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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家金融業務遭質疑:關聯公司混同經營難避風險敞口

  • 發佈時間:2016-02-04 15:38: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余燕明  責任編輯:畢曉娟

  e租寶非法集資案件,再次將P2P網貸等網際網路金融業務推上風口浪尖。

  日前,亦有聲音質疑國內房地産仲介公司鏈家集團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理房通”存在凍結資金使用不透明的問題。

  鏈家集團理房通隨後刊發聲明對外否認了公司通過沉澱資金獲利的傳聞,並表示理房通承擔的主要功能資金託管及支付,以此保證房屋交易過程中的資金安全。(詳見人民網2月1日《鏈家“理房通”凍結資金遭質疑 高管稱不會挪用》)

  但鏈家集團理房通支付平臺引發行業人士質疑所暴露的問題是,在鏈家理房通支付平臺上沉澱的房屋交易資金缺少更開放的透明度。

  而且更重要的,在鏈家集團金融業務構成中,鏈家金融平台端、支付端、擔保端和線下業務端悉屬鏈家自己設立或是直接管理單位,這本身折射和暴露的就是網際網路金融業務混同經營風險。

  一位關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商業律師向人民網記者指出,鏈家集團金融業務的未來發展,最重要的是如何隔離風險,以及增加託管資金的透明度。

  支付業務沉澱資金遭質疑

  理房通是鏈家集團旗下定位於全國房屋資金擔保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性質類似于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支付寶。理房通也是目前國內第一家且唯一一家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房屋擔保支付平臺。

  理房通在承擔支付功能上,主要是為二手房屋買賣雙方提供房屋資金託管,以及支援房屋定金、房款、物業交割保證金、劃轉建委等多種資金託管,以保證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的資金安全。

  根據《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沉澱在理房通平臺的房屋交易資金(客戶備付金)只能用於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及規定情形。

  理房通所承擔的是房屋交易過程中客戶備付金的資金託管,這種情形下交易方均在銀行開設獨立賬戶,銀行按照指令做資金劃轉,整個過程中交易方都可以看到資金的準確去向,交易平臺絕無接觸借貸資金的可能。

  但上述質疑理房通涉嫌利用支付平臺沉澱資金獲利的情形中,更多指向的是資金存管。在資金存管業務中,交易平臺將客戶交易資金或平臺備付金、風險金等存放于第三方機構賬戶,如銀行賬戶或第三方支付公司賬戶,類似于證券資金第三方存管。

  在資金存管的情形下,第三方機構實際上並不承擔監督資金流向的義務,交易平臺也未真正與客戶交易資金隔離,交易平臺可以隨時從第三方提取這些沉澱資金。

  鏈家集團理房通就在聲明中澄清,理房通接受的客戶備付金,必須全額繳存至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擅自挪用、佔用、借用客戶備付金以及以客戶備付金為他人提供擔保。也只有在收到客戶備付金或客戶劃轉客戶備付金不可撤銷的支付指令後,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不得提前辦理。

  一位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高管告訴記者,鏈家理房通承擔的只能是資金託管,完全與資金隔絕,但是,因為目前監管規定仍未對資金存管的第三方機構作出嚴格限制,而理房通作為支付平臺承擔的就是資金託管,理房通實際承擔的功能也更偏向於資金存管。

  “如果託管資金存放在銀行,銀行接受指令進行劃轉,平臺就能夠與資金隔絕。”他説,“但是鏈家地産作為交易仲介,鏈家理房通而非銀行作為資金託管和支付平臺,理房通就會形成資金沉澱,形成了資金池。在資訊不夠充分透明的情形下,難以實時監控資金流向。”

  前述商業律師則進一步告訴記者,鏈家理房通的託管資金應該嚴格與鏈家理財或其他業務相隔離,因為理房通作為第三方支付機構託管的資金不能用於理財,也不能用於發放貸款融資或投資業務。

  根據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網際網路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並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

  但上述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高管向記者透露,目前鏈家理房通已經進入了正式推廣階段,之前合作的光大銀行北京銀行浦發銀行等銀行的資金託管,目前都已經處於停止合作階段,鏈家集團正在積極地將交易客戶的購房資金、租賃客戶的押金、租金向理房通平臺匯集。

  “至於這些資金如何流轉,鏈家是否動用這些資金獲利,從外部是無法看到的。”這位高管告訴記者。

  截至目前,根據鏈家理房通披露的最新數據,理房通為房款監管提供的保障金額1353億元,累計用戶數量超過20萬人次。在理房通全國業務佈局中,現在仍然集中在北京,累計金額超過1300億元。

  鏈家理房通在2014年7月16日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如果按照目前理房通已經為房款監管提供的保障金額以及二手房屋成交週期20天計算,保守估計,每天沉澱在理房通支付平臺的交易資金或達到48億元。

  “鏈家的理房通現在更像是一個合規的資金池,從操作上完全有可能通過對接基金、信託等形式獲利,同時也不排除被反向操作的可能,也就是將這些沉澱資金拿回來繼續給線下的金融業務投放資金。”這位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高管補充説。

  混同經營暴露風險敞口

  理房通仍然只是鏈家金融業務的支付端,鏈家金融暴露出更大風險敞口與合規性問題的是鏈家理財。

  鏈家理財的主要産品是“家多寶”,投資門檻最低1000元起投。到目前,根據鏈家理財實時更新的數據,鏈家理財累計投資金額已經達到了163.4億元,已發放收益近1.7億元,投資用戶規模30.5萬人次,每人平均投資金額近18萬元。

  在今年1月份,鏈家理財的成交金額達到了25.24億元,貸款餘額31.7億元。投資期限分佈上,30-60天投資週期佔比最高,達到了46.37%。鏈家理財發放的借款中,贖樓、購房首付和購房尾款3種二手房買賣交易類借款佔比達到了83.3%。

  為鏈家理財産品提供本息擔保的是鏈家成立的擔保公司北京中融信擔保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註冊資本為5億元。

  “從合規性和風險敞口的角度分析,鏈家理財存在自擔保、自支付,以及客戶房款交易資金沉澱期間去向不明的問題。”上述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高管告訴記者,但很大的風險敞口就是鏈家理財的自擔保或關聯擔保問題。

  對此,鏈家集團副總裁、金融事業部總裁魏勇曾一度表示,鏈家地産和北京中融信從法律實體上來説,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受不同監管要求,資産和負債都是獨立運作,可以避免風險傳導。

  目前鏈家理財的成交金額已經達到了163.4億元,由於鏈家理財推出的理財産品眾多,按照北京中融信擔保有限公司5億元的註冊資本,暫不清楚中融信是否存在超額擔保的問題。

  據人民網記者了解,北京中融信擔保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包括融資性擔保。“對於一家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按理説中融信不能直接出借資金。”一位熟悉鏈家金融業務的人士透露,但是,鏈家集團和旗下的中融信公司同時也向這些有資金需求的房屋買賣方出借資金。

  “非融資性的擔保公司出借資金,其實就相當於變相發放貸款。”這位人士進一步告訴記者,“鏈家理財對外宣稱的墊資、贖樓業務等交易類借款,鏈家集團和中融信都有出借資金。這一塊鏈家顯然是一直不合規的。”

  “在房産類P2P中,現在只有鏈家有自己的支付牌照,如此一來,鏈家既有足夠大的交易規模和體量,基本可以擺脫銀行、支付公司等外部因素的限制,形成自己的業務集群和閉環的牌照,鏈家在自己體系內就可以高速迴圈。”上述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高管分析説,“但對交易客戶而言,資訊披露不透明,因此不知道自己的交易資金是否被挪用或者用以獲利。”

  他還進一步指出,鏈家金融最大的問題就是自擔保和自支付導致金融平臺的風險不分散,一旦發生壞賬,或者擔保公司審核借款標準放鬆,抑或是資金鏈斷裂,鏈家金融的風險就會是系統性的,並且難以卡斷風險傳導。

  而且根據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個體網路借貸要堅持平臺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資訊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仲介服務。個體網路借貸機構要明確資訊仲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資訊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

  “鏈家的平台端、支付端、擔保端、線下業務端都是自己設立或是直接管理單位,這本身在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就是一個巨大的混同經營風險。”上述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高管向記者指出,“鏈家集團的理房通是承擔支付,家多寶等是理財借貸平臺,中融信是擔保公司,鏈家地産撮合的二手房交易是資金需求方,鏈家集團和中融信也出借資金作為貸款方,這種關聯程度導致的風險敞口難以規避。”

  上述商業律師對這一觀點也表示認同。他認為,目前網際網路金融業務中,監管法規明確禁止平臺擔保,關聯公司擔保其實是一種變相的自我擔保。

  “目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裏,交易平臺和擔保業務等業務混同的現象比較多,由此也是行業裏較大的風險敞口。”這位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高管最後説,“目前政策法規還沒有完全細化,監管也有所缺失,但基本趨勢是合規性問題重要解決掉,規範行業發展和降低風險。”(余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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