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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學情殺案兇手日記曝光:犯案隱藏不如嫁禍(5)

  • 發佈時間:2015-08-07 08:22:04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日記

  在父親眼中,陳華章跟自己一樣,內向,不善言辭。弟弟的記憶中,陳華章從沒跟同學發生過矛盾,愛學習。兄弟倆在一起時,哥哥會講很多人生道理。

  今年56歲的周訓元,是陳華章小學和初中的數學老師,他印象中的陳華章內向、老實、聽話。“他的數學成績很好,從小學到初中,一直是班裏數一數二的學生。”陳華章小學五年級獲得縣奧數競賽三等獎,那是他們那個年級唯一一次。

  毛家岔村一位周姓村民説,週末很少見到陳華章在外邊玩耍。“最常見的,就是他在路邊跟大人下象棋,小小年紀跟大人下,也不吃虧。”

  澧縣一中是湖南省重點中學。陳華章高中階段的班主任孫盛元,70歲了。“他在班裏學習成績中等偏上,不是班裏最矮的,好像是坐在第三排。”年代久遠,孫盛元的記憶中,陳華章身上只有幾個標簽:內向、肯學、不愛説話。

  “要説他的性格,介於內向和外向之間,偏內向。”高中同學賓先生回憶,陳華章比較聰明、還比較刻苦,學習成績好。“一次英語課,班主任孫老師提問了一道比較難的題目,點名讓陳華章回答。”

  陳華章也不是只看書沒生活的那種人,他喜歡足球和籃球。在另一位高中同學眼中,陳華章比較要強。“有時候一次隨堂測驗沒考好,他表面上不説,但心裏就會憋著勁,下次一定要考好。”

  從2003年開始,唐恒律師是這12年來接觸陳華章比較多的人之一。在他看來,陳華章比較上進,性格有點懦弱。“這可能跟他個子比較小,又是來自農村有關係。另外雖然他學習成績很好,但他的法制觀念很淡薄。”

  陳華章的日記

  陳華章的心理到底經歷了什麼樣的轉變?他與周的矛盾有多深?很遺憾,除曾愛雲外,新文化記者沒能找到陳華章本科、研究生階段的同學和老師,無從了解他在那一時期,經歷和性格的變化。不過,新文化記者得到陳華章研究生時期的日記,部分內容如下。

  ■日期不詳 中午、晚上寢室看《刑事偵緝檔案》,關於犯案,千方百計隱藏,不如嫁禍,轉移視線。

  ■2002年12月19日 陰有雨 中午至晚上,《刑事偵緝檔案》50集,結局。臺詞:人做每一件事,都有他自己的理由,既然已經發生的事,就不能當做沒發生過,愛與恨只是一線之間

  ■2003年1月15日

  周玉衡説,如果不是我的介紹,他可能跟的導師是(人名),想起譚老師今晚説我一學期(課程)沒結果,周幾個星期(課程)可以給出粗略結果,繞開(人名)問他問題,我的主動遠遠不及他,痛苦的不知滋味。是我自己找了一個如此難對付的師弟?人算不如天算?或當初根本沒考慮過?

  ■日期不詳 周玉衡談起他的現在對研究的課題的無以把握,覺得不知做些什麼,好像沒什麼可做,或難做,迷失方向,正如大一的迷茫。得知並不是我想像中的那樣優秀,一身輕鬆。

  還要上訴

  2015年7月21日,湘潭中院推翻了此前的“情殺”定性。

  這次判決中,確認了因周玉衡更受導師器重,陳華章心懷嫉妒而殺人這一動機。

  陳克忠不相信兒子會是殺人兇手,準備繼續上訴。律師唐恒擬就的上訴書中,提出幾點懇求:1.建議二審法院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慎重審理,避免造成錯案;2.上訴人認罪態度好,無犯罪前科且有積極賠償的情節,希望對上訴人酌情從輕處罰;3.上訴人父親患癌症生命垂危,特請求二審法院予人文關懷,迅速結案。

  關於曾愛雲被判無罪,湘潭中院在當天回答了現場記者的提問:……曾愛雲的有罪供述、陳華章指證曾愛雲殺人的供述、證人李霞關於曾愛雲在案發時段離開過她的證言以及本案提取的鞋印、指紋、繩索等關鍵證據存在重大疑問,全案證據存在較多難以排除的疑點和矛盾,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曾愛雲的作案動機、是否與陳華章合謀、作案工具的來源及去向、有無作案時間等關鍵情節均無法確認。也就是説,指控被告人曾愛雲犯故意殺人罪的證據,沒有達到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確實、充分”的要求,不能排除合理懷疑。

  對這個結果,曾愛雲並不認可,“證據不足的認定,讓我很不愉快,這表示我不是完全的清白。我還會繼續上訴。”他説,等到完全恢復清白後,再去研究被羈押12年的賠償問題。

  對周玉衡的父親周自然來説,這樣的結果也讓他無法接受。“一方面民事賠償過低,只有17萬多,另一方面,既然已經認定了有殺人兇手,為什麼只判了無期徒刑?”電話中,周自然對新文化記者説,“我一定要(把官司)一直打下去,直到殺死我兒子的真兇獲得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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