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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間債市再迎創新 債券凈額清算業務今啟航

  • 發佈時間:2015-03-30 07:47:33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胡愛善

  銀行間債市再迎創新。經央行批准,上海清算所(下稱“上清所”)將於今日正式開展債券凈額清算業務。標誌著銀行間債券市場凈額清算的交易類型、參與主體的雙擴容。

  至此,在現行債券現券交易凈額清算業務基礎上,將推出涵蓋債券現券、質押式回購、買斷式回購交易的中央對手清算業務,並增加代理清算機制,為廣大市場參與者分享凈額清算優勢提供途徑。業內人士稱,清算機制的創新,將大幅提升銀行間市場流動性,便利市場交易。

  有效降低市場成本

  所謂債券凈額業務,也被稱債券交易中央對手清算業務,其核心機制是中央對手方清算,即上清所作為中央對手方介入合約交易的對手方之間,通過合約替代,成為所有買方的賣方和賣方的買方,並提供擔保交收。

  相對於傳統的雙邊全額逐筆清算,凈額清算僅需在日終進行批次軋差處理,可降低市場機構中後臺的操作風險和操作量,對提升結算安全和效率具有明顯作用。

  不僅如此,對市場參與機構而言,債券凈額清算業務主要優勢還有很多。其一,由於所有債券交易均統一軋差,提高了資金和債券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市場成本。

  “尤其對交易相對頻繁的機構以及現券、回購套做的機構,凈額清算機制將有效提升資金和債券使用效率。”上清所相關人士表示,以其負責清算的2014年債券交易為統計樣本,債券凈額實施後,資金軋差率將達到56%;對於交易頻繁的機構,軋差率更高,可有效降低市場成本。

  其二,中央對手清算機制下,由上清所作為交易雙方的共同對手方,不僅可有效解決銀行間市場交易對手授信、尤其是中小機構交易對手範圍有限等問題,提升市場活躍度。

  “同時,在回購違約情況下,由中央對手方處置質押券,完全切斷了逆回購方與質押券之間的關係,解決了回購交易中信用債接受度低的問題,盤活機構信用債資産,提高市場流動性。”上清所副總經理沈偉表示。

  而從銀行間市場的架構來看,其更深遠的意義在於促進市場分層和效率提升。本次推出的債券凈額業務,既包括自營交易的凈額清算業務,也涵蓋了非清算會員通過綜合清算會員間接、分層參與的模式。

  業內人士稱,債券凈額清算業務的實施,對做市交易將形成有力支援,在降低做市商做市成本同時,活躍做市交易,促進市場分層。

  記者獲悉,首批成為債券凈額綜合清算會員的機構為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

  提升銀行間市場流動性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債券凈額清算業務中回購機制的推出,在商業銀行信用債回購交易方面,也實現了新突破。

  記者了解到,目前,大型商業銀行回購交易採用信用債的程度較低,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是歷史路徑依賴及內部流程規定,導致部分大行完全不接受信用債。但也有部分銀行內部無此限制。

  “二是出於資本佔用的考慮。”據市場人士透露,而目前接受信用債作為質押券的商業銀行,在回購業務(逆回購)中,普遍採用交易對手方和質押券風險權重孰低的原則計提風險資本。從回購風險管理要求看,理論上只要質押足額,利率債與信用債是無差別的,但在雙邊清算模式下,逆回購方擔心到期對手方違約後被動持有質押券。

  而在債券凈額的回購機制下,上清所合約替代後,一方面,原始交易對手方風險轉化為中央對手方風險。另一方面,由於中央對手方提供擔保交收,正回購方的債券實質上質押給了中央對手方,如果正回購方到期結算違約,則由中央對手方處置質押券。逆回購方從質押券的處置風險中完全脫離出來。

  因此,業內人士稱,上清所本次推出的債券凈額清算,完全可以解決信用債質押接受度較低的問題,盤活信用類債券,提升銀行間市場融資效率和流動性。

  最新數據顯示,作為我國債券市場的登記託管機構之一,目前上海清算所託管債券餘額超過6萬億,投資人數量超過5000戶,現券、回購日均清算筆數超過1635筆、966億元,為債券凈額清算業務提供了相應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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