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銀行反洗錢協調合作機制不可缺失
- 發佈時間:2015-02-09 08:15:00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近年來,網上銀行業務發展迅猛,並逐漸成為當前金融服務業的主角。但需要關注的是,網上銀行因其現金無紙化的特點,面臨諸多風險。
網上銀行存在洗錢風險。網上銀行與傳統銀行業務最大的區別在於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局限,客戶只需通過網路就能迅捷地完成各種支付交易,而客戶身份可隱秘運作的特點又為洗錢行為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而與此同時,大多數銀行機構仍把發現可疑交易的重點放在傳統業務上,往往只關注大額存取現金、轉賬等日常櫃面業務,而忽視對日終軋賬和月末網上銀行業務流水進行系統的分析和甄別,易造成網上銀行可疑支付交易的漏報和遲報。此外,網上銀行業務發展迅猛,網上支付交易數據成倍暴增,僅憑人力甄別海量數據,無法滿足反洗錢工作的需要。加之,目前各銀行還未開發出一套完善的網上銀行支付交易跟蹤監測系統,使可疑支付交易的發現和甄別困難重重。另外,部分銀行機構為了逃避監管部門的處罰,上報的大多是防禦性數據,影響和制約了反洗錢監測分析的效能。除此之外,網上銀行客戶的交易資訊大多以電子集中備份方式保存,不保留紙質憑證,交易資訊被定期覆蓋,這也增加了監管部門對網上銀行可疑支付交易特別是歷史交易數據核查的難度。
網上銀行反洗錢犯罪存在的問題。一是缺乏對網上銀行洗錢風險的重視。銀行機構對資金流轉的快捷性、身份運作的隱蔽性、操作地點的任意性等網上銀行洗錢風險仍缺乏足夠的重視,也未注重培養專業反洗錢人員。二是缺乏操作性較強的反洗錢內控制度。雖然各銀行機構都有網上銀行的業務規程,也按該規程操作,但網上銀行反洗錢制度建設滯後,導致基層網上銀行反洗錢工作無章可循。三是缺乏反洗錢區域協調合作機制。目前除了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外匯管理局等部門之間有反洗錢合作外,反洗錢合作協調機制基本還局限于在各自行政區域內運作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系統內部的跨區域運作,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反洗錢工作開展。
防範網上銀行洗錢犯罪的對策。筆者建議,針對網上銀行的洗錢風險,應當制定嚴密有效的法律制度,提高反洗錢監測的智慧化分析水準。結合風險類別設置網上金融許可權,提高監管有效性和針對性,加強金融創新領域反洗錢監管隊伍的建設,建立健全反洗錢協調機制。全面做好網上銀行反洗錢工作,為維護金融機構誠信及金融穩定,整頓和規範經濟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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