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應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確保出借人資金來源合法,禁止欺詐、虛假宣傳
《指導意見》的出臺,有助於行業建立“合格借款人”標準,推動建立消費金融行業從業門檻
魚龍混雜的“現金貸”如今迎來了監管部門的整治。近日,銀監會發佈《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要做好“現金貸”業務活動的清理整頓工作。
所謂現金貸,是現金貸款業務的簡稱,是一種授予自然人無擔保、無抵押、無場景的信用貸款。據了解,近年來,在現金貸行業中出現了一些風險,如借款者無力還款或者故意不還、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政府監管不嚴、暴力催收屢見不鮮、騙貸集團的存在等。
“《指導意見》從資金端、資訊披露、利率水準、催收、行銷推廣等多個角度對現金貸平臺提出了要求,用意是規範市場發展,而不是禁止這一業務。”開鑫金服總經理周治翰在接受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市場最為關注的是關於現金貸要“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高利放貸及暴力催收”的規定。特別是因高利貸、暴力催收引起的暴力傷害事件,已經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
據了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如果現金貸平臺在開展業務時,能夠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則有利於遏制高利貸、減少暴力催收、保護借款人合法權益。”周治翰説。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站在行業的角度,《指導意見》的出臺,有助於行業建立“合格借款人”標準,推動建立消費金融行業從業門檻,以及推動行業利率水準回歸理性。“現金貸是消費金融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響應國家號召發展數字普惠金融、促進國民消費的大潮中肩負著重要的責任,監管機構對這一領域的及時指導和管理,可以規範好該行業,促進其更好地發展。”PPmoney萬惠集團副總裁康得勝表示。
美利金融相關負責人同時表示,作為從業者,各平臺不得觸碰監管出臺的業務紅線,也應及時開展自查自糾、嚴格風控,共同推動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針對下一步的發展,蘇寧金融研究院網際網路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監管層此次表態應該類似一種窗口指導,提示從業者注意規範發展。“整體上看,高息及非法催收行為還算不上行業內的普遍現象,監管是對市場的局部規範。”在他看來,目前《指導意見》仍為框架性意見,缺乏可操作的細則,對這些企業的影響要看各地監管機構後續發佈的細則。
“我們建議監管機構對現金貸這個行業的不同産品能夠有更詳細的指導意見。比如發薪日貸款這類現金貸産品,確實能迎合很多短期急用錢的需求,但因借款週期很短,如果僅僅是收取較低的利率,産品盈利將無法覆蓋獲客成本、風控成本、運營成本以及資金成本,這類産品我們建議應該將中間費和利息分別對待處理。”康得勝説。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