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意見恐推至年底 銀監會對P2P仍未定性
- 發佈時間:2015-05-29 04:09:51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由於銀監會對P2P遲遲未能定性,《證券法》修訂尚未完成以及監管部門對網路支付的調研仍在進行之中,原先預計上半年出臺的央行規範網際網路金融意見面臨“難産”。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央行規範網際網路金融意見專家組成員楊東透露,監管層目前對網際網路金融的定位和方向把握得還不是非常準,還需要再加以了解;另外,高層對於監管意見持不同態度。不過,楊東表示,雖然一些具體細節不方便透露,但今年年底前應該會出臺規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意見。
待定 銀監會對P2P仍未定性
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對於P2P的監管條例至今仍未出臺。《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雖然市場上有多種針對銀監會P2P監管規範條例草案的傳言流出,不過其政策的正式出臺仍未有時間表。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具體的監管思路有可能會給P2P企業設置一個準入門檻,比如企業註冊資金必須達到5000萬,也有可能考慮凍結融資方10%融資款作為保證金,以提高P2P的風險保障。不過,具體的數字、比例還沒有最後敲定,還需要進一步摸底調查。
銀監會一位不願具名的官員坦言,監管政策遲遲不出臺,就是因為銀監會對P2P其實還未定性,也就是説,P2P到底是作為一個信用仲介進行監管還是一個資訊仲介進行監管,現在懸而未決。雖然此前銀監會要求P2P作為資訊仲介平臺,但是目前行業風險頻發,如何定性、如何監管的問題還需要考量。
作為網際網路金融中的一部分,目前看來,P2P暴露出來的問題顯然是最多的。據網貸之家最新數據顯示,4月問題平臺的數量較上月有所減少,但也有52家平臺出現問題,問題平臺發生率為2.78%。也就是説,每天有將近2家P2P平臺出現問題。問題平臺的註冊資金普遍較低,大部分註冊資金都在3000萬以下,而且運營時間多在1年以內,還有很多平臺剛上線就被曝出停業或者詐騙。
對於風險頻發的P2P行業,業內對監管政策出臺的需求也格外強烈。投之家CEO黃詩樵表示:“監管有利於促進行業規範發展。一部分惡意平臺聞風喪膽,選擇跑路或停業,這些平臺對實體經濟有害無利;一部分投資人踩雷損失,對行業而言是一次優勝劣汰的機會。但對於真正經營業務的平臺,建議監管要適度,別把平臺管死了。”
理財范CEO申磊説,P2P行業是一個新興的行業,其在發展過程中一直伴隨著很多問題。監管政策的儘快出臺,將在很大程度上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迫使運營不規範的平臺整改甚至退出。這在初期可能會使行業産生變動,也會影響投資人的信心,但總的來説,對於自律的平臺和整個行業的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作用,保證了整個行業的未來。
“每一個自律的平臺,實際上都期待監管的到來,並且會積極地做出改變,來迎接監管。”申磊補充道。
未明 股權眾籌監管框架待定
網際網路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股權眾籌也是監管需要格外關注的部分。InnoTREE創始合夥人滕放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由於對股權眾籌的相關規定會寫入新《證券法》,因此,此次修訂《證券法》,將對股權眾籌行業迎來利好。正是由於新《證券法》修訂仍未完成,關於股權眾籌的監管方向和框架也只能推遲出臺,這也是導致規範網際網路金融政策出臺難産的重要原因之一。
滕放還表示,《證券法》的修訂,將審批制改為註冊制,並把股權眾籌加入其中,這對股權眾籌改革的意義很重大。而且根據央行的態度,在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中要將80%的精力放在股權眾籌方向,因為相較于P2P,股權眾籌對金融維度産生的影響將更大。
據悉,新《證券法》將在今年下半年出臺,公募股權眾籌的規範條例也將被寫入,此舉意在鼓勵和規範公募股權眾籌行業發展。
《證券法》修訂草案第十三條規定,通過證券經營機構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機構以網際網路等眾籌方式公開發行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的,可以豁免註冊或者核準。
作為創業公司的風險融資手段之一,股權眾籌常常被與非法集資進行比照,因此行業的發展較為緩慢。《證券法》修訂草案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經過證監會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而向不特定對象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都屬於“公開發行”。
滕放説,此前眾籌行業一直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此次證券法修訂,在關鍵法律的層面確立了眾籌的合法性,今後將有望出臺更細化的行政性文件。此舉將促進整個行業的規範健康發展,股權眾籌將有望迎來行業的春天。
“眾籌尤其是股權眾籌,作為一種草根金融形態,本身就是高度市場化的産物,既不能任其野蠻生長,也不能完全否認,一刀閹割。眾籌如果規範引導得好,是能夠真正服務於實體經濟,同時讓投資者獲得收益的。只有在這種多元化的條件下,中國資本市場才能真正成為多層次、相互之間有競爭的、立體動態、充滿活力的市場。”滕放補充道。
審慎 網路支付仍在調研
網路支付作為網際網路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過去三年中,已經三度徵求意見仍未果。央行牽頭的《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今年上半年依舊難産。
據悉,央行分管支付結算業務的部門正對包括支付寶、財付通等在內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再度進行摸底調研,並召集從業者徵集並聽取其對監管的建議。
《經濟參考報》記者梳理了央行對於網路支付的監管辦法出臺情況。最早于2012年1月,央行就《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面向公眾徵求意見。
最初版本中,央行規定支付機構開立支付賬戶應當遵守實名制管理規定,識別客戶身份,核實有效身份證件,登記身份基本資訊,並按規定留存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或者影印件。支付機構應確保支付賬戶名稱與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上記載的姓名或名稱一致,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假名支付賬戶。
不過,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後,目前仍未有下文。隨著2013年以來支付寶的爆髮式增長和2014年財付通的火速發展,網路支付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期。去年10月份,央行關於網路支付又擬定了新的草案,不過該草案未公開徵求意見。由於主管領導的變更,該政策出臺可能延緩,近期恐難以出臺網路支付的監管辦法。
楊東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由於P2P、股權眾籌、網路支付這三方面的監管條例均未落地,而央行規範網際網路金融的政策將是一個容納這三方面的整體方向性、框架性的政策,目前看來,監管層還需要再看看、再了解了解,上半年出臺不了,不過目前都在研究、制定中。
就規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意見出臺進度一事,記者聯繫央行採訪。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央行並未給出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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