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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到期自動延期惹爭議 客戶屢遭遇"被延期"

  • 發佈時間:2015-05-19 13:3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孟凡霞  責任編輯:畢曉娟

  如今股市賺錢效應驚人,這讓許多此前購買了理財産品的投資者暗自後悔,由於理財産品不能贖回、變現難,投資者只能眼巴巴地等著理財産品到期,不過,不是所有的理財産品到期後都會自動返還到投資者賬戶,一位客戶就遭遇了“被延期”的麻煩。

  2014年5月,投資者申先生在某股份制銀行購買了一款名為“年年盈”的理財産品,年化收益率為6%,到期日為2015年5月12日。然而,5月13日他收到該銀行發送的一條短信通知,説該産品收益已返還到賬,但本金自動延期到下一年的年年贏産品。他很快來到銀行詢問,工作人員稱該理財産品資金已經自動延期至下一年,要想贖回只能等到2016年5月。但目前國內銀行絕大多數理財産品是不能轉讓也不能提前贖回的,他想把這筆錢投資到其他市場已經是不可能的了。申先生感到非常不滿,自己當初只要求購買一年,即使理財産品到期會自動延期,銀行也應該提前通知,讓客戶有時間辦理贖回。

  事實上,目前許多銀行都發行了類似的理財産品,也被冠以開放式、滾動式的名字。之前,一位投資者王女士購買了某銀行的滾動式理財産品,期限為28天,銀行要求客戶在到期日當天15:15時之前辦理贖回,否則會自動延期。王女士到銀行網點卻發現有許多客戶辦理業務,直到15:40才排到窗口辦理,卻已經過了時間,只能等到下期贖回。

  對此,融360相關分析師劉銀平表示,銀行理財産品到處暗藏玄機,很多時候銀行都不會明示,客戶在購買理財産品時,理財經理沒有對産品進行詳細説明,沒有告知客戶産品到期要自動延期。産品快要到期之前,銀行沒有提醒客戶,讓客戶錯過贖回日,應在此之前短信或電話通知。

  專家建議,投資者在購買之前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斷能力,有幾點切身到實際利益的因素必須搞清楚,包括産品的收益類型、收益率、風險等級、投資期限、起息日、到期日、如何贖回、贖回到賬時間等,避免遭遇被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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