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思維變革 力促民營銀行常態化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7-03 01:00:45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在國有銀行和地方金融漸進完成股改上市,利率市場化水到渠成,多層次資本市場逐步完善,匯率形成機制逐步完善以及人民幣穩步國際化等一系列金融體制改革基本完成之後,商業銀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引導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成為未來一段時間金融體制改革的重點。
近期,銀監會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指引意見,旨在通過引入多層次的資本,優化金融機構體系結構,激發金融市場活力,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效能,增強對經濟發展薄弱環節和領域的金融支援力度。這些舉措將打破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玻璃天花板”。可以預期,監管思維變革將力促民營銀行常態化發展。
分層次的金融機構和多層次的金融市場,是一個經濟體金融發育程度完善與否的標誌,這種層次既包括機構的大小、服務的對象,也包括股本結構和股東構成等多方面。長期以來,中國的金融市場由國有經濟主導,隨著市場發育程度的逐步完善,在證券、保險和基金等領域已經先後放開了對資本來源的限制,也成功培育出了一批股權結構多元化、公司治理完善、營運效率較高的市場主體。但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關係到成千上萬儲戶的切身利益,承擔著更大的社會責任,承擔著更多的金融穩定責任,這類金融機構需要更高的安全冗余,在存款保險制度沒有建立、監管規則沒有細化的情況下,難以輕易放開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
近10年來,中國金融業發展突飛猛進,銀行業資産規模增長數十倍,銀行業的角色定位、經營模式、競爭戰略和業務複雜程度都發生了深刻變化。對於這些變化,銀行業監管機構隨之持續加速職能轉變改革。這些改革在不斷完善審慎監管的同時,進一步簡政放權,提高了監管效率,為銀行業發展和創新預留了空間。在民營銀行範疇,本著風險為本、法人監管、屬地負責的原則,銀監會此前新設了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專司城商行、城信社和民營銀行的監管職責。
不久前,國辦轉發了銀監會《關於促進民營銀行發展的指導意見》,在更高制度層面推進了銀行業對內開放的步伐,可以預期民營銀行將進入發展的快車道。但是,在期望民營銀行更多發揮“鯰魚效應”的同時,也要牢記資本的逐利性和風險偏好,回顧改革開放後民間資金進入金融業的歷史,因為對利潤和規模的過度追逐而引發的風險事件頻頻發生。所以,在開放民營資本進入的同時,也要給民營銀行設立準入標準,監督其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建立和增強風險管理機制和創新監管手段,以促進民營銀行的董事會和管理層穩健經營。而且,監管層也會有針對性地強化監管、細化監管,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以形成規制統一、權責明晰、運轉協調、安全高效的民營銀行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