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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逾期19個月未兌付 投資顧問“跑路”

  • 發佈時間:2016-03-27 08:57: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庭

  原標題:信託逾期19個月未兌付 中信信託與深圳工行“踢皮球”

  【信託逾期19個月未兌付 中信信託與深圳工行“踢皮球”】中信信託為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簡稱深圳工行)“定制”的一款投資理財類産品在逾期19個月之後,仍然面臨兌付難題。(中國經營報)

  中信信託為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簡稱深圳工行)“定制”的一款投資理財類産品在逾期19個月之後,仍然面臨兌付難題。

  3月23日,投資者陳女士告訴記者,在上述産品到期無法兌付後,深圳工行和中信信託開始互相“踢皮球”推諉責任。

  記者調查還發現,上述産品的投資顧問深圳杏石投資管理公司(以下簡稱杏石投資)負責人、工行山東維坊分行前分理處主任徐永斌已經“失聯”。産品的擔保機構深圳深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業擔保”)位於華融大廈最後一間辦公室所在的5樓集中辦公區也于3月25日整層關閉。

  投資者損失,本金加一年收益

  投訴人陳女士稱,2011年6月,經深圳工行私人銀行理財經理推銷,她在深圳工行購買了中信墨韻1號藝術品投資基金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墨韻1號”),投資額為100萬元。

  信託合同顯示,上述産品所募集的資金用於投資包括張大千、齊白石、徐悲鴻等大師的書畫藝術作品,閒置資金則用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等。發行時間為2011年8月12日,期限為36個月。

  合同約定,受益人年收益率為6%,深業擔保為“墨韻1號”的回購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不過,在收到發行方支付的24個月的收益款後,陳女士在信託産品到期後(2014年8月12日)未能如期收到第三年的收益款。

  事情遠非正常逾期這麼簡單。在到期之前的2014年7月17日,中信信託發佈公告稱,“墨韻1號”面臨著流動性風險,“到期信託財産或將無法全部變現”。

  公告稱,截至2014年6月30日,“墨韻1號”共持有中國書畫類藝術品23件。由於受宏觀經濟及反腐影響,書畫禮品市場急速降溫,直接衝擊藝術品投資。

  這意味著,投資人的信託資産將蒙受損失。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更讓投資者難以置信。

  陳女士稱,在上述産品到期無法兌付後,2014年10月30日,深圳工行及深業擔保約其到後者辦公室協商兌付事宜時,深業擔保明確告知陳女士,稱“墨韻1號”信託計劃投資顧問杏石投資已經失聯,並稱信託計劃所投資的字畫可能是贗品。

  在向記者提供當時會見的談話錄音以及其他書面材料時,陳女士告訴記者,深圳工行和中信信託此後開始互相“踢皮球”推諉責任。

  深圳工行方面稱,其只是代銷和資金託管機構,與信託産品運營無關。而中信信託則表示,上述信託産品的投資顧問、擔保公司均係深圳工行聯絡確定,並由該行包銷,投資者應向工行追責。

  另據記者了解,蒙受本金及收益損失的並不只有陳女士一人。“墨韻1號”信託計劃共簽署17份資金信託合同,募集資金3100萬元。其中,機構委託人1人,即該産品的投資顧問杏石投資。另有16名自然人委託人,包括一名認購金額300萬以上的投資者。

  投資顧問“跑路”,擔保公司“躲貓貓”

  從投資者反映的情況看,藝術品市場受衝擊致信託資産大幅縮水,導致受益人無法收到後期收益款是外部原因,更直接的原因是投資顧問杏石投資突然“跑路”。

  信託合同顯示,除認購“墨韻1號”信託計劃10%的發行份額外,杏石投資還承擔此信託計劃終止後的回購義務。按照約定,杏石投資須以信託計劃所投資藝術品1.3倍的價格回購未賣出的部分藝術或全部。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上述信託産品到期後,承擔回購義務的杏石投資卻不見蹤影。3月24日,記者到杏石投資的註冊地及辦公地實地探看時發現,其辦公室早已被一家普惠金融機構租用。

  而且,記者在工商總局下轄的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查詢到,杏石投資被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局于2015年08月18日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理由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註冊資料表明,杏石投資成立於2010年6月23日,註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徐永斌,佔認繳份額的92%。

  記者注意到,“墨韻1號”信託計劃于2011年6月設立,2010年6月23日,成立尚不足一年的杏石投資即成為該計劃的投資顧問。更為蹊蹺的是,杏石投資註冊的經營範圍僅為投資管理諮詢、資訊諮詢及投資興辦實業等,並不包括藝術品投融資、投資基金。

  投資者認為,杏石投資及徐永斌是否具備投資顧問資格及金融業務從業資格還有待查證。據投資者反映,杏石投資之所以會被深圳工行“看中”,並聘請為上述信託計劃投資顧問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徐永斌曾是工商銀行職員。

  公開資訊顯示,1993年至2000年,徐永斌在工行山東維坊分行任職,歷任信貸員、會計、分理處主任等職。銀監會深圳監管局2015年7月9日向投資者反饋的信訪意見書亦證實徐永斌的任職資訊,

  上述意見書還稱,“墨韻1號”信託産品手續齊全,在深圳工行的推薦過程中暫未發現存在違反相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行為;暫無證據表明工行深圳市分行與杏石投資之間存在非法行為。深圳監管局出具意見書後不久,杏石投資被深業擔保及工商機構發現失聯。

  更為離奇的是,深業擔保此後也玩起了“躲貓貓”。信用資料顯示,深業擔保的註冊資本為1.01億元,成立時間為2005年1月15日,法定代表人為林彩霞,實際控制人為武樹志。

  記者趕赴深業擔保採訪時發現,其位於華融大廈5樓辦公區門牌為“A01”的辦公室房門已鎖。前臺工作人員稱,深業擔保以前只有一個人辦公,有事需要電話聯絡。據上述工作人員稱,華融大廈5層的集中辦公區將在3月25日全面關閉。

  投資者損失擴大,誰來擔責?

  在信託産品逾期19個月之後,“墨韻1號”投資人仍然無法收回投資。

  2015年5月,陳女士向深圳銀監局投訴後,深圳工行向其承諾優先兌付,並稱中信信託已經在走審批流程。不過,陳女士至今仍未得到深圳工行或中信信託的兌付款項。

  對於兌付問題,中信信託董事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稱,“墨韻1號” 實際上是中信信託為深圳工行“定制”的一款投資理財類産品,不存在兌付的問題。

  不過,他對記者稱,儘管如此,中信信託還是在積極解決問題,並已著手啟動司法程式,並追究杏石投資及深業擔保的履約責任。

  3月24日,記者聯繫到負責處置“墨韻1號”後期事項及接待投資者的深圳工行私人銀行部總經理林朝虹,向其詢問信託産品兌付及責任承擔等問題,林朝虹沒有正面回答,只讓記者聯繫深圳工行辦公室。3月25日,記者抵達深圳工行採訪,深圳工行辦公室負責宣傳事項的工作人接待並告訴記者,等向領導彙報後給予回復。截至記者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擺在投資者面前的棘手問題是,在杏石投資失聯,本該承擔連帶責任的深業擔保也聯繫不上的情況下,這二家公司或難履約。更為糟糕的是,如果深業擔保不主動聯繫,或者深圳工行和中信信託不提供聯繫方式,投資者很難找到深業擔保負責人,其資産損失的風險將進一步擴大。

  陳女士認為,出現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是深圳工行及中信信託“嚴重失責”。此外,中信信託也沒有履行按月、按季、按年批露産品資訊,以及行使召集受益人大會等約定責任,最終導致投資者的資産損失風險擴大,她認為,“中信信託應當以其固有財産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墨韻1號”所投資23件藝術品的真偽問題,記者向負責“墨韻1號”藝術品産權交易事項的深圳市文化産權交易所發採訪函求證,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得到回復。

  不過,對藝術品真偽,中信信託上述負責人強調,每一件書畫作品都是真品,只是目前投資價值縮水,可能面臨資産不能全部保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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