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無照行醫屢教不改 獲刑8個月罰款1.5萬
- 發佈時間:2015-01-05 08:54:43 來源:四川新聞網 責任編輯:田燕
2014年2月15日,筠連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非法行醫案件,被告人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醫師執業資格證》的情況下長期從事醫療活動。2012年10月10日,被告人李某某在筠連縣沐愛鎮某單位住宿樓進行診療活動時,被縣衛生局當場查獲,被處以沒收藥品及違法所得120元、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被責令要求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2013年11月4日,被告人李某某在筠連縣維新鎮李某家進行診療活動時,又被縣衛生局當場查獲,被處以沒收藥品及違法所得800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3年12月20日,被告人李某某在維新鎮東雲村一組開展診療活動時,再次被縣衛生局當場查獲,縣衛生局責令被告人李某某立即停止診療活動並對其診療場所予以取締。
2014年1月23日,縣公安局民警到李某某家中調查時,被告人李某某仍在進行診療活動,民警在李某某家中查獲大量藥品、注射器、輸液器、處方簽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開展診療活動,在兩次被衛生行政部門處罰後,仍繼續非法行醫,屬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依法應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被告人李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係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法院為保護國家對醫療機構和醫務從業人員的管理秩序,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