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地方債甄別結果:海南債務餘額增兩成
- 發佈時間:2015-02-12 07:1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首份地方政府債務甄別清理數據公開,2月9日,海南省預算報告公佈了該省政府性債務清理甄別結果。截至2014年末,海南省政府性債務餘額1719億元,相比2013年6月底審計的債務餘額增加了21.84%。海南省財政廳表示,海南省的整體債務規模處於安全、可控範圍之內。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鄭春榮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評判債務風險高低的主要判斷方法之一是看債務資金用途,以及對未來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
債務增長率高於GDP
按地方債甄別清理辦法,地方政府債務統計數據于1月5日之前上報,財政部目前尚未公佈最終的債務數據。
此前有報道稱,地方政府債務甄別清理後地方債總量可能激增30%。地方政府債務的增量主要有兩個來源,一項來自未納入的隱性債務,另一項則來自於2013年6月30日後一年半以來新發生的各筆債務變化進行統計。
根據上次審計署公佈數據,截至2013年6月底,海南全省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507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25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135億元,總計1410億元。
這等於海南省政府性債務在一年半之內增加309億元增長兩成多,相比于2014年海南GDP同比增長8.5%,債務的增長率仍高於GDP增長。
海南省財政廳表示,目前財政部正在對海南省上報的清理結果進行復查,最終全省政府性債務餘額可能會進行調整。
鄭春榮表示,債務增長率高於GDP和財政收入增長,顯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較大,另外債務風險高低還要看債務資金用途,對未來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
根據審計署2013年披露的情況,海南省債務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性項目,形成了大量優質資産,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946億元中,用於市政建設、土地收儲、科教文衛、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生態建設和農林水利等基礎性、公益性項目的支出佔88%。
土地收益下降影響償債
從具體的債務類別來看,2014年底海南省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84.3%,相比2013年6月底增加13.14%。預算報告顯示,從政府負有不同責任的債務來看,海南省政府負有償還、擔保和救助責任的債務分別為1448.9億元、120.4億元和149.7億元,佔比分比為84.3%、7.0%和8.7%。2013年6月底,三類債務的佔比分別為74.43%、15.97%和9.60%。
也就是説,經過清理甄別後,海南省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佔比大幅提高,上升了近10個百分點,也就是説海南大部分的政府性債務都將由政府來償還。
按照財政部 《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海南省1448.9億元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中,計入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的額度分別為729.1億元、719.8億元,比重相當。另外,預算顯示海南省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中並無通過PPP模式轉化為企業債務的案例。
對於地方債問題,海南省預算報告提到要 “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切實防範債務風險”,具體措施包括:建立土地儲備機構年度融資規模控制卡制度,規範我省土地儲備融資管理。利用地債資金,通過借新還舊方式,優化債務結構,適度降低融資成本,緩解部門當期還款壓力。
不過,土地市場的低迷,對地方政府償債造成影響。
2014年,海南省政府性基金總收入496.0億元,下降8.2%,完成預算的85.9%,未完成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受經濟環境和房地産政策調控影響。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中國公共財政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席蔣洪教授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現在地方政府普遍欠債,而債務甄別清理讓債務顯性化邁出了重要一步,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債務問題,避免危機,還需要制度上的改革。如果要讓地方政府對債務負責,基本條件就是財務邊界必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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