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校園網貸為代表的小額現金貸行業,自出現以來,就不斷被冠以“嗜血現金貸”“暴力催收”“濫用個人資訊”“監管套利”等不良頭銜。如今,由此引發的風險事件仍在不斷曝出。
日前,廈門一女大學生因身陷校園裸貸自殺身亡的消息受到社會廣泛關注,該事件恰恰發生在監管層首次點名“現金貸”一天以後。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事實上,進入4月份,以銀監會為主的監管機構對“校園貸”“現金貸”等網際網路小額現金貸行業的監管整治意見密集出臺。“監管風暴下,現金貸行業洗牌拐點將至。”17日下午,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在接受經濟導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行業整頓大幕才剛剛拉開。
無牌平臺或將退出
“當前系統性風險總體可控,但對不良資産、債券違約、影子銀行、網際網路金融等累積風險要高度警惕。”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再被點名。而“網際網路金融”一詞已經是連續4年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被提及。
由此可以預見,就網際網路金融而言,2017年的主基調依然是監管,防範風險成為首要目標。
事實上不僅如此,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防範正在呈現行業細分趨勢,監管戲碼不斷升級。
4月10日,銀監會下發《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在十大重點風險防控之一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治理中,首次點名“現金貸”,提出要做好校園網貸、“現金貸”業務的清理整頓工作。
在“現金貸”納入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後,地方政府也開始紛紛行動。
4月14日,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省(區、市、計劃單列市)工作辦公室下發《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和《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補充説明》兩份函件。
其中,《通知》指出,對網路小貸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風險排查和整治,對於未經許可開展此類業務的機構立即叫停,存量業務逐步壓降至零。
本週開始,北京、深圳等多地監管人士向媒體透露,已收到相關通知,將著手安排摸查工作,相關整治工作視排查情況再定。而部分平臺機構也表示,已收到相關通知。
據了解,目前從事現金貸的機構既包括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等具有放貸資質的持牌機構,也包括已經被納入統一監管框架的網貸平臺,還包括數以千計的無任何資質的創業企業平臺。
薛洪言告訴經濟導報記者,上述《通知》的整頓對象非常明確,主要聚焦于網貸平臺、網路小貸平臺及其他無相關資質的平臺,首先把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兩大類機構排除在清理整頓之外。他表示,“從放貸資質出手進行整頓,效果立竿見影。”
在薛洪言看來,監管升級將促使現金貸從業機構洗牌。“有資質的平臺進一步合規經營;無資質平臺將很難繼續生存,預計部分從業者將會與具備資質的企業合作,讓渡相關業務。”
高息等風險亟須整治
所謂“校園貸”“現金貸”,是指一般為無抵押、無擔保、借款用途不明確的小額現金貸款,具有方便靈活的借款與還款方式,實時審批、快速到賬等特徵。從2015年開始,現金貸作為消費金融一個重要的分支,以網際網路渠道為主,在我國開始了野蠻成長。
與之而來的是,利息畸高、不良率高企、暴力催收等不良特徵,這也使小額現金貸行業風險突出。
有數據顯示,“校園貸”、“現金貸”的平均年化利率在150%左右,高者更可達到接近600%。其以“現金貸”之名行“高利貸”之實,嚴重影響市場經濟穩定。而由於“滾雪球”式的利滾利高息引發的因不堪暴力催收釀成的不幸事件也頻頻曝出。
就此,銀監會在下發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應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高利放貸及暴力催收。
與此同時,監管層提出,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不得將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納入行銷範圍,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不得進行虛假欺詐宣傳和銷售,不得通過各種方式變相發放高利貸。
此外,針對該行業的專項整頓《通知》則提出了具體要求,各地根據風險排查的實際情況,按照情節輕重對“現金貸”P2P網貸平臺進行分類處置。對於存在涉嫌惡意欺詐、發放高利貸和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網路小貸,及時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置,切實防範風險,引導“現金貸”業務健康有序發展。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