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銀行支付機構個人網路支付賬戶分為三類
- 發佈時間:2015-12-29 01:22:16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孫朋浩
中國人民銀行28日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辦法》將個人支付賬戶分為三類,對應不同的功能和限額。
其中,Ⅰ類賬戶自開立起累計支付限額1000元,可用於購物消費和客戶轉賬;Ⅱ類賬戶年累計支付限額10萬元,可用於購物消費和客戶轉賬;Ⅲ類賬戶年累計支付限額20萬元,可用於購物消費、客戶轉賬和購買投資理財産品。上述限額是僅針對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的額度,對於客戶常用的銀行卡快捷支付和網關支付,不受此額度限制。
《辦法》確立了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分類監管機制。根據支付機構的分類評級情況和支付賬戶實名制落實情況,對支付機構實施差別化管理,採用扶優限劣的激勵和制約措施,引導和推動支付機構在符合基本要求和實質合規的前提下開展技術創新、流程創新和服務創新,在有效提升監管措施彈性和靈活性的同時,進一步激發支付機構活躍支付服務市場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