1%的違約,平臺就沒有足夠的現金對投資者進行償還,提現就會出現困難,理財的本息就會受到影響。
相關專家表示,P2P行業在邁向新的監管期的過程中,一定要提高平臺自身的透明度和資金實力,為理財人提供資訊公示和多方位保障服務,把創造陽光、透明、安全、高效的理財環境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