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為借4500元交出身份資訊 背上5萬多債務
- 發佈時間:2016-04-05 09:27:47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李某某開始時向小趙按時轉賬,後來將其列入黑名單
李某某開始時向小趙按時轉賬,後來將其列入黑名單
實習期間每個月賺3000多元,這對一個大二學生來説,應該是不錯的收入了。但小趙卻只能留給自己300元的生活費,其他的錢全部用來還貸款……
輕信同學介紹替人辦理多筆分期付款
小趙今年21歲,是吉林市某高校的大二學生。2015年11月初,他打算利用假期來一場説走就走的旅行,但因為囊中羞澀,他就向同寢室的小唐提起了借錢的事兒。小趙打算借4000塊錢,到雲南走一圈。
小唐表示自己沒有錢,但是可以給小趙介紹一個肯借錢的人,“小唐説是他的一個朋友,挺靠譜的,但不知道到底幹啥的。”小趙説,2015年11月12日,他在小唐的陪同下來到了長春市重慶路附近,並在一個賓館見到了小唐的朋友李某某。
“李某某三十歲左右,他説借錢可以,但需要我幫個忙,用我的身份資訊購買幾部分期付款的手機,對方承諾會按時還款。”小趙説,“當時我也怕對方中途不還錢了,但我室友一直説沒事,我就相信他了。”
小趙説,在隨後的兩天裏,李某某帶著小趙辦理了7部蘋果手機的分期付款業務,還辦理了8000元的貸款。“我把身份證、學生證都給他了,所有的東西都是他辦的,都是用李某某手機上的APP……”小趙説。
“借錢者”失聯大學生背上5萬多貸款
“現在已經想不起來都在哪辦的業務了,反正都在長春,他開車拉著我,一家家走。”小趙説,他印象最深的是在一個居民樓裏,“就像是一個個人家,但屋子 裏擺了好多臺電腦,都是辦理分期付款業務的。李某某跟對方好像挺熟,説‘我領個學生辦分期,你給貸幾部手機吧’,後來就給我一頓拍照啥的,手機也沒經過我 的手,直接讓李某某拿走了。”事後,李某某借給了小趙4500元現金。
辦理分期後的第一個月,李某某按時給小趙打錢還款,但到了第二個月,李某打過來的錢就不是足額的了。“每到還款日期,手機上的軟體和短信就開始提醒,最 後一次還款日是今年1月25號,他説不著急,讓我再等等。”小趙説,等到1月末,他再聯繫李某某的時候,就聯繫不上了。
李某某的三個電話號都打不通,李某某還刪除了小趙的微信和支付寶好友。這下子小趙慌了,因為一旦聯繫不上李某某,他將背上鉅額債務。小趙説,3月31號要是一起都還了,大約得還52000塊錢。“這五萬多,我一個大學生根本承受不起啊!現在逾期每天利息都在漲……”
小趙找到室友小唐,但小唐卻表示,自己也找不到李某某了,“現在室友也不出頭,就跟沒事人一樣,我都急死了。”
實習工資幾乎都用來還貸從2月份開始已無力還款了
小趙説,如今他手機上下載了4款APP軟體,註冊的都是他的身份資訊,分期付款購買的蘋果手機每部都是幾千元,加上8000元的貸款,他每月需要還款近 四千元。小趙説,聯繫不上李某後,自己只勉強還上了今年1月份的分期付款,從2月份開始就無力還款了,目前這幾個軟體都在提示逾期未還。
“我沒敢跟家裏説,在工廠實習的錢每月有3000左右,我只留下300作為生活費,剩下的都還欠款,但還是填不上這個窟窿。”小趙説,如果警方在近期還是抓不到李某某的話,他只好跟家裏人坦白這件事了,“利息一直滾,我不還也不行啊。”
在打聽李某某的同時,小趙得知在學校裏,還有好幾個同學都被李某某以同樣的方式騙了,“有一個同學也是小唐介紹過去的,還有幾個是通過其他渠道認識李某某的,但現在都找不到李某某了,我們統計了一下,僅我們幾個就欠了20多萬元。”
目前小趙已經到長春市重慶路派出所報了案,他説:“現在李某某的資訊警察都已經掌握了,他有過前科,但不知道啥時候能抓到。”
4月4日下午,新文化記者從重慶路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警方提醒
遇事先分析,不要盲目相信朋友
針對此事,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的劉海波律師表示,年滿18周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若小趙與貸款公司簽署了借款協議,就應當依約承擔還款義務;否則,則不需要承擔還款義務。
長春市公安局有關人士提醒,要小心熟人、朋友下套,面對朋友的介紹要保持理智客觀,遇事要先分析,不能盲目因為是朋友關係而不加思考,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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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大學生替人貸款買手機身背十余萬債務
去年年末,本報曾報道過,長春某大學的7名大學生被人以上千元的好處費為誘餌貸款買手機,結果手機沒拿到手,還背上了十余萬元的債務。記者在網上瀏覽發 現,類似案件在全國各地均有發生,而且大多數是“熟人”作案。“熟人”打著求幫忙的旗號,讓大學生貸款買蘋果手機,手機買到後,對方不久即失去聯繫,不少 大學生甚至背上了幾萬元的貸款。記者了解到,不止是“情感牌”,還有“利誘牌”,專門有人招聘大學生做兼職來“套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