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集團兌付危機解除 莫把央企公募債當"保險箱"
- 發佈時間:2015-09-30 07:1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在市場一致認為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二重集團)發行的債券將會成為首例央企違約債券的時候,事情卻發生了反轉。9月22日,二重集團以及其子公司二重集團(德陽)重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二重重裝)相繼發佈公告,稱接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國機集團)通知,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國機集團或其受託機構擬受讓全部本期債券,二重集團兌付危機得以解除。
公募債違約多有驚無險
“國機集團以實際控制人身份出手為兩債券‘托底’,打消了投資者對於債券不能兌付本息的擔憂。”民生證券固定收益分析師李奇霖分析説。
據中債資信機械行業高級分析師李樹磊分析,二重集團主要從事重型裝備製造業務,原屬國資委直屬企業,2013年整體無償劃入國機集團,成為國機集團全資子企業,主要經營實體為原上市公司二重重裝,由於連年虧損,二重重裝在今年5月份被上交所摘牌。
“按照評級嚴格定義,即‘債務本金及利息未能在約定或依行業慣例確定的支付日及寬限期內獲得及時、足額償付’來説,二重集團的債券實質上已經構成違約。不過由於國機集團承接了全部債券,二重集團僅對國機集團構成了違約,公開市場的投資者則沒有遭受損失。”李樹磊説,由於市場對違約風險早有預期,多家評級機構已對其信用風險進行了預警,對市場的衝擊有限。
2014年以來,我國債券市場發生數起違約,公募債也未能倖免。去年3月份,“11超日債”是國內公募債券市場首例違約的債券。此後,又有“12湘鄂債”“11天威MTN2”“12中富01”等債券的信用主體都分別公告了債券利息或本金無法按時兌付的公告。
不過這些公募債券的違約對信用債市場衝擊並不明顯,因為大部分違約債券的兌付問題最終都得以化解。以“11超日債”為例,在當年年底,公司經多方努力,償還了債券的本息以及罰息。另外,珠海中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發佈公告稱,公司正在通過抵押資産的方式,為5月底違約的“12中富01債”籌集款項,目前已收到鞍山銀行首期貸款1.44億元。
資質較差企業仍需規避
雖然二重集團債券違約危機得以解除,但並不代表今後央企再出現類似狀況,就一定會有“托底”。興業證券分析師認為,從長期趨勢看,打破債市剛性兌付是必然趨勢,在經濟轉型升級過程中,那些盈利能力差、債務率高的企業風險暴露概率加大,信用風險定價趨於合理才能符合市場要求。未來,相信所有者性質和政府支援等因素對企業的影響將會下降。
“只有打破剛性兌付,才能降低無風險收益率,發揮金融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功能,促進經濟轉型。”海通證券固收首席分析師姜超認為。
“在分析信用債違約風險時,應堅持安全性原則,結合宏觀經濟基本面、行業景氣度、産業生命週期及企業個體來分析,重點關注企業的財務狀況。選擇評級較高、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相對安全的信用債。”東興證券研究所宏觀經濟分析師譚凇認為。
譚凇分析,當前市場上,信用債違約主要集中于産能過剩或是競爭過度的行業,疊加公司層面經營不善或是投資方向戰略性失誤,導致企業産能投放節奏與行業景氣度不匹配,最終致使資金鏈斷裂而資不抵債。
“在經濟轉型的過程中,部分産能過剩行業陷入週期性低谷,債券發行人的盈利能力難以改善,信用債個券分化日益顯著,信用風險持續暴露,對部分産能過剩行業資質惡化的風險應當給予警惕。”招商證券債券研究主管孫彬彬表示。
隨著市場化機制的逐漸完善,未來部分企業債、城投債等信用債違約可能會逐漸出現,那些評級較低、資質較差的信用債將持續承壓。譚凇提醒投資者,“在追求收益的同時,也應注意風險,避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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