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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本土風控投石問路

  • 發佈時間:2015-05-13 00:32:38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對於網際網路金融尤其是P2P網貸來説,並不平靜。普惠金融部成立,監管進入倒計時,行業大洗牌漸行漸近,然而,究竟哪種風控模型最適合成為時下備受專注的命題。

  日前,風控實驗室由中國政法大學金融創新與網際網路金融法制研究中心攜手國內領先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金信網共同打造,將針對風控標準、網際網路金融立法、行業立規和金融創新展開研究。

  在風控實驗室掛牌發佈會上,金信網首席運營官安丹方則表示,目前國內網際網路金融風控模型在運營過程中短板效應開始凸顯,尋求最適合中國土壤的網際網路金融風控模型迫在眉睫。中國政法大學金融創新與網際網路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愛君教授認為,現有的制度框架下已經對網際網路金融創新産生阻礙,修法定規勢在必行。

  風控短板凸顯

  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至今,一直被冠以“野蠻生長”的標簽,尤其是P2P行業,帶給投資人高收益的同時,平臺跑路、壞賬、違約等負面事件也層出不窮。

  “問題平臺一種可能是本身就是騙子,而另一種則是因為風控做的不到位以至經營不善。”金信網COO安丹方表示,在中國做網際網路金融,由於徵信體系的不健全,無法完全參照國外成熟模式,風控大都是“摸著石頭過河”。

  她補充説,目前各家平臺所採用的風控機制與創始人的出身有莫大關係,由於背景不同,相應的風控機制也呈現多樣化,但多數模式在發展過程中雖然謀取到短期利益,但也暴露出其模式的風險和短板,如果不進行完善革新,會給平臺以及行業積聚風險。

  以P2P平臺來説,線下P2P平臺多采用風險準備金模式,但這種模式脫離了平臺操作功能之後會很容易演變成資金池,潛藏著法律風險以及敏感的監管問題;純線上P2P則由於國內徵信缺失使得數據不充分,風險難控,追索成本很大;而O2O的模式雖然現階段最符合國情,但因為開展線下審核,風控成本較高。

  “每一種現有的模型都有缺陷,那麼最適合中國土壤的網際網路金融風控模型該是怎樣的?這是風控實驗室要解決的問題。”安丹方告訴記者,在現階段和政法大學聯合成立風控實驗室,對於金信網而言還有更現實的意義,“業內大都有這樣的共識,2015年監管細則會出臺,行業必會迎來洗牌,而風控能力如何決定著金信網在這場白刃戰中能走多遠。”

  安丹方表示,風控實驗室成立後,金信網將作為基地,以其自身實踐為研究提供第一手的素材,並願意身先士卒做研究的“小白鼠”,為尋求適用於整個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風險控制體系投石問路。

  修法立規勢在必行

  在風控實驗室成立的發佈會上,“立法”“立規”“創新”被與會專家、官員、業內高管們反覆提及。

  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高級法官李曉認為,網際網路是一把雙刃劍,網際網路金融為金融改革創新帶來新活力的同時,也對我國金融業健康發展、金融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出了非常嚴峻的挑戰。

  “(網際網路金融)現在有一些法律上的灰色地帶,金融監管部門應該儘快制定P2P網路借貸規則,明確非法集資的界限,不然經營過程中一不當心踩了法律的紅線有可能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李曉建議,應加快對P2P網貸的風險機制建設,研究開發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以及管理平臺,通過對網際網路數據資訊的收集、分析、處理,實現對非法集資風險活動的早期監測預警。

  對於李曉法官的觀點,安丹方表示認可,她認為,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在中國碰到最大的問題就是法律滯後。目前,雖然《合同法》《物權法》等均對業務設計的相關環節有所約束,但是這些都是基本法,針對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法律以及細則卻還是空白。

  李愛君則表示,現在的網際網路金融所涉及的並不是簡單的借貸法律關係,它産品繁多,使得客體、主體、法律關係等都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現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對金融創新已經産生阻礙,因此必須修訂法律。

  在“立規”的討論中,與會專家普遍建議風控實驗室應當將風險指標的量化標準作為研究重點之一。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杜曉宇表示,網際網路金融尤其是網貸行業應該建立一個統一指標和披露標準,“這個説起來很容易,但實際上去年我們探索了一年也沒有建起來,因為各家統計方法完全不同,對壞賬的認識也不一樣。”

  據悉,透明的風險指標是風險控制的重點,但是目前行業缺乏對敏感指標的統一計算口徑,各個平臺的呆壞賬界定標準和計算方式差距較大,行業沒有統一的貸款分級標準,沒有對貸款的跟蹤評級機制,本身會導致不良貸款的識別困難。

  針對金融創新,安丹方認為未來網際網路金融在創新探索上將呈現出定制化、細分化、統一化,“定制化是根據不同用戶的需求提供差異化服務,細分化是金融服務越來越細分,統一化是所有的支付賬號會進行統一的管理。”

  她表示,這些基於新趨勢所推出的網際網路金融創新作為新生事物,在推向市場時或多或少都會存在政策、合規、風控等諸多挑戰,建議風控實驗室可以把這些創新産品作為研究方向之一,研究成果能夠服務於創新的産品。

  “金融創新應合法創新,違法創新不叫做金融創新。另外金融創新一定是符合流動性、經營效益性、安全性的,不符合的也不是我們要的創新。”李愛君教授表態,風控實驗室會幫助網際網路金融創新在法律框架下運作,為金融創新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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