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分期消費要防止“信用卡之災”
- 發佈時間:2016-02-23 00:30:5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飛速發展”已成為當今大學生分期付款消費的真實寫照,涌現了許多針對大學生群體所開發的分期付款消費網路平臺,並接連獲得鉅額融資,行業擴張勢頭強勁。
●但與此同時,由於在校大學生的經濟獨立性整體較差,攀比心理嚴重,理財意識不強,超出能力的消費最終會出現違約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過度的超前消費和時髦消費無形中增加了家庭負擔。
●當前大學生分期付款消費平臺的核心行銷模式無外乎“電子商務+P2P”,其中的網貸利息並不算低,而且一些平臺還存在著欺詐、缺乏風險提示、個人資訊不安全、過度宣傳等問題,亟須進行監管與規範。
分期付款消費並非新生事物,近年來網際網路金融的快速發展無疑給大學生分期付款消費注入了新動力。大學生分期付款消費的盛行,既是當前消費信用市場進一步細分的必然結果,也是“網際網路+”驅動下快速崛起的新興消費領域和新型業態模式。面對這一網際網路新消費領域和新業態,曾經的大學生信用卡之災作為前車之鑒,不免讓金融監管部門感傷心悸。大學生分期付款消費雖成時尚,但對這個新興市場的監管執法需要協同跟進,在保護大學生正當權益的同時,監管部門需注重對大學生理性消費的引導和教育,從需求源頭進行治理。
行業勃興:機遇挑戰並存
大學生分期消費網路平臺及其産品的出現,快速適應了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新趨勢,給網際網路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
2013年7月1日,佰潮網正式上線後,成為國內首家支援大學生分期購物的數位類網上商城,標誌著中國大學生分期付款消費産品網路運營平臺正式出現。該網立足廣州,通過不斷改版升級,對上百萬在校大學生提供手機通信、平板電腦以及數位攝影等電子産品為主的免息分期付款消費服務。
近兩年來,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蓬勃興起,大學生分期消費市場被越來越多的網際網路金融公司所看好,以趣分期、分期樂等為代表的專門針對大學生群體所開發的分期付款消費網路平臺相繼上線運作,並接連獲得鉅額融資,行業擴張勢頭強勁。其中,分期樂在2014 年3月獲得經緯中國領投的千萬美元A輪融資後,同年底又獲得了DST領投的1億美元的B輪融資,2015年3月再獲京東戰略投資;趣分期則在2014年上線後的第二個月即4月份完成A輪數百萬美元的融資,8月完成B輪3000萬融資,同年底再獲約1億美元的C輪融資,2015年4月宣佈完成1億美元戰略投資,8月獲得螞蟻金服領投約2億美元融資,9月完成芝麻信用授權接入,2016年1月成為中國第一家拆除VIE並回歸IPO的網際網路金融公司。
由此可見,“飛速發展”已成為當今大學生分期網際網路行業發展的真實寫照。任分期、易分期、好分期、雲分期、瓜牛分期、桔子分期、仁仁分期、分期范、愛學貸、信通袋、喵貸、金融貓等新平臺的不斷涌現,使該行業的競爭不斷加劇。面對海量的消費需求和消費群體,市場份額的擴張正在成為眾多平臺相互競爭的首要目標。
大學生分期消費網路平臺的勃興,迅速填補了2009年以來商業銀行大學生信用卡業務收縮後留下的空白。
此前數年,銀行為迎合大學生消費群體,推出了花樣繁多的信用卡産品,鼓勵先消費、後付款,通過在學校駐點、長期設辦卡聯絡員等手段,把錢借給無固定工作、無收入、無固定還款來源的“三無”大學生。其中,有的信用卡專為學生開發24期超長免息分期付款業務,採用電子郵件投遞對帳單,提供24小時“短信通”服務;有的則建立專屬特約商戶網路,不但為持卡學生提供信用報告,而且為畢業生提供轉卡服務等。凡此種種,大學生信用卡的發行一度氾濫成災,因各大銀行對辦卡大學生的還款能力疏于審查,惡性競爭,故其結果並不是銀行所預想的能培養出大量的潛在優質客戶,相反,卻是接連不斷的信用卡透支和違約所帶來的大量壞賬。大學生信用卡業務的教訓至今發人深省。
我國大學生不僅人數眾多而集中,且緊追潮流,善於接受新事物,這些特性對校園分期消費市場的形成極為有利。事實證明,政策支援和技術支撐給這一行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機遇,然而行業的規範化發展及其有效監管的紮實跟進正成為大學生分期消費網路平臺行業發展的主要挑戰。
新消費理念:利弊得失參半
生活消費是消費經濟發展的核心驅動力,網購也已成為一種社會時尚。大學生分期消費網路平臺的搭建,客觀上推動了消費經濟的發展。大學生群體網購意願強烈,分期消費網路平臺的出現使得他們的消費更加省時省力,更重要的是,它解決了當代大學生實際消費能力有限與旺盛消費需求之間不相匹配的問題,通過分期付款和網路借貸可以大大緩解大學生們的資金壓力,取得了實體店面或者傳統金融模式所無法比擬的優勢,有助於培養大學生們的契約精神和守約意識。
在這種消費模式中,網際網路平臺向大學生群體所傳遞出的消費理念已經顯著區別於過往傳統,越來越多的在校大學生開始接受提前消費、借款消費、高檔消費的新理念,以滿足自身學習和生活方面的品質需求。
從分期消費的商品和服務類別看,大學生群體的消費結構已經發生悄然變化,正在從熱賣的電子商品向新興的飾品配飾、輕奢名品、運動戶外、旅遊出行、樂器培訓、洗護美粧等商品和服務消費方向拓展延伸。
從分期消費的過程看,通常包括登錄網站、線上下單、確認訂單、到府送貨和面簽、按時還款以及分期完成幾個階段。
只需要動動手指,把身份證或學生證的相關資訊在網上成功登記作為認證資料,囊中羞澀的在校大學生就能輕鬆體驗一把“任性購物”的消費體驗。“我的生活方式我做主”,“辦理簡單,無需信用卡”,“第二天到貨”,“支援自提”,“100%正品”,“信用改變生活,夢想觸手可及”,諸如此類的校園廣告效果顯著。當囊中羞澀不再成為大學生網購時的障礙後,分期消費的流行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更何況,一些平臺為吸引更多大學生加入和使用分期消費,開始拓展平臺的公益功能,提供相應的兼職助學機會。這樣的舉措進一步迎合了大學生的口味,解除了一部分人的顧慮,增進了其消費信心。
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在校大學生的經濟獨立性整體較差,攀比心理嚴重,理財意識不強,加上當前大學生消費教育工作仍顯滯後,因此分期消費難免會助長一些大學生的非理性消費行為,導致相互攀比和“面子”消費。表面上看,在短期內縮短了高、中、低三類大學生消費群體之間的消費差距,但超出能力的消費最終會出現違約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過度的超前消費和時髦消費無形中增加了家庭負擔,不利於中低消費群體確立正確的適度消費觀和理性消費觀。
監管跟進:多措並舉構建消費教育新體系
在當今的網際網路金融時代,不變的是大學生群體,變了的只是商品服務消費的內容及其付款方式。為吸引更多大學生參與分期消費,各大平臺新招迭出。有的平臺推出了校園白條服務和OFFER貸服務;有的則開通了APP、PC、電話、校園代理四大服務端;也有平臺開始參與公益事業,設立公益基金,積極扶持大學生創業;還有些平臺推出大學生勤工儉學計劃,向大學生提供業內領先的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公司學習機會;……。所有這些,目的都直指大學生分期消費意識及其消費能力的培養。
據分期樂官網消息,該平臺于2015年9月舉辦的首屆大學生分期購物節,首日交易額即突破1億元。然而,在校大學生的首要任務仍然是學習,分期消費學習用品無可厚非,而且分期應該服務於學習,而不是背離學習。大學生分期消費市場的繁榮背後隱憂重重,在各種方便實用的消費誘惑面前,大學生能不能理性處理自己的消費需求恐怕是個中關鍵。
分期消費不能重蹈當年信用卡之災的覆轍,這為分期消費監管的跟進提出了重要課題。
當前大學生分期付款消費平臺所從事的具體業務並不局限于電子商務和網路借貸,但其核心行銷模式無外乎“電子商務+P2P”,其中的網貸利息並不算低,而且一些平臺還存在著欺詐、缺乏風險提示、個人資訊不安全、過度宣傳等問題。分期平臺的市場潛力雖然巨大,但部分平臺企業資訊透明度、産品資訊透明度、費率資訊透明度均有待提高,亟須進行監管與規範。
去年,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針對網際網路金融新業態發佈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創新、防範風險、支援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明確了相應的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原則以及監管方法等內容,其中包括對P2P和網路小額貸款的監督管理。
分期消費中的借貸關係本質上屬於P2P或網路小額貸款,由中國銀監會負責監管,在合法性判斷方面自然涉及金融牌照的取得與否以及利率的司法限制。但問題是,分期消費並不完全是網路借貸一項內容,其中的商品買賣和服務消費與工商、公安等部門關係密切。整體上講,監管的跟進重在協同執法,而不是單靠某一個部門,尤其是金融監管部門;需要通過公安、工商、工業和資訊化以及金融監管等部門各負其責、各司其職以及聯動執法來實現,以期達到綜合治理的理想效果。對於所出現的消費糾紛,應建立網上快速處理通道,給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及時救濟。
當前,監管跟進是從供給側保障大學生分期消費行業健康發展的關鍵,建立和完善大學生徵信及其評估體系是根本目標。同時,消費教育亦不可偏廢,從需求源頭進行引導和教育同樣十分重要。對大學生及其家長的消費教育引導是一項系統工程,在消費教育過程中,需要充分發揮消費者組織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積極作用,多措並舉,構建大學生分期消費教育新體系。
一方面,積極送法進校園、進課堂,使大學生通過講座、諮詢答疑、案例、圖片展覽、維權手冊等多種形式,認真學習《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掌握自我維權的法律和常識,依法解決消費維權難問題。同時,聯合報紙、電視、網路以及各種新媒體進行宣傳,發佈消費警示和提示資訊,教育和引導家長正視大學生分期消費行為,促使學生的自主消費決策與家長預期保持一致。
另一方面,還需要積極發揮學校和學生社團在消費教育方面的補充作用,既注意培養大學生的理財意識,使其量入為出、量力而行,也關注對貧困大學生、單親大學生、農村大學生等特殊群體的重點引導,鼓勵合理消費,減少盲目消費,降低分期風險,防止上當受騙。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