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從新聞上看到民生銀行P2P資金自託管系統擱淺消息,意料之中,銀行想撇開闔作夥伴獨吞這塊蛋糕,註定要走的磕磕碰碰。筆者此前曾分析過P2P用戶資金由銀行全託管、支付公司託管、銀行聯合支付公司四方存管這三種模式的可行性。可惜當時的行業輿論一邊倒的要打倒支付公司,讓銀行進行全託管,我的觀點贊同的人並不多。兩年過去了,銀行在P2P資金託管方案上並沒有實質性進展,五大行真正實施託管系統的一家都沒有,頂多開個發佈會,媒體上放點風,反倒是城市商業銀行上線的比較多。
今天想結合下別人觀點和我這些年從業經驗,給大家分析一下為何銀行獨自走這條路會磕磕碰碰。
先交代下P2P網貸涉及的四個概念:資金池模式、資金託管模式、三方託管、四方存管
網貸行業根據P2P平臺用戶資金流動方式分為兩種模式:
一種是資金池模式,這種模式下投資人利用第三方支付通道或者線下匯款等方式,先把投資資金打款給平臺或平臺法人的銀行賬戶,然後平臺再從這個賬戶內把資金打款給借款人。這種模式下平臺或法人的銀行賬戶像池子一樣匯集了所有投資人的資金,所以這個匯集資金的賬戶叫資金池賬戶,這種模式也叫資金池模式。這種模式在監管層發佈的P2P行業指導意見稿中是明確禁止的,但意見稿並沒正式實施,所以對平臺來説並沒有法律約束。
第二種是託管模式,這種模式下投資人、借款人都將資金託管在平臺以外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或者銀行(支付公司託管可類比淘寶上的買賣雙方將資金託管在支付寶的電子錢包內;銀行託管可類比二手房買賣雙方在過戶前將資金託管在房産仲介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內)。
託管模式又細分了三方託管和四方存管:
三方託管中的三方是指用戶、平臺和支付公司,平臺上的投資人、借款人都在同一家支付公司開通兩個獨立的電子錢包,然後往這個電子錢包內充值,投資人投標過程等同於淘寶買家購物付款,將投資人電子錢包內資金直接轉賬給借款人的電子錢包,這樣點對點的轉賬避免了P2P平臺形成資金池接觸用戶資金。三方託管做的比較好的應該是雙乾支付的乾多多、匯付天下的錢管家還有匯潮支付的一麻袋這三家支付公司。
三方託管模式一直運作了兩年多,直到去年底國家在P2P網貸徵求意見稿裏規定了用戶資金只能由銀行存管,這時候才有人提出了四方存管的概念。具體方案是在原有三方託管基礎上拉銀行入夥,支付公司為投資人提供電子錢包,但資金存放在平臺在銀行的企業賬戶上,而這個賬戶內資金只有用戶才能操作,支付公司和平臺都無權劃撥資金(三方託管下投資人資金存放在受人民銀行監管的支付公司客戶備付金賬戶內),這樣一來就形成了,用戶、平臺、支付公司、銀行這四方相互支援、相互制約的資金存管方案。這套方案既解決了監管層要求銀行存管的政策限制,又能保住支付公司既有的市場份額,兩全其美,所以幾乎每家支付公司都有聯合銀行開發各自的四方託管方案。
兩年前介入P2P網貸資金託管的銀行目前什麼狀態?
早在2014年P2P網貸進行如火如荼的時候,已經有兩家嗅覺敏銳的銀行嘗試介入客戶資金託管業務了,其中一家是平安銀行,還有一家是民生銀行.。銀行對P2P資金託管興趣非常大,主要原因還是看重平臺的沉澱資金。後面也斷斷續續從網路上聽到過平安銀行的託管系統開發、測試和上線的消息,但到今天也沒看到有平臺使用他們的託管系統,估計平安內部這個項目不了了之了。
第二家是民生銀行,因為雙乾客戶備付金放在民生銀行,所以跟民生銀行比較熟。民生銀行看到支付公司的P2P蛋糕做的很大,於是有了想切入這塊市場的想法。民生銀行的決心大,執行力也比較高,用了大半年時間做了一套獨立的P2P資金託管系統,聯合幾個知名的P2P平臺開了幾次發佈會,最終還是虎頭蛇尾,沒能大範圍在行業內開展起來。
後來得知民生銀行的獨立P2P託管系統主要由總行負責技術開發和市場推廣,由於剛接觸P2P這個行業,總行在運營經驗、市場開發、産品研發、客服維護、人員配置多個方面都遇到了不少問題,所以進展一直不順。於是我們就聯合下面分行做了一個四方存管的方案提交到了總行,總行也比較贊同這套方案,打算雙管齊下,總行負責民生銀行的自託管系統,下面分行跟雙乾合作開展四方託管方案。
雙方推動下雙乾和民生銀行花了半年時間終於上線了四方託管方案,期間也開了産品發佈會,邀請過幾家平臺進行過內測,但支付公司也有自己的考慮,畢竟四方存管後沉澱資金就不屬於支付公司了,這樣一來雙乾要損失一筆不小的利息收入,再者沉澱資金沒了,雙乾在與銀行協商支付通道手續費成本時話語權會減弱很多。
基於這兩點四方存管上線後雙乾對外一直不太願意推薦這個方案,想在監管細則落地後再實施,把利息損失降到最低,這種策略也被匯潮支付等其他支付公司採用了。2015年下半年,匯潮支付也聯合銀行推出了自己的四方存管方案,對自己P2P商戶也都一再推遲上線時間,個中原因應該也是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吧。
城市商業銀行的介入
支付公司在聯合銀行開發四方託管方案時,出於對大銀行的擔憂,比如報批手續繁瑣、對風控過於擔心、對輿論比較敏感、總行沒有明確政策等等,會將首選合作對象放在一些話語權較弱的城市商業銀行身上。
我們跟民生銀行談四方存管方案前就接觸過山東德州銀行,前後雙方投入了近30人的項目團隊,最後幾番溝通,還是在技術和政策上遇到了很多無法調和的問題,最後無疾而終。雙乾與德州銀行合作消息傳開後,很多城商行也都看到了這個機會,前後不下于10家城商行要求聯合我們開發四方存管。其他支付公司情況跟雙乾也差不多,城商行的橄欖枝紛紛遞給了各家支付公司。
城市商業銀行的資金託管概念炒作
城商行對支付公司尋求四方存管的同時,也學習了民生銀行的策略將橄欖枝拋向了支付公司的商戶:P2P網貸平臺。不過大多數城商行沒有民生銀行那樣的技術開發能力,無法獨立開發一套銀行自託管系統,只能變通一下,使用銀行自身的直銷銀行,在直銷銀行系統上對接P2P平臺系統。
但大多數城商行的直銷銀行系統也都是外包出去的,短期內難以聯合P2P平臺進行聯調測試,而很多P2P平臺又急於打著銀行存管名號吸引投資人,所以就有大部分平臺跟城商行草草簽訂了一個存管協議就開始對外宣傳銀行存管了,實際上根本沒上線銀行存管系統(最近爆雷的e速貸就是這樣的例子,出事後粵商銀行第一時間撇清了關係)。更有甚者,平臺連協議都沒簽,只是雙方人員坐在一起開個會議,確立合作意向,平臺就敢對投資人宣傳平台資金銀行存管了。
此種P2P平臺借用銀行存管噱頭進行炒作行銷的案例,比比皆是。也有少部分投資人曾質疑過這種拉大旗作虎皮的行為,但平臺客服大多扯東説西的搪塞過去,搪塞不過去的就説銀行存管正在系統對接,大多數投資人在平臺沒風險的情況下很少較真,於是這種噱頭行銷在很多P2P平臺身上屢試不爽,另外行銷造假只是P2P網貸行業眾多造假行為中的一種。
銀行存管的表像下是參與各方的利益角逐問題,都有自己的算盤,目前看來只有投資人一廂情願的看好銀行託管。
投資人積極
銀行託管投資人更多的是看重銀行的公信力,雖説部分商業銀行的公信力可能還不如支付公司。但普通投資人眼裏城市商業銀行就等同於中農工建招這些國有大銀行,都是國有的、都是不會倒閉、倒閉也有國家兜底的。銀行託管就相當於給平臺信用做了背書,所以投資人就有了心裏安慰,投資人從風險上分析是歡迎銀行存管的。
再從成本上分析,銀行存管因為多了一方,平臺在成本支出上又要多花一筆,這筆成本要麼攤在借款人頭上、要麼攤在投資人頭上,要麼平臺自己吞掉,從目前P2P行業的競爭激烈度來看,這部分成本只能平臺自己吞掉,所以投資人的成本和收益不會受到太大影響,所以成本上來看投資人也是歡迎銀行存管的。
國有大銀行不積極,城市商業銀行能力不足
2016年初,多家有媒體影響力的P2P平臺接連陷入龐氏騙局和非法集資的漩渦中後,整個P2P行業名聲跌到了低谷,出於名譽風險的考慮,大銀行紛紛暫停或延遲了銀行P2P自託管系統的開發和推廣,這就是最近民生銀行宣佈與已合作平臺將逐步解除合作關係的根本原因。
去年跟一家國有大行主管風控的領導私下溝通過,對這種名譽風險銀行私下還有另一種解釋:不是大銀行不想做,而是不想第一批做,大家都明白即使銀行託管投資人資金仍然會有平臺出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哪家銀行做出頭鳥,作為銀行託管下第一批投資人風險教育的輿論犧牲品。第二三批跟進的銀行,才是真正吃肉喝湯的,大行有意識的將第一棒交讓給城商行這類銀行,讓他們對投資人進行風險教育。我聽完有種陰謀論的感覺,但想想也蠻有道理的。
不過大銀行的退出,的確給城商行提供了搶佔市場的契機,城商行首要任務是拉存款,對名譽風險考慮相對較少,所以P2P平臺和城商行手牽手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於是在2016年上半年,基於城商行資金託管概念的行銷迎來了一個高潮,目前P2P平臺進行資金託管的合作銀行99%都是城市商業銀行。
撇開噱頭行銷不談,回到城商行的直銷銀行系統上。接觸過多家直銷銀行系統,從系統架構和當初的設計用途來看,直銷銀行根本不適合進行第三方資金存管改造。直銷銀行當初設計原則是類似于銀行的掌上營業廳,可以理解成是銀行APP,大多用於本行卡的賬戶查詢、轉賬匯款、購買本行理財産品等只需進行內部交互簡單的業務,不需要與外部系統進行多頻次、複雜的數據交互,所以沒有考慮到功能拓展和預留外部介面。
而 直銷銀行進行託管化改造,多業務類型的外部介面數據交互是基本需求。由於架構不支援所以在直銷銀行系統在做介面功能改動,對直銷銀行系統的整體架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影響是巨大的(已上線城商行託管的P2P平臺大多存在架構性隱患),如果是開發一套獨立的託管系統,那麼在人力、物力投入上也是一項挑戰。
平臺不積極
媒體和平臺時不時發佈一些銀行存管的消息,但實際情況是絕大部分平臺都是資金池模式,好點的用三方託管模式。監管細則沒落地前,資金池從法律角度來説不違法,所以部分資金池平臺心存僥倖,想等監管落地,再將運營模式切換到銀行存管。因為提前一天上線銀行存管對平臺來説不僅損失了沉澱資金的利息或投資收益,還給平臺操作客戶資金帶來難度;再者,平臺一旦接入銀行存管,平臺的運營狀況都會暴露在銀行面前,對平臺運營有一定的壓力。
除此之外還有對技術標準的顧慮,P2P意見稿並未制定銀行存管的模式、技術的標準(比如,沒規定借款人付給平臺的借款費用是從到手後資金裏扣除還是到手前扣除),導致各家支付公司都有自己的理解,每家支付公司的介面規範、業務模式都很不一樣。平臺和系統開發商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對接現有的四方託管方案,萬一監管細則落地後,現有方案不符合監管細則,一切又要推倒重來,平臺就要再次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這種對行業規則不確定的憂慮也會影響P2P平臺接入銀行存管的速度。
還有一類平臺對銀行存管不是不積極而是排斥,這類平臺比較危險,屬於自融或者旁氏騙局,這類平臺在我上篇文章《因e租寶招來罵名一片的P2P有那麼爛嗎?真正的P2P騙子長啥樣?》有提及過。這類平臺為了躲避監管一直在尋求正規化運營,如果監管落地前,正規化運營無望,這部分平臺往往會選擇清算和跑路,還有一部分根本沒打算在監管後繼續經營,只想在監控空白期能撈多少算多少。所以真正的淘汰期還沒有完全到來,政策落地前後,清盤、跑路的P2P平臺才會迎來最高峰。
支付公司不積極,但是必須面對現實。
從第三方支付公司角度分析,支付公司很不願意聯合銀行搞四方存管,因為之前的三方託管模式下所有客戶資金全部沉澱在支付公司自己的客戶備付金賬戶內,産生的利息全部歸支付公司所有,另外支付公司還可以利用沉澱資金規模跟銀行協商壓低支付通道的成本。一旦進行四方存管後,這兩點好處不復存在,唯一的好處就是符合監管的政策要求了,所以支付公司百般不願意但也只能接受。
監管細則落地前的幾點建議
監管層要想將監管落到實處,讓P2P行業的模式從資金池模式平穩過度到資金存管模式需要提前做到以下四點 :
第一,提前做好銀行存管模式的模式、技術標準制定,標準制定讓平臺能在模式創新上少走彎路,在軟體開發上節省成本。
第二,對存管銀行的技術維護、風險控制等方面做資質審核,減少銀行的風險對P2P平臺的傳導。
第三,做好存管銀行、支付公司、P2P平臺的風險隔離和應急預案,不能讓這三者間的風險相互串聯。
第四,做好銀行存管的退出機制,由於P2P平臺的運營不善等客觀原因會造成平臺倒閉或清盤,這時銀行就需要有一套完整的退出機制來指導用戶、平臺、支付公司、銀行來處理賬戶資金,代收項目,賬戶銷戶,資訊溝通等多種問題。
這只有這些工作提前做好後,細則落地後整個行業才能實現軟著陸。
(責任編輯:畢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