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報道指出,北銀消費金融公司(以下簡稱北銀消費)疑陷“拉人頭”騙貸。他們與一些仲介公司合作拓展客戶,部分合作公司借此從北銀消費違規套取資金,貸款客戶並非實際資金使用人,資金用途和去向不透明。
眼下,很多人已經向法院起訴,且拒絕向北銀消費還款,客戶和北銀消費的衝突也在不斷升級。客戶認為,北銀消費在其中應該承擔責任,因為,貸款審批存在問題,給合作渠道方提供了便利。業內人士認為,在控制風險上,貸款首先要杜絕的就是商業欺詐。這種“拉人頭”的方式繞過了分散和金額上的控制,讓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形同虛設,也埋下了隱患。
據悉,北銀消費成立於2010年3月1日,是經中國銀監會首批獲准籌建、由北京銀行發起設立的國內首家消費金融公司。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北京銀行相關人士,該人士表示北銀消費是獨立法人,這事和北京銀行沒關係。
消費金融公司具有無擔保、無抵押、小額、面向中低收入客戶的業務特點,使其在建立之初,風險管控問題就備受業界關注。根據艾瑞諮詢公佈的首份消費金融報告數據,預計到2017年,消費金融整體市場將突破千億元,三年複合增長率高達94%。
分析認為,消費金融公司發展中也面臨著挑戰,外部配套基礎設施不健全、線上業務風險控制實踐尚不成熟、消費者權益保障有待加強。近年來,相關政策措施陸續出臺,在促進消費金融公司發展方面正逐漸發揮積極的影響。消費金融公司要在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前提下逐步升級業務,實現集約化、精細化經營,確保品質與數量並進,全面增強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
北銀消費疑陷“拉人頭”騙貸 資金和用途去向不明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北銀消費為了擴展客戶,將一些擔保公司或資産管理公司作為業務的合作渠道,但是在風險控制上卻被鑽了空子。這些公司在貸款時,通過挪借抵押物和“拉人頭”向北銀消費申請了頂額20萬元的貸款,然後在貸款批下來之後再將抵押物解壓,無形中擴大了北銀消費和“人頭”的風險。與北銀消費合作的擔保公司或資管公司中,一些已經倒閉破産,而一些規模較大的合作方則通過“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維繫。
山東菏澤的一位張姓女士表示:“一家擔保公司號稱推出了一款零首付買房的貸款産品,將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拉到擔保公司填資料和錄視頻,最後卻以貸款沒有批下來為由打發客戶,但是背後卻是用這些客戶的資料去北銀消費騙貸款。”
按照張女士的説法,她此前對在北銀消費貸款毫不知情。在一次徵信查詢中,她發現個人在北銀消費貸款了20萬元,立刻與北銀消費接觸,並在公安報警,但是幾個月過去了,事情仍沒有進展。
還有一些所謂的代辦點直接採取利誘的方式,就是直接明碼標價“拉人頭”,一單800~1000元的好處費。在表面上沒有風險和金錢的雙重攻勢下,也有相當大一部分人被利用。更有意思的是,部分“人頭”的貸款到期之後,未經貸款方同意,該筆貸款就被辦理了展期,甚至沒有通知貸款者本人。
據了解,被仲介公司通過“拉人頭”方式向北銀消費貸款客戶已經高達約200人,大多數“人頭”的信用記錄已經多次逾期,很多人已經向法院起訴,且拒絕向北銀消費還款,客戶和北銀消費的衝突也在不斷升級。
一家股份行人士稱,消費金融公司與商業銀行功能相似,但是定位不同。消費金融公司的客戶要更下沉一些,貸款金額通過分散和設定20萬元的上限來控制風險。但是,這種“拉人頭”的方式繞過了分散和金額上的控制,讓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形同虛設,也埋下了隱患。
北銀消費註冊資本增至8.5億 北京銀行從全資到持有35.29%股份
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到,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我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自2009年開始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進行,分別成立了中銀、北銀、捷信和錦程4家消費金融公司。2013年9月,新增12個試點城市,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2015年6月,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將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大至全國。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5家消費金融公司正式開業。
北銀消費官網顯示,公司成立於2010年3月1日,是經中國銀監會首批獲准籌建、由北京銀行發起設立的國內首家消費金融公司,是一家專為我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2012年2月28日晚間,北京銀行發佈公告稱,旗下北銀消費金融公司正籌劃引入境外戰略投資者事宜。北京銀行表示,為維護投資者利益,該行股票自2月29日起停牌。
“北銀消費作為國務院批准的國家級試點,是北京銀行實施綜合化經營的重要平臺,對北京銀行未來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此次引入境外戰略投資者,將對北銀消費的股權結構和未來發展産生重大影響,同時也將對本公司未來的盈利結構與業務協同産生深遠影響。”對於北銀消費定位,北京銀行的一份公告中如是説。
2013年北銀消費成功實現引資改制,與全球最大消費金融公司——西班牙桑坦德消費金融公司,以及利時集團、聯想控股、大連萬達等一批國內知名民營企業簽署股份認購協議,並與西班牙桑坦德消費金融公司簽署全面戰略合作協議。引資後,北京銀行持有的股份從100%降至35.29%。
自此,北銀消費註冊資本增至8.5億元人民幣,建立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為核心的三會一層現代公司治理架構。
消費金融公司設立將常態化 要堅持以風險控制為核心
今年,央行及銀監會發佈《關於加大對新消費領域金融支援的指導意見》,提出推進消費金融公司設立常態化,鼓勵消費金融公司針對細分市場提供特色服務。業內人士認為,這或許將加速新一輪消費金融牌照的發放速度。
消費金融公司試點運營六年來,主要發起人及股東由首批的以銀行係為主,逐步拓展到家電製造企業、零售百貨企業、運營商和電子商務企業等。伴隨發起人和股東的多元化,業務模式日趨多樣。
據《中國金融》報道,截至2015年末,消費金融公司行業資産總額637.95億元,貸款餘額573.74億元,累計發放5萬元以下貸款989萬筆,佔比94.05%。消費金融公司自2014年可以異地開展業務以來,不斷將産品和服務向三線、四線城市下沉,拓展城鄉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同時,創新金融服務手段,提升金融服務效率,著力探索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服務消費信貸新模式。
不過,發展中也面臨著挑戰。一是外部配套基礎設施不健全。首先是個人徵信資訊渠道窄、成本高。二是線上業務風險控制實踐尚不成熟。目前,通過網際網路技術線上驗證客戶身份手段相對有限。三是消費者權益保障有待加強。包括信貸欺詐、支付安全、資訊洩露等風險日益暴露,金融消費者自身合法權益更需得到保障。
業內人士認為,消費金融為商品和消費服務,當消費場景發生改變時,金融的服務方式也隨之改變。伴隨消費規模快速擴張,消費升級步伐加快,消費品質、消費形態、消費方式和消費行為等方面呈現明顯的趨勢性變化,傳統的消費金融公司面臨著緊迫的轉型升級壓力。
首先,消費金融公司要堅持與商業銀行錯位競爭、互補發展,緊密圍繞消費場景深耕細作,努力打造差異化經營特色,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其次,要堅持以風險控制為核心。面對需求和行為碎片化、多樣化的中低收入客戶群,消費金融公司的核心競爭力體現在對數據的挖掘與分析上,以有效降低資訊不對稱、減少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此外,注重多手段提升服務便利性,豐富渠道功能,持續優化服務流程,改善客戶體驗,適應消費市場變化需求,增強創新驅動力。消費金融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從成熟的國際經驗來看,無論是業務受理、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管理還是客戶服務,都需要強大的後臺運營服務支援。消費金融公司的規模化發展需要建立集業務處理、客戶服務、催收等功能于一體的集約化、綜合化業務處理平臺。
(責任編輯:郭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