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應設立底線監管法則
- 發佈時間:2015-06-15 10:03:01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站在“網際網路+”風口,P2P網貸正一路高歌猛進。但在行業高速發展的同時,卻是亂象叢生。針對當下行業亂局、資訊安全與風險防控方面的問題,在日前舉行的“P2P資訊安全與風險防控論壇”上,各方人士為P2P行業風控支招。
據多家網際網路金融機構透露,銀監會普惠部關於網路借貸業務監管規定的草案已擬定。根據該草案,P2P首先被定位於資訊仲介平臺,並以此作為P2P各項監管的基礎。雖然部分條款還在爭議中,但不可否認,P2P行業監管細則落地已進入快車道。相關規則的出臺必將加速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洗牌與變局。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 鄧建鵬:
P2P行業監管應該設立底線監管,比如一些平臺資訊不透明,建議制定資訊披露制度,設立平臺退出與破産清算制度,建立第三方數據存管機構,並提出設立底線監管法則。P2P行業在中國還處於發展初期,曲折是必經之路,但方向始終向前。設立底線監管法則,為金融創新保留適度發展空間,有利於對網貸行業的良性運作和制度規範優化。
同盾科技聯合創始人兼COO 馬駿驅:
網際網路金融風險詐騙存在團夥性和地域性,且欺詐形式不斷更新。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平臺要聯合抵制,做到跨行業聯防聯控,才能有效抵抗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欺詐。
網貸315首席分析師 李子川:
安全技術是P2P網貸産業健康發展的保障基礎。根據監管層釋放的信號,監管層對P2P更傾向於間接監管,其中安全技術能力會成為硬性條件之一。部分P2P網貸平臺倉促卡位,在IT基礎實施建設方面投入不足,極易遭受外界攻擊,平臺應加強內部系統建設,共同推動行業安全技術標準建立,以進一步推動自身及行業發展。
易通貸CEO 康文:
對P2P從業者來説,風險防控是前面的1,其餘都是0。P2P平臺應通過商業模式、平臺制度、系統建設和交易安全等方面來保障風險防控。易通貸通過産融結合模式、制度管理和系統技術三重維度構建安全。而在本次論壇上,易通貸全新全e新版標誌和官網宣佈啟用,正是易通貸在系統技術上的又一次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