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貼催費通知 稱某些業主拒交費是畜生邏輯
- 發佈時間:2015-08-04 08:13:31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貼在小區單元門上的催費通知非常醒目,通知中出現“畜生”字樣
7月30日,連雲港市區東方紐約城小區的業主們發現,小區物業公司張貼了一張催繳物業費用的“緊急通知”,通知內容裏面竟然出現了“畜生”這樣的辱罵字眼,同時內容裏面還帶有威脅語言。對此,該小區業主非常不滿,稱小區的物業公司因為平時服務不到位,大家才會不交物業費進行抗議。而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表示,該小區業主欠費太多,物業公司收費人員到府收費時屢屢遭遇不公待遇,通知可能是個別收費員受到委屈後擅自貼出去的,已經安排人員及時清除。 現代快報記者 王曉宇 文/攝
業主爆料
物業服務不到位,拒交物業費遭辱罵
8月3日上午,記者來到了東方紐約城小區,在小區北門西側26號樓,只見該樓每個單元門上都張貼著一張黃色的催繳物業費用的“緊急通知”。
記者看到,在這張落款為東方紐約城物業處,時間為7月30日的催費通知上,一開始是提醒業主注意電梯安全,緊接著就是催繳物業費用,“如果80%業主交了,物業將做好維修維護工作,對欠費的20%業主將給予停水等強制措施,如果多數人仍然欠費,造成電梯停運等責任均由欠費業主承擔!”通知的最後一段採用一種反問的口氣寫道,“有的人説等到年底再交今年費用,請問你的工資等所有收入,是不是等到年底一起拿的,所以這是畜生邏輯,正常人説不出來的話。”
對於這張通知,尤其是其中出現的“畜生”兩個字,小區業主非常不滿,住在小區26號樓2單元的一位業主告訴記者,小區因為物業服務不到位,大家才不交物業費,“我家下面的下水道經常堵,有時候樓上的水排不出去,就會漫到樓下幾層人家的屋子裏,我們多次聯繫物業都不處理。”這位業主説,沒想到,物業公司不想著好好服務,卻在整個小區發通知辱罵起了業主。
見到記者採訪,一位駕車經過的小區業主停車後指著通知憤憤地説道,“這太沒素質了,小區電動車被偷了不管,平時服務不好,就想著收錢,還罵人,這叫什麼物業。”
記者看到,整個小區每棟樓每個單元門前都被貼上了催費通知,除了靠近北邊大門的幾棟樓張貼的內容跟26號樓一樣外,其他地方張貼的通知,內容有所不同,裏面沒有出現“畜生”字眼,但是出現了“只有你欠費就會不停以各種方式找你!”以及“變態”等帶有威脅和辱罵性質的語句。
物業回應
欠費業主多,罵人通知可能是收費員個人行為
當天上午,東方紐約城物業管理處負責人李強接受了記者的採訪,李強一見到記者便開始大倒苦水,他首先拿出了一份公司財務統計表説道,“這個小區一共有業主1200多戶,其中從2009年開始至今一分錢物業費沒交的就有139戶,這些人一共欠物業費78萬多,再加上從2010年、2011年等以後至今未交的,整個小區有幾百戶欠費,一共欠我們200多萬。”
李強説,從2009年開始為小區服務後,自己和公司一直都在為小區的業主著想,比如,小區的二次供水泵房被開發商設計在地下,設備已經老化並且很不衛生,經與業委會研究,目前,公司正準備改造泵房。“這是對業主很好的事情,但是需要一定的資金,而這麼多業主不交費用,光靠我們非常吃力,我們還有40多位員工要養活。”
李強無奈地告訴記者,小區裏面有的業主不交物業費,並不是因為物業公司服務不好,“有的人就跟老賴一樣,故意找茬,你到府收費,他説房子裂縫了讓我們修,修好了就給錢,房子品質問題是開發商的事情,不是我們的事情,他卻拿這個找藉口,我們真沒辦法。”
李強説,有時候物業收費人員到府收費,還會遭遇到業主毆打、潑水等不公對待,對於小區裏面出現了帶有辱罵字眼的通知,可能是個別收費員在受到委屈後擅自行為,自己之前並不知情,正在調查。不過對於這個通知,他個人也覺得有點不妥,當著記者的面,李強通知下屬人員當即將整個小區的通知全部進行清除。
採訪中,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小區業主為物業公司打抱不平,她向記者透露,小區裏面確實存在長期不交物業費的“老賴”,“他們從來不交錢,卻享受著物業的各種服務,物業運作也需要一定成本,如果大家都不交,小區就癱瘓了。”
律師説法
催繳物業費
應通過文明合法方式
對於東方紐約城小區物業張貼的催費通知,其中出現帶有辱罵性質的詞語,江蘇雲港律師事務所的陳家港律師認為,這種行為比較極端,物業公司應該立即將其清理,停止對業主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陳家港説,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一種服務合同關係,物業公司提供服務,業主就應該繳納一定的費用,如果物業公司提供服務後,有的業主無故長期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通過文明合法的方式進行解決,可以向法院按照合同履行關係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後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通過上述這種帶著謾罵以及威脅性質的方式明顯不妥。
連結
無故不交物業費
可能要上信用“黑名單”
已在全國多地試推行
2015年2月,上海市有關部門下發《關於加強上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其中針對半年及以上拖欠物業費的業主,由物業公司、業委會、居委會聯合向其派發催繳單。每三個月催繳一次,連續兩次後無效,最終將由上海市信用資訊平臺發佈。
2015年3月,廣西南寧市出臺的《南寧市居住區管理規約》中規定,對不交費的業主,由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自管小組監督,並公佈名單,如果仍不交納,除了訴訟追討,還要將業主欠費情況納入南寧市個人信用資訊系統。
2015年7月,《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公示,其中第56條中規定:業主不得以物業企業服務品質未達約定標準為由,拒交物業服務費用。業主有欠交物業服務費用等違反物業服務合同以及違反法律法規、管理規約等行為,經生效判決或仲裁裁決確認的,按照個人信用資訊管理有關規定錄入個人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