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有了“基本法” 一行三會都管啥?
- 發佈時間:2015-07-20 07:30:11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網際網路金融監管規則千呼萬喚始出來,央行聯合十個部委發佈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業界評價,這是“久旱逢甘霖”,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發展的快車,終於有了可以參照的交通規則,等到配套細則逐一落地後,中國的網際網路金融會逐步擺脫“野蠻生長”。
在監管職責劃分上,人民銀行負責網際網路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在內的網路借貸以及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證監會負責股權眾籌融資和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網際網路保險的監督管理。
亮點多:最大亮點是監管堅持市場化導向
《指導意見》歷經近三年的醞釀,終於落地,在監管者眼中,它最大的亮點是,明確了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思路,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作監管、創新監管等五個原則,簡化成一句通俗易懂的話就是:堅持市場化導向。央行條法司司長張濤説,既為市場劃清一個界限,同時也為市場預留了發展的空間。
張濤:一方面,要以一個比較寬泛包容的心態來看待這個行業,同時也堅定執行有關監管方面的要求,使它依法合規健康發展。
在學界看來,有了這部指導意見,網際網路金融業務從此由“三無産品”變得有規可依,曾經無準入門檻、無行業規範、無監管機構的網際網路金融,“盲區”將逐漸被掃除。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認為,在這個監管框架下,網際網路金融今後可以更大膽地去創新。
黃震:最振奮的地方是雖然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有爭議,也出問題,但是鼓勵創新還是放在最突出位置。只有真正落實創新驅動的戰略,網際網路金融乃至整個中國金融改革發展才有希望。
保障多:創新者有法可依,投資者不再投訴無門
而對於想創新,又怕踩了監管“雷區”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來説,網路信貸、股權眾籌、網際網路基金、網際網路保險這些具體業務,都找到了對應歸口管理的政府部門,他們才安心。財稅政策、基礎設施建設等具體問題也都有了明確要求,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有了更明確的動力。網際網路金融千人會輪值主席、易寶支付總裁唐彬説,指導意見分類很清晰,有相關主管機構了,以前是不明確,現在明確了。比如,在落地的時候,它特別提到地方政府要拿出更加有效的促進的措施。
作為投資者,今後當你進行網際網路金融投資,比如購買網際網路理財上當受騙時,也不會再是投訴無門。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解釋,這是對投資者最大的利好。
黃震:通過這次分工明確主管部門,我們今後遇到問題不會再互相推諉扯皮了,我們的投資者可以找到反映和諮詢的部門了。
預期多:各地方政府將出臺具體配套細則
這部指導意見的出臺,只是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開始,今後還有待各個部門、地方政府出臺具體的配套細則。
網際網路金融的特點之一是跨界融合,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分類監管的原則,在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看來,如果今後網際網路支付企業想做資金託管、理財服務,這種需求怎麼滿足?就有待制度的完善。
黃震:由於這次文件強調的是分類監管,意思就是各自各管一段,這就導致跨界綜合性的産品,將來會難以像原來那麼順利發展,這在當前監管體系下還要進一步探索的問題。
而網際網路金融千人會輪值主席、易寶支付總裁唐彬希望看到的是,即將依託指導意見陸續出臺的細則,更貼合網際網路開放發展的需求。
唐彬:指導意見要變成落地細節,在落地細節的時候一要更加接地氣,不要一刀切,二是樹立標準和門檻,以企業能力來劃分,而不是以出身論。
可以預期的是,指導意見明確要成立全國性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它將會制定經營細則和行業標準,加強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自律。央行條法司司長張濤:
張濤:我要指出,在指導意見裏明確提出要成立全國性的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業界可以通過協會自律行為完成他們相關訴求的。
幹貨多:支援創新型網際網路平臺、引入社會資本等
接下來我們再來梳理一下指導意見中值得關注的幾條幹貨。
支援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網際網路平臺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援網際網路企業依法合規設立網際網路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網路金融産品銷售平臺。
支援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網際網路金融産業投資基金,推動從業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産業投資基金深度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機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
對於業務規模較小、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我國現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鼓勵從業機構依法建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推動符合條件的相關從業機構接入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允許有條件的從業機構依法申請徵信業務許可。支援具備資質的信用仲介組織開展網際網路企業信用評級,增強市場資訊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