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的“一輩子”:百噸殘鈔能發電10萬度(3)
- 發佈時間:2015-11-11 07:41:38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殘鈔能發電
“所有鈔票的生命週期都一樣,要經過印製企業的生産,印製企業生産後將合格的人民幣解繳到央行指定發行庫,再通過央行調撥,調往全國各地。”商治宇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介紹,“人民銀行在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存取業務的時候,把現金投放到銀行業金融機構,老百姓、企業再通過到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取款業務來獲得現金。”
商治宇表示:“在市場上有大量人民幣,這些人民幣也可以分為可流通的人民幣和我們所説的不宜流通的人民幣兩大類。不宜流通的人民幣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回籠的現金,按照央行制定的不宜流通人民幣標準進行挑剔之後繳存到央行,央行再進行清點,把這些不能夠繼續流通使用的殘損人民幣進行銷毀處理,以新鈔來代替它,這樣我們就可以保持社會上有一個很好的流通中的人民幣整潔度,來維護我們國家的人民幣形象。”
與各國現金髮行渠道相同,我國央行的現金髮行與回籠均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
央行南京分行相關工作人員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介紹,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客戶需求,從人民銀行發行庫取款,再向客戶支付現金,實現人民幣的發行;將客戶存入的現金存入人民銀行發行庫,實現人民幣的回籠。央行根據市場各面額人民幣的需求,在辦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取款業務時,實行券別搭配投放,以保證流通中現金券別結構合理,方便支付結算。
央行制訂《中國人民銀行不宜流通人民幣挑剔標準》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無償為客戶辦理不宜流通人民幣的兌換,並將收到的不宜流通人民幣繳存人民銀行發行庫。商業銀行不得將收到的不宜流通人民幣再對外支付。
央行南京分行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央行在分支機構設有鈔票處理中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繳存的100元、50元面額不宜流通人民幣實行清分連線銷毀,對其他面額不宜流通人民幣進行全額復點抽查,在抽查等一系列嚴格的流程後,採取機械粉碎的方式進行銷毀。
而人民幣回籠銷毀後的殘鈔廢料並沒有浪費,它在生命週期的最後一個環節還在給人們貢獻著光和熱。
央行南京分行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江蘇國信鹽城生物質發電公司作為試驗單位,對送檢的殘鈔廢料進行檢測並與其他生物質有關指標進行比對,結果表明,殘鈔廢料的特性與焚燒生物質發電的要求非常契合。於是,自2014年3月開始,南京市的人民幣回籠銷毀後的殘鈔廢料都成為了生物質發電的原料。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還走訪了江蘇國信鹽城生物質發電公司,參觀了殘鈔廢料發電現場。
“殘鈔廢料熱值3000~3500大卡,非常適宜生物質發電燃料參配,加入燃料各項參數較好,發電也穩定。”江蘇國信鹽城生物質發電燃料專工朱洪偉向本報記者介紹了殘鈔廢料發電的情況,“一個月內我們能夠回收100噸人民幣殘鈔廢料,可以供電約10萬千瓦時,所有發電均直接輸入國家電網。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粗略計算,按照我國家庭用電每月100千瓦時計算,10萬千瓦時可以供一個普通家庭用電30多個月。朱洪偉告訴記者,2014年以來,該發電廠共燃燒了2000噸人民幣殘鈔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