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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學情殺案兇手日記曝光:犯案隱藏不如嫁禍(3)

  • 發佈時間:2015-08-07 08:22:04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李霞

  李霞,1980年出生在湖南省資興市,本科階段就讀于湘潭大學,畢業後保送本校研究生。2003年9月入學。

  據報道,大一時,李霞在男女生宿舍聯誼中認識了學長周玉衡,大二時走到一起,大三時李霞去了周玉衡的家裏,認識了周玉衡的父母。

  周家之行讓李霞感覺,周家人對周玉衡和未來媳婦的要求“特別高”。2003年李霞讀研,再次感到自己的人生規劃與周家對未來兒媳的期望,差別很大。李、周的感情出現危機。

  2004年11月,李霞因偽證罪,被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當時的判決書認為,在周玉衡被殺案的調查中,李霞故意做出案發當晚曾愛雲從未離開自己的虛假證明,為曾愛雲開脫罪責。

  李霞被迫輟學,離開家鄉,遠赴深圳,在陌生的城市開始新生活。如今,李霞已婚。

  新文化記者想通過採訪過李霞的記者找到李霞,對方説,李霞不想把聯繫方式透露出去。“她承受了很大的壓力,人生都因此發生了改變,這時候她不想讓更多人打擾。”

  於是,我們放棄了對李霞的採訪。本文中關於她的表述,來自該案權威材料及媒體報道。

  “他拿著最高法不核準死刑的裁定,就像捧著什麼寶貝。”鐘致遠説,“我當時要他給我,他不同意。”

  回憶那刻,曾愛雲覺得,最高法的裁定意味著自己的清白和生命,“命懸一線的感覺!”

  疑雲

  2015年7月21日的判決書中,湘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曾愛雲將周玉衡拖至電梯附近,喊來陳華章,一起將屍體拖入電梯至一樓,拋屍于兩棟樓之間走道盡頭的臺階上。然後,曾愛雲返回三樓,將周玉衡掉落的一隻鞋帶離現場丟棄,並回到李霞身邊。陳華章則返回308室,清理現場。當晚,周玉衡手機號碼給同宿舍同學發送短信:我晚上不回來睡覺了,我沒事,找老鄉聊聊。該號碼還分別向曾愛雲、李霞的手機號碼發送短信:我退出,祝你們幸福。

  陳華章供認,這些短信都是他用周玉衡的手機卡發的。

  之前的三次死刑判決中,公訴方認為曾愛雲和陳華章合謀殺害周玉衡。曾愛雲的動機是,曾愛雲與李霞關係密切,周玉衡把曾愛雲以前品行不端的情況告知李霞,引起曾的不滿。

  在曾愛雲的辯護律師鐘致遠看來,這是冤案。首先,案發兩天內,證人李霞做了3次供述,均稱當晚曾愛雲始終與她在一起。從2003年10月29日到11月11日,李霞涉嫌包庇被關押進看守所期間,4次供稱曾愛雲曾離開她20分鐘。李霞獲釋後,去湘潭市公安局更改口供,稱曾愛雲始終與她在一起。

  “但李霞有利於曾愛雲的證言,被司法機關用追究偽證罪的方式,讓這一點不再成為問題。”鐘致遠認為這很荒唐,“曾愛雲一直沒有生效判決認定有罪,而證人卻被認定有罪,先判刑了。”

  作案時間也有疑點。陳華章供述,曾愛雲當晚10時許到達現場,還與周玉衡有了幾句對話。大約當晚10時15分左右動手。他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現場有鐘。可曾愛雲的手機通話記錄表明,當晚10時17分,他還在跟別人通電話!

  轉機

  第一次開庭前,曾愛雲一度有信心,“警察認為我殺人,後邊還有檢察院和法院呢,真相總會大白。”

  2004年9月,湘潭市中級法院第一次一審宣判。“這(判處死刑)對我來説是毀滅性的,一切都崩塌了。”曾愛雲説,“我幾次想到自殺,都想起我母親。我不希望她以後都要背著‘殺人犯母親’的名義活著。”2004年9月、2005年12月和2010年6月,湘潭市中級法院三次判處曾愛雲死刑、判處陳華章無期徒刑。其中,湖南省高級法院維持過第二次判決,但最高法沒有核準,發回重審。

  “他拿著最高法不核準死刑的裁定,就像捧著什麼寶貝。”鐘致遠説,“我當時要他給我,他不同意。”

  回憶那刻,曾愛雲覺得,最高法的裁定意味著自己的清白和生命,“命懸一線的感覺!”

  身處看守所的曾愛雲,在學習中感受著外界。特別是2013年開始,他感受到政策的變化,轉機出現。

  “一些比較出名的冤案都平反了,鐘律師也給我寫信説,我的案子翻過來大有希望。”曾愛雲感謝看守所的管教,“他們看到文件,會抄下來帶給我,鼓勵我一定要堅持下去。”

  2013年4月17日,湘潭中院第四次一審。2015年7月21日,已經在看守所羈押近12年的曾愛雲終於重獲自由。

  2015年7月24日傍晚,細雨濛濛。

  曾愛雲身高1米7左右,隔著薄薄的白色T恤,能看到肌肉的輪廓和微隆的小腹。跟之前曝出的他在看守所的照片不同,此時的他鬍鬚清理得很乾淨,年輕不少。

  從廣州、上海等地趕回來的家人們正在吃西瓜,每個人都笑容盪漾。

  這是曾愛雲的三舅家,一棟三層小樓,位於邵東縣野雞坪鎮建新村的村口,距離邵東縣城將近40公里。

  7月21日宣判無罪後,曾愛雲被三舅趙建華接回。長長的一挂鞭炮響過,留下一地紅色碎屑。鞭炮除了代表喜慶,還要驅散他身上的“晦氣”。

  車駛進村,當年坑洼不平的泥土路,變成平整光滑的水泥路;當年低矮的平房,變成一棟棟兩三層的小樓。沒變的是家門前那條半米寬的土路,沿著山坡,曲曲折折。這些零星的碎片,拼湊出家的記憶。

  1977年1月,曾愛雲出生在這個湘中丘陵地帶的小山村,排行老幺,有一個姐姐和兩個哥哥。

  一家六口住在土坯壘墻茅草鋪頂的房子裏。屋頂有了破洞,風吹雨打之下,土坯的墻壁被削去近三分之一。

  曾愛雲兩歲時,母親趙春秀在一次骨壞死手術後喪失勞動能力。

  曾愛雲5歲時,父親心臟病發去世,靠三個舅舅的資助,殘疾的母親拉扯大幾個孩子。

  幾年後,17歲的二哥外出在工地打工,墜樓身亡。

  從12歲起,曾愛雲就成了家裏的重要勞動力。有一年春節,家裏只剩6塊錢,母親買來了青菜和海帶,那是曾家最困難的時候。

  轉捩點出現在曾愛雲考上大學時,他給家裏帶來兩次莫大的榮耀,那是趙春秀最美的記憶。

  第一次是在1997年,曾愛雲考上湘潭大學,成為村裏第一個考上重點本科大學的學生。

  另一次是在2003年,曾愛雲考取湘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的研究生,成為村裏第一個研究生。在學校裏,也有了體面的身份:機械工程學院研究生部數理分會主席。

  在表弟趙智文的心裏,少年時跟表哥一起玩耍,表哥給他補課,那是段快樂的時光。在他以及其他孩子心中,曾愛雲無疑是個榜樣,他的成績總會被父母拿來教育孩子。

  2003年國慶節假期過後,曾愛雲離家回校。誰也未曾想到,命運急轉,他下一次回家要等到12年後了。

  當兒子涉嫌殺人的消息傳來,趙春秀傻住了,優秀的小兒子,怎麼會去殺人?

  在趙建華看來,外甥出事後的這些年,姐姐趙春秀特別自卑,“有時候突然就傻傻地呆著,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趙春秀今年71歲,身高只有1米5的她,因為無法彎曲的左膝蓋,走路時總要弓著腰。

  講述往事,她幾次落淚。每到這時,曾愛雲會攬住母親的肩膀,阻止她講下去。

  本科畢業後,曾愛雲進入衡陽鐵路機械廠工作。他熱愛籃球,當年司職前鋒,最喜歡NBA爵士隊的卡爾·馬龍。考取研究生時,他正在湘潭一所技工學校兼職做老師。

  入學之初,導師鼓勵他好好完成學業,“導師説可以推薦我去廣西教書,也可以進到一些大公司做技術主管。”曾愛雲有時會想像,假如自己沒有捲入這起案件,命運會怎樣?“我可能會成為教授或者企業高管吧。”

  法院宣判無罪,意味著他可以恢複學籍。“肯定不會回去讀研了,這麼多年,知識都忘得差不多了。”曾愛雲説,“而且這些年科技變化這麼大,我肯定跟不上了。”

  對於未來,曾愛雲有些不敢期待,他希望能先在家裏安穩一段時間,或許會跟舅舅們做點小生意,也或許會找份工作

  “有人説我白了,被太陽直接曬到的時候很少,你説能不白嗎。”12年看守所生涯,在曾愛雲的身體裏刻下了“頑固”的生物鐘。“在裏邊早上6點起床,晚上10點睡覺。

  在看守所期間,除了統一組織的思想教育和觀看新聞聯播,多數時候曾愛雲呆在監室裏想心事。他原本最愛張學友的歌,但在裏面,心裏哼唱最多的卻是趙傳的《勇敢一點》,尤其是那句“我試著要勇敢一點”。

  7月21日回到家開始,盡情享受著與家人團聚的時光。他跟著表弟去尋找小時候玩耍的山坡、跟著姐姐去縣城置辦衣物、與舅舅姑姑們徹夜交談……“回來這幾天,有時候跟家人聊到很晚才睡,但一到6點就醒,然後就睡不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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