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隱瞞儲戶資産 匯豐銀行陷入逃稅風波
- 發佈時間:2015-02-10 07:26:26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田燕
英國廣播公司2月9日報道説,英國最大銀行匯豐銀行在過去幾年間,千方百計幫助富裕儲戶向英國政府隱瞞實際資産,逃稅金額達上億英鎊。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幫助儲戶逃稅等行為被證明屬實,那麼匯豐銀行儼然成了可怕的“避稅天堂”,其聲譽和威信將受到沉重打擊。有分析認為,規模如此龐大的銀行能夠在這麼長的時間內從事不法活動,金融監管的缺失、職業操守的淪喪、社會責任心的麻木等,是不容忽視的幾個關鍵因素。
匯豐銀行僱員被指提供方案,讓逃稅者鑽法律漏洞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一位在瑞士日內瓦為匯豐銀行工作的電腦專家2007年獲取了相關文件,涉及世界各地超過10萬名客戶。文件顯示,匯豐銀行的僱員協助客戶逃稅,並提供方案,讓逃稅者鑽法律的漏洞。文件還包括將近7000名英國客戶的詳細賬戶資訊,其中許多賬戶都未向英國稅務部門進行申報。
法國《世界報》網站已連續兩天推出系列文章,介紹了瑞士匯豐銀行幫助客戶逃稅被發現的調查經過,並曝光了之前未曾公開過的調查數據與逃稅人員名單。此前,《世界報》已在去年年初獲得了一組數據,顯示瑞士匯豐銀行為協助客戶逃稅構建了一個世界範圍的龐大體系。獲得一手資料之後,《世界報》將這些資訊與英國《衛報》、加拿大廣播公司、日本《朝日新聞》等來自47個國家的約60家媒體的150多名記者共用,並在國際調查記者同盟的協調下,在巴黎、華盛頓、布魯塞爾與日內瓦等城市,對這份名單展開了規模空前的聯合調查。調查結果發現,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間,有1800多億歐元通過10萬多名客戶以及2萬多家離岸公司轉移到了日內瓦。
在媒體的多方曝光下,匯豐銀行承認,有個別人利用了銀行保密的優勢來持有未經申報賬戶,但銀行方面稱已經“徹底改革”。就此,本報記者向位於倫敦平姆利克區的一家匯豐銀行分行進行求證,得到的回復是“無權也不方便接受記者採訪”。在記者的再三追問下,這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説,匯豐銀行一直遵照法律辦事,其業務及相關活動沒有脫離法律的框架。
根據英國有關法律,持有離岸賬戶是允許的,但蓄意隱瞞資金以逃稅則是非法的。而事實上,匯豐銀行的許多儲戶都利用離岸賬戶來隱藏資金。英國廣播公司報道説,匯豐銀行不但對其儲戶的逃稅行為置若罔聞,而且還不惜主動犯法,來協助客戶進行逃稅漏稅。比如,匯豐銀行曾經給一個富有家庭一張海外信用卡,以便讓其在海外提款機提取他們的隱藏存款。
歐盟決定將納稅者資訊納入成員國間資訊共用範圍
匯豐銀行涉嫌幫助儲戶逃稅的行為,遭到了媒體和輿論的強烈抨擊,《稅務大劫案》的作者布魯克斯指出,“我認為匯豐銀行是一家避稅及逃稅公司,我認為他們就是在提供這種服務”。
“2005年歐盟開始實施新的規則來打擊逃稅漏稅,但不少銀行工作人員隨後就向自己的客戶提供了一些竅門,以幫助他們在更嚴格的新規則下繼續逃稅。”荷蘭國際集團比利時奧德爾赫姆區營業廳客戶經理米隆伯根向記者表示,“新規則針對的僅僅是私人儲戶,因此,銀行還可以建議客戶將個人賬戶轉變為公司賬戶,也就是所謂的‘合法逃稅’。”
2005年7月,歐盟針對逃稅行為的《存款稅指令》正式實施。根據歐盟委員會統計,歐盟國家每年因逃稅遭受的損失高達上萬億歐元。經濟危機影響尚在持續,經濟復蘇乏力讓歐盟打擊逃稅問題變得更為重要和緊迫。歐盟表示,將嚴厲打擊逃稅漏稅現象,無論是大型跨國企業還是超級富豪,歐盟的目標是讓每個企業和個體都依照法律標準繳納應有的稅款。據悉,歐盟目前正在考慮修補《存款稅指令》的漏洞,並有望在2016年實施。
為打擊逃稅行為,歐盟還在推進歐盟層面的資訊自動交換系統。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剋日前表示,要在任期內推動稅制改革,並稱已委託歐盟經濟與貨幣政策事務專員皮埃爾·莫斯科維奇制定相關方案,建立歐盟內稅務資訊自動分享交換系統。資訊共用意味著,如果歐盟某國公民在另一個歐盟國家開立銀行賬戶,該公民所屬國家的稅務部門將自動獲取賬戶資訊,從而達到打擊逃稅的目的。
去年12月,歐盟財長會議已經通過一項指令,將納稅者的利息、股息、金融資産銷售收入以及賬戶餘額等資訊均納入成員國間資訊共用範圍,以打擊跨境逃稅與稅務欺詐。時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義大利財政部長帕多安表示,這項指令的通過是“歐盟打擊逃稅的關鍵一步,它意味著銀行保密在歐盟的終結”。據悉,歐盟各成員國將根據這一新指令,在2017年9月之前正式啟動資訊交換。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周景彤告訴本報記者,逃稅是各國法律法規所嚴格禁止的行為,也是國際社會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活動。逃稅往往還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貪污腐敗等嚴重刑事犯罪有關聯。
周景彤認為,作為金融系統的中流砥柱,銀行業首先應死守依法合規這條“紅線”。作為一家有著悠久歷史和標桿意義的國際性大銀行,匯豐銀行更應該堅守這條“紅線”。堅持依法合規,這是銀行業自身行穩致遠的需要,也是銀行業理應擔當的重要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