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利息支出佔新增社會融資53% 依靠借新還舊
- 發佈時間:2014-12-09 01:00:05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記者12月8日從“穆迪2015年信用研討會”上獲悉,穆迪預計2015年中國將有約2.8萬億地方政府債務到期。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我國要解決債務問題,當務之急是化解鉅額存量債務,2014年債務利息支出就佔新增社會融資的逾50%,嚴重影響經濟運作品質和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
“存量問題比增量問題更加嚴重。從2009年以後,我國進入了一個相對比較惡性的債務週期,地方政府包括企業部門的杠桿率提升後,投資的項目難以産生預期的回報,沒産生足夠現金流來覆蓋投資。”興業證券研究所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師高群山介紹道:“因此只能通過更多的借新還舊去滾動債務。我們測算,2014年債務利息支出在新增社會融資中的總佔比達到53%左右。一半的社會融資增量都要用於利息支出。”
值得關注的是,在存量地方政府性債務中,風險大小也有所區別。
由於土地出讓金的收入平均佔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50%左右,如果某地前期房價飆升,大量土地作為抵押物進入整個信用市場,而接下來若房價有較大下行壓力,則當地的財政收入會面臨較大壓力。
就城投債而言,省市級的城投債相對比較安全,區縣級的風險較大。2010年到2013年,縣級城投債增量最高,其財政收入、獲取資源的能力是各級政府中最差的。高群山介紹稱,包括興業銀行等多家銀行表示,銀行對市級平臺相對是比較寬容的,願意提供後續信貸支援,但是對縣級平臺公司的信用支援在不斷收縮。
“2012年開始,在降息、降準的刺激下,房地産和地方政府層面通過影子銀行的支撐,形成債務擴張模式,隨著債券市場等資金價格的飆升,這種模式在2013年年底已經走到了盡頭。”高群山告訴記者:“銀行出於自身的考慮,已經在收縮房地産、地方政府層面的一些業務。這僅僅通過監管是難以奏效的,主要是銀行出於對自身資産負債表的擔憂、對自身風險的考慮,主動收縮業務。”
穆迪地方政府與公共機構部董事總經理David Rubinoff告訴記者:“造成當前債務問題的根本因素主要有四點,一是地方財政收入與支出不協調;二是基礎設施需求強勁,城鎮化快速推進,同時2009年至2011年全球金融危機期間我國實施經濟刺激計劃;三是禁止地方政府直接借貸;四是地方政府投資和借貸的動機不合理。”
目前,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均意識到了債務問題的嚴峻性,政府希望通過市政債對接純公益項目,當然這個比例會比較小。更多是希望把地方政府現有融資平臺清理之後,通過引進社會資本的PPP模式進行融資,把具有一定營利能力的項目從地方政府平台中剝離出來,從而將地方政府從第一投資者變為社會福利提供者。
David Rubinoff表示,未來中國預計會開展更多改革措施,有助於建立直接借貸框架。首先,新的債務調查結果和權責發生制的綜合財務報告逐漸公開披露;此外,財政部將出臺使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的規定;同時,稅收改革與轉移支付制度改革同步進行;公開披露土地出讓金審計結果也將引發針對土地財政的改革;在2015年1月1日新預演算法生效之後,地方政府可開始自行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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