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發文:銀行對地方融資平臺不得抽貸停貸
- 發佈時間:2015-05-17 07:30:17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劉小菲
資金緊張的地方政府可以喘口氣了。昨天,財政部、央行、銀監會發文,要求銀行對融資平臺公司的貸款不得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同日,央行副行長潘功勝透露,正在以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進行債務置換,規模是1萬億元。
支援地方存量融資需求
地方融資平臺多為各地方政府主管,是地方政府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昨天,三部委要求銀行支援地方在建項目的存量融資需求。對尚未到期在建項目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全面把控風險、落實信貸條件的前提下,繼續按照合同約定發放貸款,不得盲目抽貸、壓貸、停貸。
而對於項目自身運營收入不足以還本付息,銀行重新修訂借款合同,合理確定貸款期限,補充合格有效抵質押品。這意味著地方政府的資金將得到保證。
而央行以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正是將地方債務納入抵押品範圍,據潘功勝介紹,置換規模為1萬億。審計署口徑的2015年政府債務到期規模約2.8萬億,WIND口徑測算的地方政府到期量約為3.8萬億-4萬億,而二季度也正是債務到期高峰。
置換債務帶來量化寬鬆?
“現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銀行的不良貸款反彈也非常明顯,銀行有利潤壓力,對地方融資平臺現在也很謹慎。由於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量太大,但流動性不如國債,而收益率又不會高於國債太多,銀行沒有配置置換債的意願,央行參與進來,銀行就放心許多。”一位銀行人士表示。
民生證券宏觀研究主管管清友認為,地方政府債務“到期量”巨大,央行不這樣做,銀行就沒有“配置地方債”的意願。允許以地方政府債券為抵押換取流動性,一方面,銀行可以利用資産週轉率提升抵補置換債低收益率帶來的損失,另一方面,壓低地方債發行收益率也會提升發行人的發行意願。也就是説:將地方債務納入抵押品範圍,利用央行的資産負債表的擴大化解了置換債供給衝擊。
央行置換地方債被不少市場人士解讀為實行1萬億的量化寬鬆政策。但潘功勝昨天表示,其實這只是意味著地方政府債與國債,與政策性金融債這些金融産品一樣,獲得了抵押品的一種資格,但是它不意味著中央銀行將因此開展相對應特定額度的流動性的投放,不能誤讀為量化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