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東飛01私募債現兌付危機 深交所稱擔保函合規
- 發佈時間:2015-01-28 07:52:00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發行額度達1.1億元、1月25日到期的“12東飛01”中小企業私募債出現兌付危機。1月26日,其背後的擔保公司——東臺市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東臺交投)發佈的公告令表示,自己擔保對象只是“債券的信用評級”而不是承擔“代償業務”。
此後,一份被認為是2012年東臺交投出具的擔保函被公開。擔保函內容符合市場通常認為的擔保人代償責任,函中稱:“本擔保人出於真實意思,在此承諾對發行人此次發行的債券到期兌付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此舉令目前出現的爭議變成發行方和擔保方各執一詞的“內部爭議”。
為什麼有了這份擔保函,東臺交投還會正式否認擔保責任?市場人士分析,這份擔保函擔保人只在最後一頁蓋章,而且全文其他頁面沒有騎縫章,中間部分內容被認為有被發行方人為操作的可能。
針對擔保方聲明與擔保函內容不一致的問題,深交所27日回應稱:“近日,我所關注到東臺市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關於東飛馬佐裏紡機有限公司發行私募債涉及擔保相關問題的聲明》,就聲明中提到的有關東飛馬佐裏2012年私募債擔保爭議問題,我所及時調閱了該私募債備案材料原件,經核對,該私募債備案材料和備案程式符合我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等有關規定。”
從深交所聲明看,被公開的擔保函合法合規,據深交所負責擔保審核的相關專業人士介紹,對私募債發行的擔保沒有僅僅是“信用評級擔保”這樣一種情況,只能是“代償業務”等責任。
同時,深交所表示,就該私募債擔保爭議問題,已要求債券承銷商和發行人進行核查,並將相關核查結果及時向市場公佈,同時已向當地金融辦等相關機關通報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