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告別“野蠻生長”仍需多方努力
- 發佈時間:2015-07-30 09:58:24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第一隻靴子終於落地。近日,人民銀行、公安部等十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際網路金融受到法律認可的同時,也接受監管成本,對於業內人士而言更是迎來了規範發展的新階段。
《指導意見》首次明確了網際網路金融的邊界:網際網路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與網際網路企業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和資訊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資訊仲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官方首次為“網際網路金融”及其包含的七個方面給出明確的定義。並且全面鼓勵和支援網際網路金融創新。從金融機構角度,鼓勵其通過網際網路金融實現轉型升級。同時,鼓勵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依託網際網路技術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積極開發新産品新服務。此外,支援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網際網路平臺,開展網路銀行、證券、保險、基金銷售和消費金融等業務。
對於亟待法律身份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而言,鼓勵其依法合規設立網際網路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網路金融産品銷售平臺,建立服務於實體經濟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鼓勵電商企業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
雖然較過去的無序發展狀態,意見出臺已經為行業發展指明方向,仍有一隻關於行業細則的靴子尚未落地。例如,在網貸行業還是應該明確建立資金池監管。對於普通投資者而言很難辨別哪些網貸平臺業務踩了紅線,哪些業務違規,需要給出明確指向。老百姓不需要做雷達,自己去體驗,去考察哪些平臺是問題平臺。將專業的事情留給專業的機構來解決。
事實上,在投資者保護這一塊還屬於保護階段,維權相當難。目前P2P跑路等問題頻發,防不勝防。眾所週知,可以追回投資者的損失是非常小的一部分。這也意味著資訊披露和投資者資訊保護等都是亟須解決的問題。
當然,網際網路金融能否告別“野蠻生長”仍需多方努力。當下網際網路金融的高熱更多體現的是民間金融壓抑下的另類突圍,而不僅是金融産品網際網路方向的技術創新,在這裡網際網路金融從業者也應該深刻反思。
◎京華時報記者 余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