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當初幾千元貸款,很快“驢打滾”滾成十幾萬、幾十萬元,一些大學生由此背上沉重負擔,無心學業四處躲債,甚至導致花季少女生命凋零……近期校園貸亂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也讓人們的心情格外沉重。
很多人痛心地問:一些女大學生深陷高利貸泥潭,深陷裸條貸泥潭,難以自拔時為什麼不求助、不報警?高利貸者暴力催債為何如此有恃無恐?
可以想見,如果對這些問題不刨根問底,不下大力氣解決的話,悲劇可能還會重演。那麼,到底應該從哪些方面著手,根治校園貸亂象?麻辣財經採訪了有關部門,也把普通人的觀察與思考奉上,希望通過集思廣議出大招,真正把“毒瘤”剷除掉。
對策一:對“高利貸”設門禁,讓其遠離校園
校園貸主要是P2P網貸,一些放貸者通過社交網路平臺,開展高息放貸業務,放貸對象以在校大學生為主。從銀監會與地方政府協同監管的網路借貸(P2P)來看,一些網貸機構違法違規開展高利貸性質的校園貸款,惡性事件頻發,社會影響惡劣。
造成惡性事件,源頭是高息放貸,手段是暴力催債。根據央行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2015年8月,最高法出臺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這樣一個規定,是針對民間借貸的,雖然校園貸也屬於民間借貸,但畢竟有其特殊性。一是大學生涉世未深,對借高利貸可能導致的後果估計不足;二是大學生沒有收入來源,對高利貸沒有償還能力。不少人建議,有關部門應針對校園貸,出臺一些更具體的規定,將“高利貸”擋在校園門外,為大學生提供更安全的成長環境。
4月10日,銀監會發佈指導意見,明確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意在保護未成年大學生。但是也有不少人覺得,這個保護的力度還是太小了,根本擋不住伸向校園的“黑手”。因為,18歲以下的大學生人數極少,而且,大家一直生活在校園裏涉世未深,18歲跟20歲沒有太大區別。
日前,廣東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發佈通知,規範校園網路借貸業務。通知規定,校園貸平臺對在校學生借款人,單次借款收取的服務費用原則上不超過200元;逾期違約金、逾期罰息總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借款本金。
後面這一條至關重要!這意味著,校園貸“利滾利”有了明確的上限,逾期違約金、逾期罰息總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借款本金,等於給高利貸設定了“天花板”,斬斷了無休止“利滾利”的黑手,防止借5000元還幾十萬元的“惡夢”發生。
對策二:引入“正規軍”,滿足大學生借貸需求
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日前表示,一些網貸機構違法違規開展高利貸校園貸,惡性事件頻發,社會影響極壞。在持續推進網路借貸平臺(P2P)風險專項整治,做好清理整頓工作的同時,還要加強商業銀行對大學生的金融服務。
郭樹清指出,銀行對大學生的信貸業務服務不到位,他們找不到地方貸款就找網路或者社會上的高利貸。商業銀行應研究如何“把正門打開”,把對大學和大學生的金融服務做到位。
據業內人士介紹,在歐美一些國家,大學生通過信用卡或銀行貸款,買手機和電腦的比例很高。大學生群體需要正規的金融服務,這些金融服務也能夠為銀行創造利潤。
這幾年,校園貸市場異常火爆,正説明校園消費金融適應了一部分市場需求。隨著信用卡、消費金融産品滲入校園,大學生的信用意識和超前消費意識也在不斷提升。大學生群體有貸款需求,卻沒有正規銀行開展這項業務,來滿足大學生們的需求,才導致非正規網貸一擁而上,亂象叢生。大學生是未來潛在的主流消費群體,為他們提供安全、適宜的信用消費貸款,有助於在年輕人中逐步培養起成熟、理性的消費意識和信用觀念。
讓商業銀行這些“正規軍”進校園,從大學生群體的風險特點出發,借鑒國際經驗,開展小額借貸服務,有利於通過發展正規金融驅逐非正規金融。各位商業銀行“正規軍”,就別袖手旁觀、猶豫不決了,銀監會主席都發話了,校園貸這個市場,咱還是抓緊開發吧!
對策三:監管要落實到位,大學生也要自我約束
針對“校園貸”存在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監管規則,為規範校園網貸行為提供制度保障。
2016年10月,銀監會會同中央網信辦、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與工商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網貸整治工作的通知》,分別從加大校園網貸業務整治力度、加大違法犯罪問題的查處力度等方面,對校園網貸整治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做出具體部署。
按照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銀監會將校園貸納入P2P網貸專項整治重點對象,制定整治方案,開展全面排查,梳理風險隱患,重點對涉嫌惡意欺詐、非法拘禁、綁架、暴力催收、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大打擊力度。
通過整治,校園網貸平臺數量急劇下降,校園網貸亂象有所遏制。但與公眾的期待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根治校園貸亂象,還需要從制度層面和技術層面雙管齊下,把監管落實到人,把問責落實到事,鐵腕治亂。
此外,增強學生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遠離不良網貸,也是治理校園貸亂象的重要一環。
大學生群體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多數學生還沒形成較成熟的消費理念,一旦養成過度超前消費的習慣,其消費水準、借款額度很有可能超出實際還款能力,較易誘發風險。加之大學生的金融知識普遍匱乏,風險意識相對薄弱,對一些信貸産品的高風險認識不清,往往容易掉入高利貸陷阱。
這些特殊性,讓校園消費信貸顯得敏感且風險相對聚集。監管部門應當擔負起保護消費者的職能,對學生加強教育引導,糾正學生超前消費、過度消費和從眾消費等錯誤觀念,生樹立文明、理性和科學的消費觀。
對大學生來説,也有責任從身身做起,樹立信用意識,培養契約精神,學習金融常識,增強金融素養,主動積累個人信用,做理性的金融産品消費者。
“陷阱”必須要徹底清理,但看清“陷阱”不往裏跳,也很重要。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