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對通聯支付、銀聯商務兩家機構銀行卡收單業務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央行公告顯示,經核查,通聯支付和銀聯商務存在未落實商戶實名制、變造銀行卡交易資訊、為無證機構提供交易介面、通過非客戶備付金賬戶存放並劃轉客戶備付金、外包服務管理不規範等嚴重違規現象,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上述事件是通聯支付近四個月內第二次存違法行為被罰。今年3月,通聯支付寧波分公司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被處罰金共計101.5萬元,其違法行為類型為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假名賬戶。
此外,今年3月,多名商戶舉報稱,從代理商勤豐華能手中購買的通聯支付POS機,在使用一段時間後資金無法到賬,被代理商卷款420多萬元跑路。而通聯支付此前曾表示勤豐華能係特約商戶,其違法違規卷跑商戶資金與公司無關。此後,有維權商戶表示,在媒體曝光後,通聯支付才改變之前的強硬態度。
對此,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通聯支付採訪,但電話無人接聽。
四個月兩曝違法
據21世紀經濟報道,7月25日,央行公告稱,根據社會舉報,于2016年3月至5月期間對通聯支付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通聯支付”)、銀聯商務有限公司(下稱“銀聯商務”)開展了銀行卡收單業務檢查,對其嚴重違法行為,分別依法沒收違法所得300萬元和610萬元,分別處以罰款1100萬元和2650萬元,並分別對其總公司及分公司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對此,通聯支付回應稱,相關文件公佈後,通聯支付立即召開了總裁辦公會,認真學習人行相關文件,提高對人行處罰決定的認識,並根據人行檢查認定書的內容,並在前一段已經開展整改的基礎上,詳細研究部署在全轄範圍內開展進一步的整改規範工作。
通聯支付還表示,作為一家業內領先的大型支付機構,通聯支付面對此次處罰,將痛定思痛,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對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今後要帶頭高度重視並嚴格執行監管機構的各項監管要求,時刻堅守依法合規經營底線,切實加強自身的風控意識和風控能力,與監管機構和同業一起,為規範我國第三方支付行業環境和健康發展,為廣大商戶和消費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務而貢獻自己的力量。
央行公告顯示,經核查,通聯支付和銀聯商務存在未落實商戶實名制、變造銀行卡交易資訊、為無證機構提供交易介面、通過非客戶備付金賬戶存放並劃轉客戶備付金、外包服務管理不規範等嚴重違規現象,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根據支付業內人士分析,對於“未落實商戶實名制”,其中蘊含著兩種風險。其一,是商戶本身有問題,比如通過POS刷單為客戶套現,甚至可能是銀行卡盜卡、盜刷團夥;商戶不實名給這些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空間。
其二,在現行支付政策下,不同類型的商戶對應不同的商戶類別碼(MMC碼),對應不同的POS機刷卡手續費率。比如,餐飲、賓館、娛樂、珠寶金飾、工藝美術品類的手續費標準為1.25%,百貨、仲介、培訓、景區門票為0.78%。因此,對應手續費較高的商戶就有動力套用手續費率較低的MMC碼,降低經營成本;而收單機構為了擴大業務量,也有動力幫助商戶“造假”。
此外,據中國網報道,今年5月2日,首批27家機構面臨集體續牌。但在目前續牌延期的情況下,匯付天下、通聯支付等兩家首批支付牌照持有者因違反反洗錢規定被央行罰款。
據人民銀行寧波市分行4月28發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顯示,2016年3月11日,通聯支付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被處罰金共計101.5萬元,其違法行為類型為: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3、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假名賬戶。
其行政處罰內容具體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2日,通聯支付寧波分公司未按照《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處以30萬元罰款;未按照《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規定對交易進行監測、分析和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處以30萬元罰款;未按照《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要求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處以35萬元罰款。
曾被曝代理商跑路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通聯支付此前遭多名商戶舉報。其主要原因是,商戶投訴從代理商手中購買的通聯支付POS機,在使用一段時間後資金無法到賬,被代理商卷款420多萬元跑路。
維權商戶表示,剛開始使用的一段時間都很正常的準時到賬,可是沒過多久就無法到賬。通過銀聯查詢資金去向,所顯示的收單機構就是通聯支付寧波公司,商戶名稱則是勤豐華能,維權商戶們所使用的POS機就是從勤豐華能那裏購買的。資金被卷跑的投資者多次相約去通聯支付寧波公司討要説法。不過,均被告知商戶並非使用通聯POS為由拒絕付款。
此外,通聯支付在此前接受採訪時,亦表示勤豐華能只是特約商戶,通聯支付也不做任何二清業務,出事後已及時報警立案,所以舉報的商戶並非通聯支付的商戶。
儘管通聯支付認為勤豐華能係特約商戶,其違法違規卷跑商戶資金與公司無關。不過,這一説法卻未能得到商戶們的認同,被指難逃干系。同時,商戶們還詳盡地羅列出對通聯支付質疑點,主要包括通聯支付作為收單機構未履行相應責任,存在違規發展商戶、違規售賣POS機終端,隱匿數據逃避監管,隱瞞重大風險事件等。
根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商戶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風險資訊管理系統中存在不良資訊的,收單機構應當謹慎或拒絕為該商戶提供銀行卡收單服務。
商戶們表示,此次卷款跑路之人以前是有過犯罪記錄,通聯支付沒有切實履行對特約商戶的風險資訊進行查詢而貿然開通支付通道,進而為此次事件埋下隱患。
同時,收單機構也應對特約商戶的真實性負責。然而實際上,商戶們實地探訪後發現,勤豐華能向通聯支付提供的營業場所照片均為虛假的資訊,係經過PS而成,無營業場所也無實際業務。
維權商戶鄭先生表示,在媒體曝光後,通聯支付已改之前的強硬態度,已經願意與維權商戶談判。
收單業務風險頻發
據新浪金融曝光臺報道,早在2014年,收單外包市場便連續暴露出若干風險事件,給行業部分參與主體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失。央行曾對各支付機構發佈了關於銀行卡預授權風險事件的通報。
支付行業風險不僅來自於收單業務,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等風險事件也頻繁發生,近期央行已經登出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第三方支付監管也呈收緊態勢,此前的非銀網路支付新規提出諸多支付業務限制,堅決遏制沉澱資金。
央行下發的關於《支付許可證》續展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確了支付機構存在佔用、挪用、借用客戶備付金行為,通過偽造數據等手段故意規避監管要求或惡意拒絕、阻礙檢查監督的,在支付業務設施安全及風險監控存在重大缺陷的等十一條情況的,或將無法獲得續展申請。
關於支付行業風險防範,央行研究局局長陸磊認為,第三方支付企業水準參差不齊,監管方面要實施分類監管。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強調,非銀行支付機構是當前監管工作的重點,要抓緊建立科學、完備的監管指標體系,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業務規模、自律情況、風險級別等因素制定差異化監管標準,實施分類監管。
業內人士認為,可以綜合多個維度對支付機構進行風險評級,包括企業治理架構、企業的財務健康度、持續經營能力科技實力以及系統運維管理水準等。
除了分類監管的大方向外,還有一個重要問題是要形成中央銀行發揮重要作用,統籌監管支付體系清算機構等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和系統重要機構,維護金融基礎設施的高效運作,同時對金融業全覆蓋的數據收集和監測分析進行佈置,及早發現預警和防範流動性風險。
(責任編輯:毛凱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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