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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

股權眾籌擬明確“公私”分類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8-18 07:2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馬元月 鄒晨輝  責任編輯:張明江

  隨著“私募股權眾籌”被排除在股權眾籌之外,修改為“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融資”,一場對於眾籌“公私分明”的監管劃分也隨之落定。昨日,有消息稱,關於股權眾籌和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融資管理辦法將分別公佈,股權眾籌項目融資額上限將設定為300萬元,而非公開股權融資項目融資額則沒有上限限定。北京商報記者對此進行多方求證後了解到,融資額上限定為300萬元幾乎確定,但相關專家認為300萬元的限額略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也向北京商報記者證實,“目前股權眾籌管理辦法擬提出項目融資額限300萬元,但我認為有些少,起碼應該在500萬元以上”。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僅有阿里巴巴、京東以及平安這三家企業獲得了相關股權眾籌的試點資質。而以京東股權類融資項目為例,絕大多數項目融資額都高於300萬元,粗略估算項目平均融資額為900萬元,遠高於即將出臺的股權眾籌管理辦法規定的300萬元融資限額。不過值得一提的是,京東“東家”屬於私募股權眾籌,昨日其宣佈率先發佈規範股權融資用語公告,將股權眾籌改成“私募股權融資”。

  此前中國證券業協會根據證監會相關文件,將“私募股權眾籌”修改為“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融資”。此外,證監會對於股權眾籌做出了明確界定,股權眾籌主要是指創新創業者或小微企業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仲介機構網際網路平臺(網際網路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公開募集股本的活動。

  同時,楊東表示,對於“公募”股權眾籌實行牌照制,而對於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融資則實行備案制。 在股權眾籌投資方面,是否應該引入合格投資者制度一直備受熱議。楊東認為,即將出臺的眾籌業務管理辦法或將正式導入這一制度,比如規定金融資産300萬元以上或者年收入連續三年50萬元以上投資者將不會遭到監管層限制投資金額;年收入20萬元以下的個人投資者,將會遭到監管層限制投資限額,比如每年不能超過2萬元、每個項目不能超過2000元類似的限制性規定。

  據悉,市場上現存的一些O2O創業公司和其他小微企業的資本投入都非常高,未來股權眾籌將配合其他融資形式,為創業企業提供更全面的融資安排。而對於市場上存在的一些需要厚資本的網際網路高新技術産業,楊東則表示,這完全可以結合股權眾籌和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眾籌兩種方式進行募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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