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加班7天 成都最低可領工資1172元
- 發佈時間:2015-10-07 09:03:00 來源:成都日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今日已經是國慶長假的最後一天。當微信朋友圈上同事、朋友們紛紛曬出旅遊休閒照片時,有不少人仍然堅守工作崗位辛勤工作著。那麼,在臨近國慶長假即將結束之時,在成都的加班一族們是否詳細計算過自己辛勤7天的薪酬到底是多少呢?記者獲悉,根據市人社局相關規定,國慶加班7天,最低可領加班費1172元。
昨日上午,在武侯區一棟辦公樓內,從事網際網路行業的周彬就像往常上班一樣,來到公司,打開電腦,開始假期裏一整天的工作。“我們項目甲方要得比較急,國慶之後就要讓我們公司交個結果,所以我們組的幾個同事都留下來自願加班了,至於加班到底能拿多少錢呢……”周彬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頭,咧嘴一笑,“我還真不知道呢。”
帶著周彬的疑惑,記者昨日下午來到了在青羊工業總部基地的一棟寫字樓,同樣採訪了幾位正在加班的白領。已經工作3年的汪莉今年是第一次在國慶值班,“我曉得國慶加班當月工資比平時多,但到底能加多少,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算。”
和周彬、汪莉一樣,許多加班一族都一心想著將工作按時按質完成,並不清楚國慶加班該怎樣計算薪酬,最低又能拿到多少錢。記者了解到,根據勞動法,國慶長假1日、2日、3日為法定節假日,單位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4日、5日、6日、7日為公休日,單位可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7天都加班,就可以拿到相當於17天的工資。
如何計算國慶加班能拿到的最低薪酬呢?根據相關規定,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而不是大家通常認為的30天。在此基礎上,日工資可折算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小時工資可折算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8小時)。
由於從7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成都14個區(市)縣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1500元。以該標準計算,在10月1日至3日加班,加班工資應為1500÷21.75×300%×3≈620.7元。在10月4日至7日加班,加班工資應為1500÷21.75×200%×4≈551.7元。兩項相加,勞動者最低可領取1172元加班工資。
同時,市勞動監察部門提醒勞動者,如發現單位不願或不足額支付加班工資,可及時投訴舉報。投訴後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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